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十点花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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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七点,手机闹铃的声音准时叫醒了闵璐。

    窗外亮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她有些难受的揉了揉眼。随后放下手,习惯性的要去叫陆程加。触手空空,这才发现外侧已经没了人影。

    她掀开被子,在铺好的毛毯上摸了摸,一点温度也没有。

    陆程加是闵璐的丈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

    他和闵璐一起陪着闵家老爷子闵文海,住在闵家的别墅里,上班的地方则是距离闵家别墅半小时车程的闵氏。公司里九点上班,陆程加向来是七点半起床,在家吃过王姐煮的早饭,然后出门上班。

    可自从闵璐身体好后,陆程加要么晚上不回来,要么就回来很晚,走得很早。

    闵璐有了不好的预感,只怕他们的婚姻出问题了。而且这问题,很可能就是在她受伤的那段时间发生的。

    她不甘心的再次摸了摸毛毯。

    陆程加是昨晚上没回来,还是今天走得很早呢?

    如果没有回来,那他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

    难道他们三年的夫妻,已经做到头了,陆程加真的有了钱就变坏,在外面找了小三?

    陆程加和她一起住在闵家,上班也是在闵氏,他吃她闵家用她闵家,日后还要继承她闵家的家业,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对她?

    一股无名的火气从闵璐心底蹿了上来,她掀开被子,赤脚趿拉着鞋就冲出了卧室。

    “璐璐起来啦!”闵文海刚好走到二楼楼梯口准备叫女儿吃早饭,见她出来了,就笑眯眯的看着她,“王姐做好早饭了,先吃早饭,吃完了咱爷俩还得赶紧出去呢。”

    闵璐没有回答闵文海的话,而是问道:“王姐在厨房吗?”

    闵文海点点头。

    闵璐就从楼梯上往下喊人,“王姐,陆程加昨晚上没回来吗?”

    在厨房准备早饭的王姐听见喊声,忙放下手里的勺子,一路小跑出来,“小姐,先生是早上才走的。”

    闵璐听了这话心口的火气下去了一些,“嗯”了一声后转身往房间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那他吃早饭了吗?”

    王姐忙道:“吃了,先生喝了两碗粥呢。”

    就知道喝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程加恨不得天天喝粥。闵璐撇撇嘴,扔下一句“知道了”,就回了房间。

    等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饭时,她才有空问闵文海,“爸,咱们今天要去哪儿?”

    闵文海吃着生煎包,咬一口,吸了里面的汤汁,满足的叹了口气后,才笑着看向了闵璐。

    “乖女儿,你和程加怎么了?吵架了?”老人家一副八卦的表情。

    陆程加,爸爸姓陆,妈妈姓程,于是起了这么个名字。闵璐喜欢连名带姓的喊他,总觉得喊程加的时候,像是在喊另一个人似的怪异。可闵老爷为表亲近,自来都是喊的程加。

    “没,我和陆程加好着呢。”对于闵文海的八卦,因为是自己亲爹,闵璐只能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看女儿要炸毛了,闵文海也见好就收,不再逗她了。

    “今天你彭叔叔的女儿十八岁生日,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参加她生日party的吗?”闵文海不满的看着女儿,“你瞧瞧你,是不是又忘了?”

    这位彭叔叔叫彭浩远,既是闵文海的好友,又是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这个十八岁的女儿,则是彭浩远的老来女,最得他的宠爱。虽然如今闵氏基本上交给了陆程加打理,但有些交际闵文海还是要去的,何况还能顺便带带闵璐。

    闵璐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闵文海再次提及,她又努力想了一回,发现还是不记得。

    好像自从她受伤后,不仅是从前的记忆忘记了,后来的记性也变差了。很多事情发生过后就立刻忘记,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

    哦,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儿,她总是记得特别清楚。

    “不记得了。”闵璐摇头说道:“那礼物呢,礼物你准备了吗?”

