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白云仙子

人生何来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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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脆响。

    仿佛无穷无尽走不到头的白玉长廊,在何易携着柴刀的全力一击之下,断裂出一段丈许长的豁口。

    常乐看得瞠目结舌。

    以他金丹初期的修为,加上自己极品法宝级别的武器都无法伤害分毫的白玉走廊,居然在何易纯粹蛮力的一刀之下断了!

    那柴刀,竟然这么厉害?

    厉害?

    那是当然!

    柴刀一挥出去,何易就隐隐有种力大无穷,连天地都能劈开的感觉!

    比起之前苦修时的摸索使用,达到聚魄期之后柴刀在他手中似乎更加契合了几分。照这样下去,等他达到洞玄期,说不定就能发挥出柴刀真正的力量了。

    有此开山裂地的利器,对他一个苦修来说,怕是比一件仙器更实用!

    “何……何易,你这把破柴刀什么来头?难道也是一件仙器吗?”云绰不禁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觉应该挺厉害的。”他抚摸着钝刀,下巴指了指前方,说道:“小须弥幻阵应该不存在了,走吧。”

    没有说出10∵,柴刀的来历。不是他故意隐瞒,而是这东西太神秘,说也说不清。

    他说完后,常乐一马当先,轻松跃过断裂处,往前走了几步,果然再也不会像之前一样动也不动了。

    万象仙人费劲心血布下的阵法,就这么被一个聚魄期的小小苦修破掉,说起来还真是有些讽刺。

    三人过了长廊,不一会儿便来到了祭坛下。

    步云登仙台阶、小须弥幻阵长廊,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又会是什么呢?

    离得近了,他们已可以看清祭坛上的小东西模样。原来,那是一个小小的黑色灵位牌。灵位半尺来高,外形古朴,上面并没有刻着任何字迹。

    把灵位放在祭台上感觉有些古怪。见识到了白云仙人的手笔,他们自然更加谨慎起来。

    常乐左手握着一只青铜小鼎,右手拿着一截两尺场的翠绿竹节,小心翼翼踏上小石阶,探路。

    他的左脚刚刚踏在祭坛上,祭台上的灵位牌便忽然颤抖了一些,紧接着便听到一阵女子抽泣声。

    哭了?

    搞什么?

    只见祭台上的灵位牌又抖动了一下,而后化作一道白气,洒在祭台前,化成了一位双十年华的白衣女子。

    她委坐在地,擦着泪湿的眼睛抽噎道:“三千多年了,终于有人来了。三位少侠,莺莺恳求你们,带我离开这里吧。”

    她的声音十分动听,如歌似水。容貌也是极美,眉如远黛,唇若丹朱。此时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让人有些不忍拒绝。

    可是,她分明是从灵位中出来的。而且开口就是三千年,只怕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女鬼!

    见她并未露出敌意,何易跟云绰也走了上去。

    云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要我们带你离开?”

    白衣女又拭了拭泪痕,站了起来。

    见他起身,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后退。

    这白云仙宫,没一个地方是正常的,恐怕这女子,也是个危险人物。

    “你们……”他们这一后退,白衣女子立时黛眉蹙起,泪光又闪。她泫然道:“你们何必如此戒备,莺莺若要加害你们,只须一个念头而已。”

    一念即可杀人!

    她是化神仙人!

    虽不能笃定,但从其身上隐隐散发的气息,却能微微感受得到她的强大。倘若她真有恶意,的确不是他们所能抵抗的。

    话虽如此,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她顿了顿,见三人没有反应,又说道:“三位少侠,我是白云仙人的女儿白莺莺。当年莺莺与蓬莱弟子池扬相恋,却因池郎资质平庸,而遭父亲反对。我本想与池郎私奔逃离东海,没想到父亲早有预料,将我抓了回来,锁在这仙宫之中。

    这一锁,就是三千年。莺莺当年不过是金丹修士,可三百年后也已渡劫化神。莺莺本想冲破仙宫的枷锁,奈何父亲太过强大,根本不得其门而出。后来父亲的神识烙印消失,显然是故去了,可是他至死都没有放我出去。

    如今莺莺的肉身已经衰亡,只余元神依靠在古仙灵牌中才能不散。你们若能带我离开,去见一见池郎,莺莺归来后必定追随一生,以死想报。”

    见她说得声泪俱下,应该不似有假。何易暗叹一句苦命鸳鸯,没想到这种戏码在修仙者中也会发生。

    门户之见,富贵之别,还真是哪里都有。

    那白云仙人也是够狠心的,为了一件婚事将自己女儿锁在仙府之中,荒废了她的一生。

    “三千多年过去,你自己都只剩下元神,恐怕你的池郎早已经不在了。”云绰说。

    即便是化神仙人,也不过千载寿元,她能活到现在,也都是那灵位的功劳。那个池扬,既然天资不高,现在应该也已故去多时了。

    “哪怕他死了,我也要去蓬莱问一问才甘心。若不是他,莺莺又岂能熬得过这三千多年的孤苦寂寞。”她黛眉紧锁,忽然又自嘲一笑,转言道:“其实,苦候了三千年,他的模样我早已记不清了。可我还是想他,想那个曾经让我疯狂迷恋的男人,想那个害我与父亲反目,在仙宫孤寂千年的男人。”

    她红着眼,泪洒了一地。

    如不是执念所在,又有谁能忍受得了数千年的寂寞呢?

