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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秦河再一次回头,众人眼神看他的目光也全都不一样了。
就连平时爱口花花的老朱,此时也是有些口吃,结结巴巴,眼神中带着某种渴望,又有些害怕地看着秦河,
“哼,都傻着干嘛?收拾战利品呀!”
众人语塞,最后还是老朱反应最快,眼神一亮,连忙过去牵马。
半小时后,几人终于开始朝下一站出发,这次战利品也极为丰厚,原先秦河还担心因为多了老朱和老胡两个吃货,自己身上钱不够。
但是最后发现,刘聚身上,竟然有几个大银锭,而那个铁棍男身上银锭到没有,但是有一叠厚厚的金叶子,这玩意比银子值钱多了。
路费有了不说,两匹马,老朱和胡大海一人一匹,胡大海还把铁棍男的铁棍也留了下来,虽然被砍成两截,但是胡大海耍起来,也虎虎生风。
老朱也捡起刘聚的长刀,这下几人全都鸟枪换炮了,秦河本来看上那匹铁棍男骑的那匹白马,幻想自己白马翩翩,出现在武林大会上,成为武林中赫赫有名的白马少侠刘小飞。
但是蛋疼的是,骑了几圈,屁股和马背契合度实在太低,磨得生疼,最终还是放弃了,选择合自己屁股的老驴。
这玩意自己好像的确没天赋,还是骑驴舒服。
所以古人有句俗话说得好,多大的洞,配多大的棍。
几人告别掌柜老徐后,几人重新上路,有了交通工具后,也不用再嗑着瓜子,牵着驴磨磨蹭蹭了。
几人速度也加快不少,得知秦河武力值后,老朱对秦河的态度仿佛变了一个人了。
不但说话好听了,做事也毕恭毕敬,只是时不时打听秦河是不是会一门绝世刀法,都是兄弟,这么熟了,拿出来让兄弟学学这种…话!
秦河敷衍几次后,就不再回这家伙了,原本觉得老朱这货都是开国皇帝的料,应该会有八王之气之类的,但是几人一路往江南方向奔去,不知不觉走了三个月,秦河对老朱的秉性和性格也算知晓一些了。
皇帝其实也是人,何况还是一个没发迹前的皇帝,如果按照现代人的性格来看老朱,就觉得这货本事不大,但是说大话的能力到是不少。
就如同后世的老马,在没发达之前,很多人对他的印象就是三个字。
“爱忽悠!”
对,秦河和这货相处三个月后,算是看透他了,忽悠本事天下一绝,各种大话张口就来,如果和他不熟悉,你会对这货的印象就是。
“国字脸,浓眉大眼,说话正派,嘴里永远离不开家国情怀,而且对兄弟特仗义,又爱和兄弟谈心,是一个当大哥的好料子。”
好吧,秦河其实挺讨厌这种人的,因为秦河对老朱的第一印象就带着历史客观评价了,还有知道这货野心勃勃。
当老朱每次来和秦河谈心的时候,讨好他的事情,秦河脑海里总是想起老朱对兄弟们下狠手的历史,所以下意识回避他。
一路上,胡大海也渐渐没了和老朱一起参加起义军的豪情了,反而越发喜欢小丫头了,对小丫头极好,有求必应。
这日,春雨绵绵,几人已到达临安附近,一间酒楼里,秦河难得露出笑容,拿起桌子上的酒杯朝老朱和老胡举杯道。
“千里迢迢,跋山涉水,我们总算到了江南一带,朱兄,再下就不进临安城了,再次祝朱兄弟成就霸业,我相信你的,加油!来来,朱兄,别这么丧气,来喝酒!”