    闵文海叹气道:“准备了。就知道你会忘,所以只能我准备了。”他说着看向坐在饭桌角落一起吃饭的王姐,“王姐,你到书房去把我准备的礼物拿下来。”

    闵文海是叫秘书帮着准备的礼物,每个女人都缺少不了的高跟鞋。只不过这双高跟鞋是高定款,全球只有一双,送给彭浩远的女儿,这礼物也不算薄了。

    玛丽莲梦露曾经说过:虽然我不知道是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

    黑色缎面的高跟鞋,芊芊细跟,美得让人惊叹。

    闵璐不由自主的把鞋子拎了出来,看了两分钟后才依依不舍的放下。

    “真好看。”她嘟着嘴说道:“爸你为了别人家的女儿这么煞费苦心,对自家女儿,要是也能用这么多心思就好了。”

    闵文海喝了最后一口粥后,放下了筷子。

    “你是结了婚的人了,找你老公去。”再一次的提及让闵璐不高兴的话题。

    闵璐对他无语,把鞋子放回去,蹭蹭蹭的跑上了二楼。在楼上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化好妆,换了衣裳,拿了一个银色的手拿包,这才缓缓走下楼梯。

    闵璐一张脸蛋生的十分漂亮,如今化了妆,又穿上了显白的墨绿色贴身毛衣裙。从楼上走下来的瞬间,就是在闵家工作多年的王姐几乎都要看呆了。

    墨绿色的贴身毛衣裙非常简单,但却完美的展现了闵璐姣好的身材。长腿,细腰,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对儿傲人的丰胸。

    王姐忍不住夸道:“小姐可真漂亮,跟先生站一块儿,是真正的男才女貌!”

    闵文海点点头,说:“可不,有她妈五分的风采。”对于女婿,却是皱眉想了想,才下评论,“程加倒是还不错,能配得上璐璐。”

    闵璐的妈妈去世多年,可闵文海这么多年却一直孑然一人。闵璐虽然没有从前的记忆了,但就从闵文海半退休后,仍有漂亮的姑娘想给她做后妈这一点看,以前闵文海还在闵氏的时候,前赴后继扑上来的姑娘只怕更多。

    所以,在闵文海心里,妈妈的地位是她这个女儿高不可及的。

    闵璐自然不会无聊的和闵文海争论她和妈妈谁更漂亮。

    父女两人坐上车,一路朝着彭家去了。

    “爸,彭叔叔的女儿生日,陆程加去不去?”问出这句话时,闵璐觉得自己挺可怜的。

    自从她的伤好了以后,她想和陆程加好好说一句话都变成了奢侈。如今居然奢望靠着别的女人的生日,来见他一面,并且能好好的说说话了。

    “当然要去的。”闵文海道:“你放心,程加比你靠谱多了,不用提醒他也记得。”

    “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你亲生的。”闵璐不高兴的抱怨了句,低头看了眼手表,又说道:“现在时间还早,爸要不你一个人先去,我去公司找下陆程加吧?万一他忘了,我也好提醒一下他,回头我跟他一起去彭叔叔家。”

    闵璐戴不惯手表,可这手表不一样,是陆程加送的结婚三周年礼物。

    闵文海不赞同的看了女儿一眼,随即面色严肃起来。

    “璐璐,你不会是真的和程加闹矛盾了吧?”他忍不住教训女儿,“程加天天扑在公司里,忙得几乎连休息时间都没有,你可不能总是耍小性子。”

    自打女儿受了一回伤,伤好了,这性子也就变了。

    从前温柔体贴的女儿,一下子变成了骄纵的大小姐。他闵文海的女儿自然有骄纵任性的资本,他是半点儿都不在意的,可女婿每日忙得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还要伺候这小姑奶奶,那可就是累多了。

    女婿是性子好,可性子再好,也挡不住这么折腾的。

    “璐璐,你可得体谅体谅程加才是。”自从妻子去世后,闵文海还是第一回有了又当爹又当娘的疲惫。

    闵璐暴躁的想把车窗玻璃砸烂。

    都说旁观者清,可旁观者身在局外,根本不知道她这个局里人的痛苦。

    陆程加种种的不对劲,就连一直生活在一起的爸爸和王姐都没有看出来。可她是陆程加的老婆,她却清楚的知道,陆程加就算不是在外面找了女人,也是对她这个做老婆的,厌倦了!

    她又漂亮又年轻,家里还有钱,陆程加到底哪里想不开了?

    “我知道,我就是体谅他,所以才想去公司找他的。”为了成功去闵氏,闵璐不得不骗闵文海,“我今儿打扮的这么漂亮,得让他第一个看到对不对?他每天工作那么辛苦,看到我这个貌美如花的媳妇,也能缓解缓解压力。”

    闵文海对女儿的样貌很自信,对女婿辛苦工作也很心疼,犹豫了一下,就点了头。

    闵璐拒绝了闵文海要送他一程的提议,下车叫了的士。

    的士停在闵氏大厦楼下时,闵璐刚付了车费,就一扫眼看到熟悉的身影从大厦里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