    书上都说,寂寞才是世间最可怕的东西啊。

    换做别人,恐怕在千年寿元殆尽的时候,便投身六道轮回,逃离这渺渺仙宫了。

    何易在地球上看过许多苦命鸳鸯的故事,听她一席话,也是十分同情。不过,眼下他们自己都未必能够确保安然离开,这白莺莺既然是白云仙人的女儿,对这个仙宫应该很了解,让她带路,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说:“白姑娘,我们可以带上你,不过你也看得出我们三个修为低微。令尊的仙府里处处危机,单凭我们自己的力量恐怕很难顺利离开,希望你可以帮我们一把,大家互惠互利,都有好处。”

    “那是自然。”见他答应带她走,白莺莺破涕为笑,欠身喜道:“只要公子愿意带我离去,那这白云仙宫里的一切宝物,莺莺都可为你拿到。”

    正合我意。

    何易心中一阵爽快。

    她说的,不是“你们”,而是“你”!

    第一个吃螃蟹,果然是最好的,随口一句话,就占了天大便宜。

    唉,我真是太机智了,嘎嘎……

    常乐和云绰一起看了他一眼,眼神别提多复杂。

    搞半天,仙宫的好处都要被他一个人拿去了?

    “咳……”他干咳一声,摸摸鼻子对白莺莺道:“那,我们现在该往哪里走?我们刚进来的时候听到你父亲的傀儡化身说他在最高处的仙宫等我们。”

    “最高处的仙宫……”她想了想,答道:“我知道怎么去。烦请公子拿着莺莺的寄身灵位,莺莺这就带你们前去。对了,还未请教三位少侠尊姓大名。”

    三人纷纷报了自家名号,何易走向祭台,拿起了黑色灵位牌子。

    那牌子看上去小小的一块,分量却是不轻,起码有三四十斤重,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

    灵位寄存着白莺莺的元神,故而无法收进须弥戒,他索性取了快布条,将之绑在背上。

    别人都是背着刀剑,他背着灵位的造型,也是奇葩得不行。

    收拾好后,白莺莺挥手聚起一片白云,带着三人斜斜飞起。

    飞腾间,云绰跟何易眼神连连交汇,仿佛在说:你这么轻易就相信她了,万一她别有目的呢?

    何易的眼神回答:人家可是化神期仙人,就算失去肉身,在不动用常乐仙剑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是对手啊。

    云绰白眼嗔他:正是她没有肉身才危险,万一她想夺舍我们,你背着她的灵位,可要第一个倒霉。

    他翻眼白,瞅瞅她的平胸表示无所谓:咱们三个爷们,她要夺舍也得先考虑清楚吧?

    云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狠狠踢了他两脚。

    这一幕被白莺莺看见,她仿佛想到了什么,温婉一笑,说道:“何公子跟云姑……”

    “哇,不提此处危机的话,白云仙宫还真是名副其实呀。”

    何易打断了她,夸张的大声赞美道。

    再厉害的伪装,在元神扫视下也是无所遁形。云绰的真身早就被她给看穿了。

    白莺莺目光在两人身上徘徊了一阵,吃吃笑了起来。

    能够离开呆了几千年的地方,她的心情一下子好上了不少。

    说起来,她被白云仙人抓回来的时候还只是个花季少女。而后三千年不见一人到来,也没有机会去经历复杂的人世。除了孤苦之外,她的心理年龄应该也和三人差不太多。

    离开的祭坛,前方便没有路了。

    三人乘着白莺莺的云朵在浮空宫阙间飞行,目之所及全是一片片超凡脱俗的白玉楼台。成群的亭台楼阁在云雾间若隐若现,那份飘渺典雅的仙家风范,的确是叫人叹服。哪怕是有着仙人父亲的常乐,也不曾见过如此美轮美奂的府邸。

    何易看得出神,暗想着要是再有一些仙鹤龙凤,这地方简直就和神话传说里的凌霄宝殿没什么区别了。

    穿过重重宫阙,云朵带着他们一路高飞,一刻钟后,终于看得了傀儡化身所说的“最高处仙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