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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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低垂,安静宽敞的咖啡厅里只亮了两盏灯,将角落的位置照亮。

    此时柏爱大楼里的工作人员也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但是戚暮和闵琛却没有着急。用过午餐后,两人又点了一杯简单的自助咖啡,一起坐在咖啡厅的落地窗旁,不远处就是柏林绚烂华丽的夜景。

    从咖啡厅里的方位看去,远远的能看见夜幕中美丽的勃兰登堡门。胜利女神高举着青铜权杖、驾驶着四马战车,气宇轩昂地向远方奔驰而去。无数灯光将这尊恢宏雄伟的建筑打亮,即使是在黑暗的夜色里,也璀璨发光。

    戚暮晃动着咖啡杯里的小勺,收回了自己的视线,他笑着看向对面的男人,说道:“我记得去年夏天来柏林的时候,有的人在勃兰登堡门下还说什么……嗯,丹尼尔没有订到酒店的房间?你总是冤枉丹尼尔,敢换个对象吗?”

    时隔近一年竟然被拆穿了自己的谎言,闵琛却没有丝毫愧疚之意,反而淡定冷静地挑眉道:“那可以换成谁?”

    戚暮:“……好像还真的只有丹尼尔了?”

    闵琛低笑着勾唇:“嗯,那就都是丹尼尔的错吧。”

    早已被这个家伙的厚脸皮给打败了,戚暮直接说道:“这次巡演我在布鲁塞尔、曼彻斯特这些地方都买了吊坠,”说着,他抬手晃了晃手腕上的银链,“等会儿给你戴上。诶对了,你也应该有买吧?”

    “嗯,放在家里了,回家以后给你戴上。”

    将手中的白瓷咖啡杯放下,闵琛定睛看向了眼前的青年。那目光深邃悠远,大概是混血的缘故,细看下又透露着一抹幽幽的蓝色,他只是看着,却又不说话。

    这长时间的凝视让戚暮有些不自在地吞了口口水,然后笑道:“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突然来了?”

    闵琛俊美的脸上一片淡定:“不好奇。”

    戚暮诧异地问道:“为什么?”

    “因为……”故意拉长了音调,闵琛淡笑着说:“太高兴,不想去好奇了。”

    戚暮感觉自己耳根发烫,他伸手掩唇,重重地咳嗽了一声,然后音调提高:“好了好了,你知道朱莉今天早上回来了吗?她昨天晚上告诉我,在上次我和塔克曼先生回维也纳以后,你还去找了她,拜托她照顾我。”

    漆黑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幽光,闵琛淡定地说道:“你感动了,非常想我,所以就来了。”语气肯定坚决,声音斩钉截铁。

    戚暮:“……其实你只要说第一句就好了。”

    优雅地挑了挑眉头,闵琛薄唇微勾:“所以还是感动了?”

    对付一个厚脸皮的人有什么样的招数?当然是比他还要厚脸皮!

    只见戚暮冷静从容地轻哼一声,反问道:“我才没有为这点小事感动,我只是在想……你当初去找朱莉,是不是又被她好好的□□了一番?我想想,她是不是和你坐在沙发上,回忆你小时候冒着鼻涕泡、抱着大腿要糖的样子了?”

    闵琛:“……”

    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戚暮说道:“说实话我真的完全想象不到你小时候会是那个样子,就让我看一眼你小时候的照片吧?嗯……一张就好,只要一张。”

    “想看小奥斯顿?”

    戚暮:“……”

    “嗯,晚上回去慢慢看。”

    咖啡厅晕黄温暖的灯光下,只见清秀俊朗的青年被调戏到极点后,竟然微笑地勾起唇角,语气平静地说道:“是啊,晚上是可以回去慢慢看,但是……肖奥斯顿实在是太小了啊,还不会抱着大腿要糖。”说着,还一脸嫌弃地又重复了一遍:“嗯,太小了。”

    闻言,男性尊严受到严重打击的闵琛瞬间脸色一黑,站起身来拉起青年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道:“很小?回去看看,到底有多小!”

