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接受任务

天才地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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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野马城的勇士,强大的英雄,早已应帝国的征召,赶往战场,去迎接仇敌。”回答唐煜的是马特,这名野马城城主的心腹。

    “帝国动荡不安,老国王迟暮,新的皇储未成长起来,更是受到邻国的窥觑,常年动荡不安。”

    “这个国家,早已满目疮痍。”

    唐煜没想到帝国的情况已经严重到这种地步?

    “只有公主,才能带领我走出黑暗,重见光明,她是我们最后的希望。”马特突然用虔诚的语气说道,包含信仰,坚定不移,绝对认为公主能够保护他们。

    唐煜到是越发的对那所谓的公主好奇起来了。

    “现在的野马城,只剩下大猫小猫两三只,外面的那些混球相信你也看到了,居然异想天开的以为打开城门就会安然无恙。”

    “如果把野马城交给那些人,我就是死了也会死不瞑目。”老城主解释道。

    “但我还是那句话,为何是我?”唐煜才今晚刚来到野马城,老城主为何敢如此豪赌,把一切都交给自己?

    “因为这个?”老城主突然把那封信封举起来。

    信?

    老汤姆的信?

    “灵狐汤姆,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之一,我倒是没想到,他居然也来到了我野马城。”老城主突艰难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只要有他在,就一定能够救回公主大人。”

    “城主大人,灵狐大人自由惯了,是不是来解救公主还两说呢。”马特适时的提醒一二。

    “如果他不出手,那为何又介绍眼前的唐煜呢?”老城主反问。

    “既然你是灵狐汤姆介绍的人,并且在城门外,与马匪们的战斗,我也算是见识过你的实力。”

    “虽然不是英雄,稍稍有些可惜,不过智谋倒也不错,难怪会被灵狐看重。”

    “把野马城暂时交给你,我也放心。”老城主躺回躺椅,盖好被子,看着唐煜慢悠悠的说道。

    “那么唐煜,不知道你接不接受呢?”老城主问道。

    系统提示

    野马城城主向你发布任务,是否接受?

    唐煜犹豫再三,与本身的“主线任务”并没有冲突,反而是有利。

    接受。

    英雄迟暮:年迈的老英雄渴望再次上战场,在轰轰烈烈中燃烧殆尽。

    任务目标:成功解救帝国的公主。

    任务支援:在任务期间内,可控制野马城一切事物,人员随时听从调配。

    任务奖励:未知。

    在唐煜接受任务后,唐煜就发觉在自己的人物面板下面,出现了一个城市控制界面。

    点进去一瞧,就是各种的炼金建筑的标注。

    十座岗楼,三座靶场,还有一个狮鹰堡,可以招募狮鹰。

    距离下一次的招募,也只剩下寥寥的两天,到那时,也就表示唐煜的麾下,最少将会有一百二十名的枪兵,二十七名弓箭手和六头狮鹰加入自己的队伍。

    “勇士,虽然你打退了马匪们,但靠的是计谋,等马匪们反映过来,很有可能再次来攻打野马城,还望及时做好准备。”马特看起来能成为老城主的心腹并不是没有道理,还有一定的见地,提醒唐煜。

    距离招募炼金战士还有两天的时间,而关键就在这两天的时间里。

    在野马城中,难保不会还有马匪们的情报人员,到时候消息传递出去,马匪们很有可能再次集结。

    这种事情,不用马特提醒唐煜也知道,本来按照唐煜的想法是,送老汤姆来到野马城,然后补充一番物资,马上离开野马城,结果却被城主招呼来,更是发布了任务。

    单凭外面的歪瓜裂枣,想要抵抗马匪何其的艰难。

    虽然单个的炼金战士不是正常提升上来的人的对手,不过炼金战士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绝对服从命令,不会捣乱出现幺蛾子,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量产,不需要训练就能上战场。

    但外面的士兵们几乎各个都是最近才拿起武器,士气不高不说,更是一个个心思难测,里面更是混入了马匪的间谍。

    唐煜脑海中,已经在设想一种种的可能。

    “间谍,倒是可以利用的对象呢?”

    “老城主,时间紧迫,我就先下去了。”唐煜其声告辞。

    “去吧。”老城主有气无力的说道。

    等到马特目送唐煜离开,回到老城主的身边,才露出担心的神色:“城主,你真的相信他?”

    “灵狐的目光,就从没有错过。”老城主信誓旦旦。

    马特不在多说了。

    “对了,马也你去一趟兵营,就说暂时放过那些混球的魂淡举动,戴罪立功,以后都好好听从唐煜的吩咐。”虽然战力不行,但终究是人,是人就有用处,再不行当当炮灰也行。

    这一刻,老城主的目光闪烁让人心寒的光芒。

    马特浑身打了一个冷颤,不敢多言,乖乖的下去下达命令。

    回到“马王”客栈,推开略显破旧的酒馆大门,迎面就是一股难闻的酒气臭气混杂的味道,并且热闹的气氛迎面而来。

    马王客栈是唐煜在去城主府之前,汉姆说的接头地点。

    在客栈的角落里,唐煜发现了王小胖他们。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头皇家狮鹰BOSS有多厉害,本身体型足足有寻常狮鹰的三倍,利爪可穿金裂石,那一整块的石头在皇家狮鹰BOSS的眼前,就跟没有一样,被他随随便便一抓,就抓成粉碎。”

    “那个那个,所谓的BOSS是什么意思?”几个听得痴迷的年轻佣兵好奇的问道。

    “所谓BOSS?”

    “那就是一种类似狼群中的狼王,是狮鹰群中的王,端的是厉非常。”王小胖口才不错,很有当吟游诗人的潜质,口水飞溅,大肆诉说唐煜的惊人表现。

    “当时我都吓傻了,但唐哥却是临危不乱,面对皇家狮鹰BOSS的危险,面不改色,更是闭上了眼睛。”

    “啊,在这种时候闭上眼睛,那不是找死吗?”那几个佣兵纷纷惊吓。

    “你们懂什么,唐哥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能看得懂的?”

    “还想不想听后续的。”

    “你老继续,继续。”那些佣兵再也不敢多言。

    “那一刻的唐哥,在我的心目中,就跟神一样,无所不能。”

    “那柄被唐哥随身携带在身上的弓箭,更是被唐哥拉成满贯,弓身整体‘咯吱咯吱’的发响。”

    “当射出那一箭的时候,端的是那个叫精彩绝伦,无与伦比啊,已经不是简单的能用语言来形容的。”

    “真的有那么精彩的一箭?”佣兵们表示怀疑?

    “哈哈,胖子,笑话也开的太过了,那有这么厉害的箭发?”

    对面的几桌矮墩墩,满脸胡渣,有着棕红色毛发的——矮人?爆发一阵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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