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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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阿卡得教授后,戚暮站在维也纳国际机场洒亮光滑的落地玻璃窗前,注视着那架银白色的飞机渐渐地飞向云端。良久,他才收回自己的视线,转身往维爱总部而去。

    其实阿卡得教授这次说的话,就像他所提到的一样,戚暮早就有所预感。甚至不仅仅是他自己,极个别的乐评家也曾经发表过类似的评价,大类就是“戚暮的琴声与柏爱更为契合”、“倘若戚暮有机会和柏爱合作,想必会造成更加与众不同的效果”。

    戚暮上辈子从七岁开始学琴,20岁进入了维也纳交响乐团,再加上这辈子的经验积累,如果说他的音乐风格至今还没有形成,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早在戚暮第一次见到兰斯大师的时候,这位小提琴大师就形容过他的风格,甚至在此之前,慕尼黑音乐学院的卡尔教授也评价过戚暮的音乐风格——

    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认为,戚暮的风格确实与闵琛的很像。

    但是音乐风格的相似,并不意味着在戚暮担任首席的时候,他带领乐团进行演奏就会产生与闵琛相似的效果。

    首席作为一个交响乐团中地位仅次于指挥的人,其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一名优秀的首席甚至可以对乐团造成超过指挥的作用,决定了一场交响音乐会的成功与否。

    而说实话,戚暮上辈子从未担任过首席,这辈子也只短暂地担任过几次首席,之后便直接成为了帕雷森剧院乐团的首席和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

    他的音乐风格确实是早已形成了,但是他的“首席风格”,却是在与帕雷森、维爱的日渐合作磨合中,渐渐地历练出来的。甚至连阿卡得教授也没有想到,与维爱相处了这么久,戚暮的风格却依旧没有向这支乐团的方向演变,仍旧不屈不挠地发展向了柏爱的方向。

    如果此时柏爱没有克多里,而戚暮也不是维爱的首席,那这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条件。阿卡得教授相信,他的学生绝对有资格胜任柏爱的首席,带领这个乐团走到更高的地方。

    但是,并没有如果。

    在走出维也纳国际机场的时候,戚暮刻意地压低了自己的帽子,遮挡住了俊秀漂亮的面容。他轻轻地叹了声气、没有再多想,径直地招了一辆出租车,打算赶紧赶回乐团。

    现在来想这些事情,也不会想到任何解决的法子。已然形成的风格戚暮不会刻意去改变,况且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事情:柏爱的音色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华美醇厚,与这支乐团的风格相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戚暮的一种夸赞。

    现在的戚暮只得将这件事暂时放在一边,先着重地将乐团最近要忙的事情处理结束。

    新年音乐会结束后,维爱又召开了一次乐团成员大会,将接下来的一整年的具体事务确定完毕,并且定下了再下一年的乐团风向。

    当新年音乐会结束了七天后,在戚暮刚刚得到了一个短暂的假期、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的时候,某个男人就一声招呼都不打地从柏林赶到了维也纳,神秘兮兮地让戚暮到了某个奇怪的地方等他。哦对了……还要记得带上行李。

    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戚暮还感到了一丝诧异。怎么突然之间就从柏林到了维也纳,还让他拿着行李?不过戚暮并没有想太多,他随意地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轻巧的箱子便到了闵琛电话里所说的地方。

    等到了现场、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后,戚暮:“……”

    俊逸清贵的男人身穿一件黑色的长衣,见到青年已经到达后,闵琛将双耳上的隔音耳罩摘下,抬步跨下了阶梯,语气平静地说道:“难得有一个假期,出去转转吧。”顿了顿,闵琛俊眉微蹙:“衣服带得有点少?”

    仍旧没回过神的戚暮:“………………”

    闵琛极其自然地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带着对方一起往停机坪的中心走去。等到戚暮被对方按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时,他才猛然惊醒:“等等,我从来没有开过飞机!我坐在这里会不会……”

    “没关系。”修长削瘦的手指轻轻地抵在了青年的唇间,让戚暮接下来的话倏地停住。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颜色,他淡笑着摇首,道:“有我在,你只要乖乖坐着,就可以了,不用担心。”

    这样的话语和情景,让戚暮一下子怔愣在原地。

    等到直升机的螺旋桨嗡嗡地开始旋转起来的时候,戚暮摸着自己耳朵上的隔音耳机,已然从刚才的惊骇之中回过神来。面对眼前复杂多样的显示盘和仪器,戚暮第一次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一样,完全不敢动作。

    对着耳机,他好奇地问道:“闵琛……你居然会开直升机?”

    是的,当戚暮来到这个地点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是一座私用的停机坪!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是他却骇然地发现那个让在赶来这里的男人,俨然坐在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的驾驶座上!

