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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
书房门边传来女儿的声音, 战胥忙抬起头,严肃的眼神顿时柔软了几分,语气亦是和蔼, “找爹爹有事?”
知知攥了攥拳头, 鼓起勇气走进去,微微颔首, 边替爹爹添茶,边道, “嗯,爹爹喝茶。”
战胥不渴, 却十分高兴接了过去, 小酌了一口, 享受了女儿的贴心, 才道,“找爹爹什么事?”
知知抬起眼, 抿抿唇,羞得厉害, 但一想到自己那样喜欢着的那个人,又咬咬唇, 抬起那双清润的杏眸,慢吞吞道, “爹爹,我有心上人了。他叫陆铮。”
战胥猛的呆在那里,片刻才意识到,自家女儿方才说了什么,脑子顿时如同炸开了一样。
知知早猜到爹爹会是这样的反应,但她却不想再继续瞒着爹爹了, 轻轻道,“先前爹爹问我喜欢什么样的郎君,我那时不敢说,瞒了爹爹那样久,是女儿的错,爹爹罚我吧。”
战胥哪里舍得动自家女儿一根手指,莫说罚了,便是说一句重话,都是不舍得的,从小到大,他哪敢叫她受过一丝一毫的委屈。
便是再气,战胥也不能朝自家女儿发,深吸一口气,忍住脾气,压低声音,似乎是怕吓着了女儿,“何时起的?自打你大舅舅一家搬到幽州后,你同陆——那个陆家小子,应当也许久未曾见面了。”
说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道,“我就知道那臭小子不怀好意!初次见你,便心机颇深,牵了家中的狗来哄骗于你!我真是被他糊弄过去了!”
知知红着脸,替心上人说话,“爹爹,他没有哄骗我。这些年,我们都是书信往来的,我……我也是喜欢他的。”
听到喜欢两个字,战胥差点捏碎手里的杯子,直想拎着刀,去劈了那个哄骗自家女儿的臭小子。
战胥强作镇定,勉强笑着道,“知知,你还小,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嘴上甜言蜜语,未必能真心待你。再者,陆家那小子是个性子野的,南征北战,居无定所的,你跟了他,不晓得要吃多少苦。”
知知认真又肯定地道,“爹爹,我不怕吃苦的。阿娘说过,喜欢一个人,即便是吃苦的时候,心里也是甜的。她怀着我等爹爹你的时候,便是如此。”
战胥话一哽,看着容貌肖似妻子的女儿脸上,那如出一辙的坚定和固执,竟舍不得做那棒打鸳鸯的坏人了。
他就这么一个女儿,合该一辈子无忧无虑享福的。
战胥偏过头,片刻,终于开口,“你若是真喜欢他,爹爹也不会拦着。”
知知一喜,杏眸微微发亮,欢喜万分。
却听战胥下一句又道,“但是,他若是要娶我女儿,便要拿出诚意来。”
知知顿时发愁,“爹爹——”
战胥硬起心肠,咬死不松口,面对女儿可怜的眼神,扭过头不看她,淡声道,“不必再说了,我意已决。”
知知本以为自己能够说动爹爹,顺利叫两人成婚,却不想到自家爹爹虽稍稍松口了,却不肯轻易点头。
但转念一想,爹爹定是心疼她,怕她嫁错人了,她知道陆哥哥的品行,可爹爹和阿娘却不知道,自然不会那样轻易便点了头,遂乖乖应下,“女儿听爹爹的。”
战胥见她乖乖模样,慈父心肠又上来了,抬起手摸摸女儿的发,回忆起从前时候,“你出生那会儿,我不在幽州,回来时,你都满月了。头一回抱着你,我当时便想,我家闺女真是天底下最最好看的小娘子了。如今你都这样大了,爹总感觉,好似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知知眼睛有点湿,“爹爹……”
“日子过得真快啊。你娘嫁给我时,比你现在大不了几岁,一眨眼的功夫,我同你娘都相守十几年了。”战胥感慨着,他这辈子最庆幸的事,便是回到战家后,便第一时间亲自去了江家求亲。
“我是盼着你能找到一辈子待你好的人的,如果陆家那小子真是那个人,爹爹会把你交到他手里的。别着急啊,让爹爹再看看。”
战胥低声道,“让爹爹替你看看,否则,爹爹怎么舍得把你交出去。你小的时候,你娘总训我,说我太溺爱你了,能抱着便不教你自己走,你学会走路都比寻常孩子迟了半年,差点急坏了你娘。可我半点都不后悔,我当时便想,你是闺女,迟早要嫁出去的,我能这样抱你多久,也就那几年呀。”
知知眼泪掉下来,抽抽噎噎扑进自家爹爹怀里,带着哭腔唤,“爹爹——”
战胥一边手忙脚乱替她擦眼泪,一边劝道,“不哭不哭,爹爹没说不让你嫁。”
知知哭得鼻尖眼睛都红了,抽噎着道,“我要陪爹爹娘亲一辈子……我不嫁了……”
战胥失笑,“有喜欢的,还是得嫁,爹爹可不能耽搁了你。”
为人父母者,大抵都是如此,舍不得儿女离开自己,却又比谁都清楚明了,儿女终究会离开自己。
就像他,他心底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不愿意女儿嫁人,可是,能真的不让她嫁麽?
