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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恭喜,任务完成!】
姓名:薄情
财富值:85000000
生命值:160
武力值:50
复活值:80(满分100)
……
“再完成一个任务,你就能复活了。”
薄情搂着花酒的脖子,倚在他身上,像没骨头似的。
“那继续吧。”花酒比她还急。
拥有了自己的身体,就可以做想做的事了。
见他这么急,薄情倒不急了。
“可我累了,怎么办?”薄情故意逗他。
“哪里累?”男人上下打量她,捏捏她的肩:“这里?”
薄情摇头。
花酒没有任何不耐烦,揉揉她的腰:“这里?”
薄情咯咯直笑,窝在他怀里:“我说笑的,逗你玩呢。”
她戳了戳男人微凉的肩:“其实你这样还挺好的,夏天抱着挺凉快。”
话音刚落,男人的身体,突然变冷。
薄情被冻的一激灵,刚往后撤了撤,又被花酒笑着拉回去:“情情,我想尽快复活。”
“知道啦。”薄情勾住他的肩,走进位面空间。
凌无九正端着小碗,喂拉莉和小家伙西米露,见他们进来,笑嘻嘻地道:【情姐姐,我又把他们养肥了两斤。】
说着,他捏了捏小家伙的腮帮子:【你看,这都是肉。】
小家伙哼哼两声,不满瞪他一眼,看向薄情时,却眼巴巴的可怜相,一直盯着她。
薄情很早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她走道他身边,捏捏小家伙的脸:“你总瞧着我干嘛,难道认识我不成?”
小家伙点点小脑袋。
薄情一愣,倒是没想到这小家伙还真认识她。
难不成是在他没投鬼胎之前?
薄情正想再问几句,凌无九防贼似得把小家伙抱过去:【情姐姐,你已经有花哥哥了。】
“我看看怎么了?小气。”
薄情无语笑笑,让凌无九传送下个位面的剧情给她。
刚接收一部分剧情,薄情觉得有些熟悉。
仔细一想,可不就是在娱乐圈位面的时候,花酒写的那本小说,而她还参演了的《胡蝶》嘛!
“什么情况,这本书不是凭空杜撰的吗?”薄情看向凌无九。
【是凭空杜撰,但它也是一本书,现在有人穿了书,还颠覆了所有剧情,把一本民国爱情伤痛文学,弄成了三观不正的rou文。】
“谁?”薄情很好奇。
【一个读者,她疯狂迷恋里面的大反派刘宏章,穿成了他的五姨太。】
凌无九话落的时候,薄情已经接收完所有的剧情。
当作者创造了人物角色,把他们写出来的时候,有的角色,备受读者们的喜欢,有的就很让人讨厌。
全凭自己的喜好。
有些读者,是女主控。
但凡觉得女主受到一丝丝伤害,全程喊着虐男主。
可虐狠了,又心疼。
有些读者是男主控,还有的是男配控、反派控!
当男人付出太多,女主因为别的原因拒接他,就会觉得女主又矫情又作。
而这个穿书的读者柳絮,爱上了书里的男配之一刘宏章。
她认为刘宏章对女主的强取豪夺,是非常深沉而偏执的爱,恰恰就是她所喜欢的。
于是,她穿了书,成为了刘宏章的五姨太,恰巧也叫柳絮。
以柳絮的角度来看,想方设法赢得刘宏章的欢心,这没毛病。
可是当她见到了其他几个男配,对女主痴情款款的样子,柳絮觉得女主不配。
于是,她利用偶然得到的月牙石,对自己的外貌进行大改造,再利用熟知剧情的便利,跟几大男配角偶遇,一个接着一个全部勾搭上。
原本,柳絮没想搭理女主。
可当男主出现时,她开始贪图男主的美色,想把男主也收入后宫。
……
薄情接收的剧情,就到这里。
“所以,我的任务是什么?”
凌无九:【维护爱与和平,阻止柳絮开后宫。】
又是阻止开后宫。
之前是洪荒少年,现在是爱上反派无法自拔的读者。
薄情轻声叹:人啊,真的不一样。
她有洁癖。
不管一个男性角色多么有魅力,只要在感情、女人方面,不加节制,她就不喜欢。
所以,她特别宠她家小花花。
因为小花花很纯洁,只有她一个女人,对她又好,值得她宠。
她抱着花酒,依依不舍吧唧一口,才进入了新位面。
——
繁荣热闹的南京路上,叮当作响的绿皮电车,行驶在道路的中心。
胡蝶穿着米白色蕾丝旗袍,头戴着礼帽,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太古洋行门口。
这时,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小男孩,突然冲出来。
眼见就要撞到胡蝶,一只纤纤玉手,拉住了小男孩的胳膊:“小心。”
小男孩抬头看向她,圆圆的眼眸,陡然瞪大:“你是仙女吗?”
穿着男士衬衫、西裤的仙女,勾唇一笑,流转着妩媚风情的眼眸,微弯出优美的弧度,故意压低了些声音:“我是仙男。”
小男孩摇头:“不,你有耳洞,你是仙女。”
薄情摸了摸耳垂,桀骜扬眉:“小子,眼睛倒是挺尖。”
“我不叫小子,我叫谢明朗!”
“好,小明,你怀里的烧饼快凉了,赶紧回家去吧。”
薄情一提醒,小家伙才想起妹妹还在家里等着他,他刚想走,手里突然多了一个油纸包:“肉包子买多了,我吃不完,送你了。”
“不行,我不能要!”
谢明朗谨记母亲的叮嘱,不能白要人家的东西。
薄情捏了捏他的腮帮子,小声道:“不是白给你的,让你的小兄弟们,帮我找一块月牙形状的石头,找到了去金玉满堂找我。”
金玉满堂是歌舞厅。
这么说,仙女是舞小姐?
谢明朗瞪大了眼睛,但他没说什么,只点了点头,拿着肉包子离开了。
“刚才谢谢了,不知该怎么称呼?”胡蝶这才跟她搭话。
女人比薄情略矮了一些,姿态优雅端庄,温婉精致的面容,透着高不可攀的清冷与疏离,却并不让人生厌。
不亏是大户人家的千金。
薄情勾勾唇,朝她伸出手:“我叫薄情,金玉满堂的老板。”
“我叫胡蝶。”
两人握了握手。
薄情瞧见对面的记者拿着相机,正准备拍照,侧身往胡蝶身前一站,严实挡住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