    戚暮:“……”

    虽然完全无法吐槽“这个家伙也太容易被激怒了吧”,但是戚暮却还是和闵琛一起下了楼,开车离开了柏爱大楼。

    这条通往闵琛公寓的道路戚暮曾经走过一次,道路两旁都栽植着高大挺拔的梧桐树,浓密的树荫将道路遮挡了一半。街道两旁昏黄色的路灯光穿过车窗玻璃,照射进车厢内。

    戚暮好笑似的看着那个还在生闷气的男人,只见在灯光的照耀下,对方本就俊朗的五官更显得立体几分。

    沉思了会儿,戚暮试探性地说道:“其实……也不是很小?”

    闵琛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

    “好吧好吧,只是一般的小。”

    闵琛:“……………………!!!!”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速又加快了几分,但是他却难得好心情地不想去安慰这个突然小心眼起来的男人。他的视线从对方高挺的眉骨、狭长的凤眸和紧抿的双唇上扫过,等到注视到那个被对方戴在手腕上的银链时,戚暮停住了目光,久久不动。

    唇间的笑容渐渐敛去,戚暮望着那已经挂上了数枚吊坠的手链,神色复杂。

    良久,在一个绿灯亮起、闵琛刚刚启动车子的时候,戚暮低声问道:“闵琛,你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没有注意到青年怪异的神情,甚至没有听清楚那压低的话语,闵琛问了一句:“什么?”

    此时此刻,戚暮已经笑着勾起唇角,道:“我说,当年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呢?”

    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的,闵琛直接回答道:“很有天赋,很有才气,拥有很强的音感,有潜力成为一流的指挥家。”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我想过收你做学生。”

    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答案,戚暮微微怔住:“收我做学生?”

    闵琛肯定地说:“是,收你做学生。你的音感非常强,从小提琴入门成为指挥家的人也很多,法勒就是其中一个。我虽然不擅长小提琴,但是还是可以成为你在指挥方面的老师。”但是,你并不想成为一名指挥家。

    后半句话闵琛没有说出口,恰恰是一个红灯,他刚刚踩下刹车,便听到身旁传来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那你知道吗,闵琛……我第一次见你好像是在十几年前吧,那个时候你还没有进柏爱,还是一位自由的钢琴家。当时你在金色|大厅举行了自己的个人独奏会。你知道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

    十几年前的事情闵琛早已记不清楚了,他此刻饶有兴趣地转首看向身旁的青年,低声问道:“觉得……我很帅?”

    戚暮:“……我真的很想打你。”

    趁着漫长的红灯时间,闵琛淡笑着拉起青年的手在自己的脸颊上轻轻碰了碰,说道:“嗯,我给你打。”

    这动作实在太过温柔暧昧,男人手心炙热的温度从手指的皮肤上传递过来,很快便蔓延到了戚暮的全身。戚暮目光复杂地看着眼前淡笑勾唇的男人,他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但是他却明白……

    如果他连这个人都不能相信,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相信?

    闭了闭眼,戚暮终于将心底的最后一丝芥蒂彻底放下。闵琛则一边仍旧拉着戚暮的手,一边已经踩下油门、开始继续行驶,没有发现一丝异常。

    窗外的灯光照射进车厢内,忽明忽暗,让青年白皙俊秀的脸庞一下下地被照亮。

    深深地叹了声气,感受着这个人手心里灼热的温度,戚暮仿佛是鼓足了全部的勇气,用尽全身力气地问道:“闵琛,当年我们一起在港城参加海洋音乐节的时候你曾经说过,你有一个非常喜欢的小提琴家,他……已经去世了。”

    男人挺拔的身子陡然一僵,戚暮明显感觉到了他的手指也僵硬了一瞬,接着很快地恢复过来。

    顺着对方的指缝慢慢地插|入手指之间,戚暮紧紧地握住了男人的手,以十指交扣的方式贴紧,紧到几乎没有了一丝缝隙。

    此刻他用郑重认真的目光凝视着身旁的男人,一字一顿地问道:“我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吗?闵琛。”

    长久的缄默在安静的车厢里出现,在这样的时刻,仿佛连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都成了陪衬,戚暮静静地听着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眼也不眨地看着身旁的男人。

    时间过得太慢,慢到好像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就在戚暮以为对方不会回答的时候,只听闵琛从喉咙里发出一道低沉的叹息,他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