老朱一副怨妇模样,幽怨地看了秦河一眼,端起酒杯喝秦河碰了一杯,这几个月,他吃喝全靠秦河解决,日子好不快活,有吃有喝,还不用担心别人打劫,一路全当游山玩水了,实际上秦河也的确如此,每到一处,都品味当地特产,看看风景,指点指点当地美食缺点啥的。
秦河的生活品质是以现代人标准置办的,营养丰富,口味绝不将就,虽然风餐露宿,但是老朱和老胡两人明显胖了一圈,特别老朱,二十多岁的年纪,已经有点小肚腩了。
秦河也终于松了一口气,终于送走这这货了,每天唠叨不停,兄弟前,兄弟后,一副嬉皮笑脸,你还没办法和他闹。
“来来,老朱,吃菜,吃菜,这家糖醋鲤鱼不错,只是这糖不够正宗,鲤鱼肉质不错,来来,老胡,你吃鱼头,补脑的!”
酒足饭饱后,几人下了楼,骑上马一路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眼见就要分别,老朱脸上没半点喜色,反而带着离别的伤感,最后一次用幽怨地语气问道。
“刘兄,你武艺绝伦,年纪轻轻,为何这般没有斗志,真不和我去…。”
“老朱,一路顺风,我这个人懒散惯了,只想潇潇洒洒过一生,没有那么大志向,人各有志吧!保重!”
老朱见实在说不动秦河,无奈又用眼神朝后面的胡大海看去。
也是带着怨妇眼神,悠悠地道。
“大海兄,你难道忘记几个月那天雨夜,我们在床上谈的事了,你说过,我们一起的。”
胡大海脸上露出臊红,连忙摆了摆手道。
“朱兄弟,一路顺风,这几个月,跟着刘兄,我也看开了,人生一世,何必去争那么多,我这个人也没读书,也不识字,去当兵,也就只能当一个冲锋陷阵的莽夫,还不如跟着刘兄浪迹江湖,四海为家,或许将来,累了,就会找一个地方安家!”
老朱见两人都这样佛系了,实在没有能力说服他们了,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地调转马头,正当他准备骑马而去,秦河突然想起了什么,朝他喊道。
“朱兄,我有一言!”
“刘兄请说!”
“朱兄,如往后,你成就真龙之位,一定不要忘记初心,我和大海虽然没能跟你去并肩作战,但是往后你会遇到更多和你称兄道弟的兄弟,未来你们会一起并肩作战,把蒙古人赶出中原,到时当你得到江山的时候,不要忘记你的初心,也不要忘记和你并肩作战的弟兄们!一定要善待他们!”
老朱哈哈大笑,脑海中豪迈顿生,豪气万丈地道。
“刘兄,借你吉言,虽然我不知你一直看好我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真谢谢你,如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记住今天我们的谈话,到时我封你做逍遥王,哈哈,在你身上,我看到人生逍遥自在,是我等无法企及的,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老朱调转马头,脸上的豪气瞬间消散,神情却是变得阴沉,他看着远处高大的临安城,嘴里喃喃道。
“世间皆苦,唯有自渡,你武功盖世,却只想做一个逍遥人,看看这世道,暗无天日,满目疮痍,世间不公何其之多,既然你愿意当闲人,那这一切,就由我来打破吧!”
“驾!驾!”
老朱的白马很快消失在视线中,秦河收回视线,看到小秋躺在老胡怀里快睡着的模样,不由无奈摇了摇头道。
“走吧!我们去金陵!”
没了老朱的唠叨,秦河终于松了一口气,武林大会要十月才开,此时才三月中旬,还早,就这样,一老驴,一马,一小丫头,三人缓缓朝金陵而去。
“老胡,你真打算跟着我走?”
“嗯,我独身一人,如果不是刘兄,我或许早已经冻死在那破庙了,其实我先前也有过和朱兄一起去参加红巾军的想法,但是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我也看开了,那些所谓起义军,烧杀抢掠比土匪强盗还狠,既然不想去做,何必去违背自己本心去做那些事。”
“哎!好吧!胡兄,不如我们结拜为兄弟怎么样?”
胡大海有些诧异,拉了一下马头,回头朝秦河看了看,很认真地道。
“刘兄你武功盖世,而我…!”
“得了,什么武功盖世,胡兄就说认不认我这个兄弟吧?”
“当然认呀!如果刘兄真看得起再下,再下…再下愿意!”
“哈哈,那好!前方有一个土地公公石庙,我们就在那结拜,没有香也行,我们以心为证!”