战家倒是不缺钱,可等他和阿若总有老的一天,等他们夫妻走了,谁来陪知知?
那个时候,谁来照顾她?
所以,他再不喜欢陆家那小子,也不愿意因为一己之私,坏了女儿的姻缘。
送女儿回了院子,战胥又一路回了正院。
江若正在屋里看书,抬眼见丈夫情绪低落走进来,心里已经猜到几分了,放下手里的书,走过去,抬手替他脱外裳,边道,“女儿同你说了?”
战胥沉闷点点头,“嗯。”
江若倒不似丈夫那样想不开,开解他,“女儿自己有喜欢的人,不是更好?总比盲婚哑嫁来的好。再说了,我瞧陆家那孩子不错,你上回赶他走,他也没气馁,照旧上门,吃闭门羹也不放弃,可见咱们女儿没看错人。再者,陆家那样的小门小户,如今的家业,都是他一人打拼出来的,是个能干的。”
战胥酸了,“我倒觉得一般,若不是知知喜欢,我是万万看不上的。”
江若对他这种“我家女儿天下第一好,别家郎君千万个配不上”早已习以为常,自打女儿及笄,说亲提上议程后,对于那些上门的郎君,他一直是这个态度。
江若懒得说他,随他去了,战胥见妻子不理睬自己,又闹了脾气,外人面前说一不二的侯爷,在自己屋里也是个耍小性子的主。
可惜江若不吃那一套,淡淡定定坐在一边,道,“侯爷今日火气大,正好一人下下火,我去陪女儿睡了。”
说罢,从容起身,大大方方出门,留下屋内一脸无奈的战胥。
隔日,陆铮又来了战家,这回上门,明显感觉到了一丝不同。
入了书房,见到了战胥,陆铮照旧恭恭敬敬打了招呼。
一向视他于无物的战胥,居然认认真真抬起头打量了他许久,才淡淡道,“坐罢。”
陆铮坐下,战胥便直接道,“你想娶我女儿,打算拿什么娶?总不能凭你一张嘴,我便把女儿交给你了。”
陆铮惊讶于他的松口,出口毫不迟疑,犹如早就想好了一般,“愿以江山为聘,立一人为后,碧落黄泉,死生相随。”
“江山为聘?”战胥冷笑一声,“好大的口气,你如今不过占了兖益二州。”
陆铮从容,“那便先以兖州益州为聘,其余的,日后补上。”
战胥微微皱眉,仔细凝视着面前锋芒毕露的年轻郎君,今日的陆铮,撕开了平日在他面前温润的伪装,自信却不自负,一身气度,的确教人欣赏。
“你如何保证你不变心?你如今喜爱知知容貌,便觉得她哪里都好,视若珍宝。待日后看厌烦了,只怕便又弃如敝履,望之生厌。”
“若有那一日,伯父只管提刀上门,亲自砍了我,我绝不还手。”
……
从书房出来,天色已经擦黑了。侯府上下各处都点了烛,火光将墙壁照得微微发黄。令陆铮不由得想起了前世在宫中时,点了烛时,也是一般无二的场景。
有一回,蜀中害了饥荒,他忙昏了头,错过了时辰,一抬眼,便看见里里外外的宫灯都点上了。
他起身欲走,担心妻子还在麒麟台等自己,走出没多久,便见不远处的重重烛光,氤氲的夜色下,妻子来了。
带了三四个宫人,其中一个小宫人提着宫灯,另几个则提着膳盒。
知知走到他面前,清润的星眸十分好看,微微扬起脸,朝他道,“我陪夫君在勤政殿用膳,夫君别来回走了。”
陆铮拉回飘远的思绪,朝来时的路往回走。
没走几步,便看见不远处的树下,站了个鹅黄衣衫的小娘子,披着白色斗篷,带着帽子,纤细窈窕的身形隐在宽大的斗篷中,手中提了个绛纱灯,润黄的纱笼着灯,氤氲的光照亮了脚下的路。
也照亮了陆铮的心。
他追寻两世,始终追寻的,便是这一束光。
温暖的,能照亮他的光。
陆铮朝他的光走过去,越走越近,秋风卷起树梢的落叶,一片落叶掉下来,落在知知的斗篷帽子上。
陆铮抬手,捡走那一片叶子。
他低下头,额头抵着小娘子的额头,唇边一抹俊朗的笑意,道,“陆哥哥来娶你了。”
春去冬来,寒来暑往。
十年的时间,他心尖尖上的小娘子终于长大了。
然后,他再一次把她娶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