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扎克力

天才地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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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野马城豪宅内,他批阅家族各产业的信息。

    有的产业利润几何,有的产业处于下坡,需要提升,该如何提升并如此相应的解决办法。

    他雄心勃勃,一心想要取代老城主,成为野马城新晋的城主,只是随着唐煜的到来,让他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

    野马城的城市之心已经认可唐煜,接受唐煜成为他的主人,而他要想获得野马城的控制权,要么杀了唐煜,要么就是唐煜拱手让人。

    可是换成自己,到手的城主之位,谁会傻乎乎的让给别人?

    绝没有这种人!

    因为他是这种人,所以绝不相信世界上有如此之“傻”的人存在。

    所以,他才会兵行险招,想要暗中谋害唐煜,到时候,野马城的位子非他莫属。

    他的名字,叫扎克力,老城主极其遥远的远方亲戚,属于那种几乎没有血脉关系的亲戚,要不是看他有些能力,老城主也不会收留他。

    只是让老城主没想到的是,扎克力的能力倒着实不错,居然从无到有,在野马城打下一片赫赫基业,让人侧目呢。

    有能力的人,他们的野心也将比一般人要旺盛,当成为野马城最有钱的几个人之后,扎克力开始把目光放到城主的位子上。

    “啾。”可是,夜空当中,有鹰啼声,接着就听见有什么东西掉下来的声音。

    “啊……”忽然,扎克力听到自己的老管家的惨叫。

    老管家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很稳重,这十几年来,扎克力还是头一次听到他的如此惊慌的惨叫呢?

    扎克力一时有些好奇,于是走出了书房。

    瞬间,扎克力目瞪口呆,呆立当场,险些晕过去。

    那是,那是?

    疯魔巴兹的脑袋?

    疯魔巴兹去做什么了。他当然知道,因为就是他派遣疯魔巴兹去狙杀唐煜的啊。

    为什么?

    为什么疯魔巴兹的脑袋会被扔在我的家里?难道他知道是我派遣过去要杀他不成?

    震惊过后,扎克力却是发现了其他不同寻常的地方,是告诫。还是敲打?

    “收起来吧。”扎克力无力的摊到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对老管家说道,然后挣扎着站起来,重新回到书房里。

    这一夜,老管家发现。老爷书房中的灯光整晚都在燃烧着,等到第二天他从书房中出来,本来还黝黑的发丝都出现了白发。

    ……

    野马城是老城主的,这一想法从没有在唐煜的脑海中消失。

    想起舍生取义的老城主,想起人老心不老,为帝国鞠躬尽瘁的老城主,,想起为了救回公主,不惜想地狱的君王贡献自身一切的老城主,想起曾经教导自己的老城主……

    他是一名值得尊敬的老者。

    唐煜从没有佩服过他人。他是第一个。

    没有老城主,就没有现在的唐煜。

    唐煜为什么要接收野马城?

    这座野马城除了能够提供战马和一颗城市之心外,对于唐煜来说毫无用处,那么唐煜为什么还要费心费力的建设保护好他?

    没错,在唐煜的设想里,不仅要把受损的城墙等修补好,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还想给增加几座炼金建筑,然后再招募大量的炼金战士驻守,到时候野马城也将再也不用害怕野马平原上马匪们的进攻了。

    野马平原有十大马匪势力。其中前八几乎都在那一战中折损,可是剩余下来,也是势力最强的两支马匪势力,更是如梗在怀。难保以后唐煜离开,他们不会出来兴风作浪。

    所以,留下一定的战力保护野马城是必须的。

    扎克力虽然是老城主极其遥远的远方亲戚,但是他本身有能力,唐煜都已经想好了,等以后离开。就把野马城交给他,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这次让金刚鹰带回疯魔巴兹的脑袋,既是敲打,也是检验。

    如果他还一意孤行,继续要跟自己作对,那么自己也将挑选其他人了。

    关键如何,还需要回到野马城在做打算。

    解决掉追踪之人,唐煜跨坐上白马,继续朝着帕尔玛城前进。

    因为有疯魔巴兹事件的耽搁,直到第四天,唐煜才来到帕尔玛城。

    帕尔玛城与帝国接轨,人流众多,人来人往,笼络不觉。

    街上商旅不断,或是招募人手,准备去野马城购置好马。

    要想获得好马,名马,那就必须亲自去一趟野马城了,名马的数量终究有限,去的晚了,肯定被其他人抢走。

    或是就地摆摊,带来帝国各地的特产贩卖,赚取利润。

    唐煜走在街上,不时能够碰到上前想要购买白马的商旅。

    有些驯马师也会带着驯服的名马来到帕尔玛城贩卖,商旅们肯定是把唐煜当成这类人了。

    “大人,只要一个银币,我就能带你去帕尔玛城的任何可以去的地方。”

    “我可是这里最熟悉道路各种商店的人了。”一名衣衫褴褛,破烂不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挡在唐煜的跟前,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用满是期待的语气道。

    那些经验老道的人都把唐煜当成驯马师,为何这小小的人而会把唐煜当成是来帕尔玛城“观光”的人呢?

    “你是怎么认出我不是来卖马的?”唐煜倒是有些好奇了。

    如此机灵的小家伙,也许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小鸟儿呢。

    唐煜的手中有一枚金币在手中晃动。

    小家伙眼睛贼精,盯着金币挪不开眼。

    “大人,我是从你的着装看出来的。”

    “驯马师的标准配备是长鞭,马套,并且他们还是三五成群的,合作捕马,我在帕尔玛城少说也待了十几个年头,怎么会不知道呢?”

    “还有就是一枚空间戒指可不是驯马师能够拥有的。”小家伙说道。

    噔!

    金币被唐煜抛飞,落到小家伙的手中。

    “那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你已经合格了。”唐煜说道。

    小家伙一把抓住金币,先是放到嘴巴里用牙齿咬了咬,发现是真的之后,激动的感谢。

    “谢谢,谢谢大人。”

    “大人,我没有名字,同伴们都叫我机灵鬼。”

    机灵鬼?倒是名副其实啊,这小家伙确实是个机灵鬼。

    看他的模样也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但是眼光的老辣就是一些资深的商旅都比不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