两人到了路边土地公像面前,秦河和胡大海两人跪倒在土地公像面前,两人拜了三拜。
“苍天在上,大地为证,今日我刘小飞和胡大海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有违言....!”
“大哥!”
“二弟!”
“哈哈!好,以后我也不叫胡兄了,大哥,既然我们是一家人了,那我也不瞒你了,我这次南下江南,是去参加今年十月的武林大会,你知道的,小弟我是武林人士……!”
秦河和胡大海结拜,其实早已经有了这个意思,胡大海这人虽然面容丑陋,但是性格却是一个直性子,而且人丑心善。
第一次见面之所以冷眼面对秦河,是因为这些年,他受过太多冷嘲热讽了,早已经心灰意冷。
他本身也有家传武艺,而且人高马大,如果去做强盗,或者随意拦路打劫,也不至于赤脚冻伤流落破庙,他宁愿自己冻死,也不愿去伤害那些无辜百姓,可见这人是有原则的。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秦河也认可胡大海这人的品质,所以才选择和他结拜,至于为什么不和老朱一起结拜,秦河自然是有他自己的打算。
如果是普通人,或许早已经去抱老朱的大腿去了,可秦河却是不想和老朱挨那么近,或许刚认识老朱的时候,秦河也有过抱他大腿的想法。
但是几个月的接触下来后,秦河发现老朱这人,和三国里面的曹操性格有些相像,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虽然表面上称兄道弟,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仔细品品都带着功利心,如果不是对他有用的人,他怎么可能和你称兄道弟。
彻底让秦河对老朱改变看法的是路上发生的一件事。
一个月前,秦河几人路过一小村庄,准备用银两换点粮食,结果偶遇几个不讲理的村妇,按照现代人的说话,就是遇到碰瓷的了,明明谈好的价格,对方不承认了。
最后一小锭银子只换了十斤大米,当时老朱还和对方吵了一架,秦河想了想也觉得算了,当救济穷人吧!
几人离开后,老朱越想越气,在一个路口,借口去拉屎,掉转马头就往回走,待走了半小时还未回,秦河感觉不妙,连忙回头追过去,结果到了那个小村庄,已经晚矣,那几户人家已被老朱杀绝了。
从那件事后,秦河也主动疏离老朱了,这种人或许是做大事的料,但是却不适合做兄弟,今天分别,秦河内心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秦河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时间,他也没了和老朱并肩作战去争霸天下的雄心壮志,和老胡结拜,看重老胡的人品。
十年后,小秋才刚刚长大成人,秦河也不想把她托付给老朱那种人,或许老朱念旧情,封小秋一个郡主,公主啥的也有可能,享尽荣华富贵也不一定,可那时候,她就是帝王家的人了,那真是小秋喜欢的生活吗?
所以秦河主动疏远老朱,选择和老胡结拜。
“大哥,来,吃了这颗药丸!”
“哦!好!”
“没啥味道呀!二弟,这什么东西?”
你都吃完了,才来问我什么东西,也是人才。
秦河抽奖得到的丹药一起五颗,自己一颗,安啸天一颗,小秋一颗,胡大海一颗,最后还剩一颗,原本秦河是准备给老朱的,但是好在最终还是忍住了。
有了神奇小药丸,胡大海很快就察觉到不对劲,当天晚上,他身体骨骼如豆子般响动,他痛苦不堪,熬了一晚上,第二天大早,他冲进秦河房间,神情带着不敢置信地语气,对着秦河大声道。
“二弟,你昨天给我的药丸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感觉今天这个世界仿佛都清晰一些了,回想往事,我竟然感觉自己从前如一颗木头一样,愚钝不堪,这丹药太神奇了!”
秦河也有些吃惊,自己怎么没这种效果?难道真如系统说的那样,是随机效果?自己除了反应灵活了一点,精神好了点,熬夜不黑眼圈了之外,也没感觉特殊感受呀?
