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返乡,聚会

临渊捞汤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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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狄更斯《双城记》

    ——

    次日,张新军拒绝了老伴的陪伴,独自返回了家乡的小镇。

    缓缓行进在镇子中间最宽敞的主干道上,张新军思绪起伏。记忆中的建筑早就被推翻重盖,脚下这条路也被拓宽了很多倍。

    这里他已经足足三十多年没有回来过了,看不见什么熟悉的景象,没勾起来任何回忆。

    “也许,只有在郊区才能看见熟悉的景色吧?!”张新军叹了一口气,仅凭借这些完全不熟悉的景色,他连自己以前待过的生产队都找不到了。

    “大军!张新军!”一个声音从张新军的身后响起,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张新军一转身,正好看见了一个男人站在了他对面。

    “张新军,对吧?!”来人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洗的发白的工装和微微有些谢顶的头发,表明他的境遇并不算太好。

    “您是?”张新军略略有些疑惑。虽然有些面熟,但是他不太记得对方的名字了。

    “我是小五啊!”来人十分激动,看出张新军不记得他了,也丝毫没有尴尬,“小五,王才生!”

    “就是……”王才生做出了一个拿个大碗,沿着碗边喝粥的动作。

    这个动作隐约让张新军想起了什么。当年做红小兵的时候,他虽然只是个副头头,但手底下也管着三十多号人。那时候身后总有一个瘦的和猴子一样的男孩子跟着,他们嫌他小,却也撵不走。

    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小子特别能吃,吃的特别快。最堪称经典的就是他喝粥的样子,拿着粥碗,嘴搭碗边,一转一圈,半碗粥就下去了。再一转,碗就空了。

    通常情况下,别人喝一碗的功夫,他能喝三碗,就和完全不怕烫似的。

    因为时间已经太久远,况且张新军因为曾经的一些事情,刻意的遗忘了这段红小兵的经历。所以,再见到王才生的时候,只不过是觉得面善。如果不是那个喝粥的动作,他都认不出来了。

    这乍一下见到熟人,张新军刻意尘封的记忆也随之汹涌而来。

    当年张新军不过是个游手好闲的小子。虽然不做什么恶事,可是却也不算什么正当人。西家田里拿个西瓜,东家果林摘筐柿子。

    偏生一副光脚不怕穿鞋的样子,谁都惹不起。

    读书不行,做活又不肯下力。正好赶上了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让他觉得机会来了。他判断了一番形势之后,加入了一个小队。凭借着斗狠的一股劲儿,很快混成了二把手。

    张新军那时着实风光了一阵。要不是后来那件事情,让他心生顾忌,收了手,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这段时间,是他一辈子也不想在回忆的。但是,也正是这段时间的经历,才成就了后来的他。

    张新军恍恍惚惚,一时间思绪起伏。

    王文生看见他却很欢喜,当年他最敬佩的人就是张新军。他极力邀请张新军去他家里住,被婉拒了之后,又给他找了家旅馆。

    第二天,在王才生的张罗下,以前在一队的人们聚在了一个小饭馆里谈天说地。

    “咱可真是好多年没见了。”其他人毕竟住在同个镇子上,时不时就能碰个面。只有张新军还有当年的老大,离开了镇子,出外发展了。

    “对了,黄诚现在怎么样了,和你们还有联系吗?”张新军不露声色,提起了一个话头。这就是他回老家的原因,他想要知道这个当年的老大现在的情况。

    好久不见了,自然不可避免的打听当年这些人的现状。其他人倒也没有什么疑惑。

    黄诚当年被称为黄老大,是他们的头头。要说起来,岁数比张新军还要小一些。据说他背景很深厚,在首都有人。但具体是怎么个情况张新军也说不清,只是知道有背景是肯定的。

    因为,在当年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是黄老大家里给摆平的。而后来张新军能有现在的地位,也和当年黄家给的便利不无关系。

    但是,张新军对黄诚的近况却丝毫没有了解。在事发之后,黄诚被家里人带了回去。后来两个人就此断了联系。

    一方面张新军是顺应了黄家的意思,不再去打扰。另外一方面是他也想把事情深深的埋藏,不再提起。

    和一个知道并且参与此事的人常常联系,好像总是提醒自己曾经犯的错误一样。

    张新军摇了摇头,想起了最近纠缠他的魂体的容貌。就算是当年做的事情知道的人很少,可是到底还是报应来了。

    “张哥,当年就你和黄老大走得最近。难道你也不知道吗?”另一个人大着舌头问道,显然是喝的有点多。

    “我们后来就没有再联系了。”张新军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状况。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不知情,话题就此揭过。

    从众人的穿戴和话语中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生活过的大多不如意。而他们之间混的最惨的那个,就是大个了。

    “你明天要是去到商场前头,就能看见他。”说话的人醉意熏然,但话语中的唏嘘还是能够听得清楚。

    当年一出了事儿,张新军就脱离了这里。可是那场浩浩荡荡的运动却没有完结,所以很多新人又开始崭露头角。“大个”就是其中一个。

    大家认为他就像是张新军第二,一样的狠。后来,运动结束了,他却不明不白的疯了。

    说疯不疯,说傻不傻。整天穿个大棉袄,下面套条破烂的裤子,趿拉着一双棉鞋,露着后脚跟。无论寒冬酷暑,都这副打扮蜷缩在商场门口。

    因为不惹事,商场保安倒也不撵他。吃的喝的有时候别人看他可怜就给他买点,极少数时候还能给他只烟抽。

    高兴的时候,就着商场的音乐就能跳起来。大多数时候,都窝在一边睡觉。

    有人说,他就是太狠了,所以才糟了报应。

    说这话的人感慨万千。回头想起来刚说过“大个”是张新军第二,就说他这是遭报应。实在是有影射之嫌,急忙止住了话头,看了一眼张新军。

    张新军没有在意,却也在想,如果不是当年事发让他收了手,没准“大个”的今天就是他的现在。可是那件事发生了,现在自己反而算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了。

    这算是“塞翁失马”吗?

    张新军嗤笑了一声,有些得意,却又有些惶然。有出息又怎么样呢,可能命都快没了。所以人就不能做亏心事啊!说不定什么时候,报应就找上门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