    这简直比当初在直升机上看到莉兹还要惊悚了好吗!

    至少莉兹没有动手开飞机啊!!!

    听了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故作平淡地点头:“嗯,刚成年就去学了一下。”他的语气淡定从容,没有一丝起伏,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罢了。

    但是听在戚暮的耳中,却让他嘴角一抽,有些无法接受起来。想了想,戚暮问道:“你怎么不像莉兹一样,聘请一位飞行员?”

    话音刚落,便见闵琛目光幽幽地看了青年一眼,道:“我穷,请不起飞行员。”

    戚暮:“………………”

    怎么那种小事,你还记得啊!!!

    此时此刻,直升机的机底已经慢慢驶离地面,在平坦无垠的原野中,它就仿佛是一颗银白色的宝石,耀眼炫目。明媚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这光滑的机身上,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经过一段短暂的上升期以后,飞机便在高空中稳当地飞行起来。

    从宽大的前玻璃往下看去,一条蔚蓝色的多瑙河宛若银带,细细流长。整座维也纳在绿树掩映之间成为了美丽的绿色海洋,与多瑙河一起翩然共舞。在它们的不远处,就是盘沿曲折的阿尔卑斯山脉,山峰的顶尖上沉默着皑皑白雪,一如千万年来的寂静。

    戚暮从未见过这样多彩绚丽的景色,看着日光下美丽的大地,他忍不住出了神。过了许久,他才转首看向身旁的男人,刚想开口,但是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原本想说的话就彻底地噎在了嗓子里。

    良久,一抹温煦灿烂的笑容在青年的唇边漾起,他轻叹了一声,好笑地问道:“闵琛,有没有人说过,你开飞机的时候……挺帅的?”

    闻言,男人心情愉悦地勾起唇角,却仍旧装作淡定的模样:“哦,是吗?我以为我任何时候,都非常的帅。”

    毕竟现在心情很不错,因此戚暮也就没有去打击某个自恋厚脸皮男人的信心,他轻笑着掩唇,道:“嗯,是是是,你很帅很帅很帅。但是……现在的你格外帅,好不好?”

    “好!”

    许久不见的思念与爱慕,在这样温馨简单的相处中,已经渐渐化为了更加浓郁的爱恋。

    其实戚暮这次真的没有刻意夸赞,当他转过头看见这个男人的一刹那,心中恍若有一根琴弦被人猛然波动,浑身的血液都停滞了片刻。

    世界上最美丽的场景是什么?是一个人专注认真于某样事物的时候。

    那时,这个人的目光会完全地集中在某样东西上,凝神郑重,付出了全部的心血。

    专注的人,是最美的人。

    ……

    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像闵琛一开始所说的一样,他带着戚暮从挪威到了意大利、再从意大利飞往了比利时。

    走过了没有一颗薰衣草的普罗旺斯,再看过风景优美的大峡湾,碧海蓝天、银雪纷飞,戚暮从没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走过这么多的地方,见识过这么多壮阔动人的景色。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总是丰厚得宛如恩赐。看着这样旖旎迷人的风光,原本在戚暮心中稍有郁结的情绪,也渐渐地消散。等到两人一起来到了法兰克福的时候,已经临近假日的最后一天。

    在这样一个没有外界骚扰的风景秀美的地方,两人牵着手一起走在城堡前的石头台阶上。那台阶上遍布了嶙峋的碎痕,见证了岁月的流逝和风干的痕迹。

    这里是柏特莱姆家族名下的一座城堡,虽然这座城堡未来与闵琛没有丝毫半点的关系,但是此刻他想要借用,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两人一边走着,戚暮忽然低声说道:“我们……这算是在度蜜月吗?”

    “我很喜欢这个词。”

    戚暮倏地一愣,想了想:“度蜜月?”

    闵琛薄唇微勾:“嗯,是在度蜜月。”

    长长地叹了口气,戚暮故作抱怨道:“原来……我们的蜜月只有十天啊?不过话说回来,你承认要嫁·给·我·了?”

    闵琛:“……………………”

    过了片刻,他转移话题地说道:“今天晚上吃牛排吗?”

    戚暮:“……其实你真的很不擅长转移话题,闵琛。”

    闵琛:“……”

    不过片刻,就在戚暮打算再调侃一下某个厚脸皮的男人时,却听对方语气低沉地说道:“这一次……不是转移话题……戚暮。”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青年惊诧地看向对方。

    只见男人幽黑深邃的双眸仿佛是深远的湖水,一眼看不见底。他郑重认真地凝视着眼前的青年,牵着对方的左手忽然勾起了中指,然后在青年的掌心动作轻柔地勾画了两下。

    “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