不过,秦河却是装出一副高深莫测地语气道。
“我家先祖在百年前,曾得到一颗千年妖丹,最后请一位高人炼制七七四十九天,最后得到九颗神丹,到我手上时,只剩下三颗,最后我自己吃了一颗,还有小秋吃了一颗,最后一颗也给大哥了!”
胡大海听完,深受感动,他和秦河的兄弟之情又加深一步。
尽管这是乱世之中,但是江南一带,很少出现人烟稀少之地,虽然起义军众多,但是江南一带不像北方土匪流寇众多。
江南地区大多地方都被家族豪强占据,起义军也是几股大势力,秦河也尽量不参与那些事,几人一路朝金陵方向慢悠悠而去。
随着老胡吃了丹药后,仿佛突然就被开智,他一路上,重新把自己的家传武艺重新学习了一遍,整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人的气质都感觉不同了,如同活张飞似的。
路过一城镇,他用先前那两根断棍做原料,请人重新打造了一柄铁枪,重量接近四十六斤,在路上,遇到一伙打家劫舍的红巾骑兵,得到秦河的允许后,他一人独战十六个骑兵,一一把这些人挑下马。
秦河感觉胡大海的武艺已经不输常遇春了,甚至未来的成长或许比常遇春还高,因为毕竟是系统出品的丹药。
秦河也尝试学习胡大海的家传武艺,但是很遗憾地发现,作为现代人思想的他,完全无法学习,尽管胡大海把功法抄写成册,秦河也感觉看不懂,自己这丹药白吃了。
秦河有些不死心地询问胡大海,有没有听说过内功心法之类的,结果得到的答案也是失望,这个世界虽然有武林,有江湖,但是的的确确就一个低武世界。
或许这方世界水土不同,很多人天生就神力,别说这方世界,就是秦河的地球历史上,也有一些猛人名将可以百人敌,何况这方武力值增强的世界。
而且这方世界的确也有武功秘籍之类的,但是秦河就是学不会,就连他自家的祖传刀法,他虽然会使,但是也不明白其中的原理,这就是一个现代人的悲哀,无法理解古代人的思维,也有可能秦河本身就智商不高,就算吃了神奇小药丸,也是废柴一枚。
秦河学不会武功秘籍,反而小不点吵着要学,而且很快就学得有模有样,小不点的聪慧让胡大海对她更加溺爱,或许是小丫头的可爱让他想起自己生死未知的两个儿子,于是这俩货整天腻在一块,秦河反而成了他们的伙夫了,每天只管煮饭打杂,让他们俩安心学习。
三人一路慢悠悠,终于在五月底到达金陵城,此时已经是初夏,秦河穿着一双草鞋,一条短裤,一件蓝色T恤,带着一个草帽,老胡和小秋两人也是这种打扮,秦河骑在老驴上晃晃悠悠朝金陵城方向驶去。
至于为什么会有T恤,那自然是秦河自己裁的,虽然样子看上去有些怪,而且和这个时代的衣服格格不入,但是它真的凉快呀!
秦河算是看明白了,其实只要心态放平和,在这乱世中,也能有滋有味活着,自己的武艺虽然只是三招流,但是自从胡大海开窍后,他的武艺也如同的智商一样开窍,越发牛逼,他最近开始自创招式了,让秦河目瞪口呆,秦河再三确认,这个世界没有内功之类的功法后,就彻底没了动力去学那些招式了。
有了老胡这个保镖,秦河已经很少出手了,腰间的刀,越发像一把良善之刀了。
至于如何把心态放平和,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别去多管闲事,在这乱世中,如果要多管闲事,你永远管不过来,胡大海开窍后,也很少管闲事了,或许这世间所有的罪和恶,都是一个轮回。
十月的武林大会,让金陵城成了武林人士的聚集地,秦河这几天也陆陆续续见到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兵器的江湖人士,还有很多成群结队的江湖大门派,好在秦河从不多管闲事。
他们三人的组合一看就不是什么大门派,反而像游山玩水的公子哥,身后的胡大海尽管面目可怖,可他最近怀里永远有一个小不点,所以众人也没把他当什么厉害角色。
三人很顺利到达金陵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