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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网络上有强烈质疑声讨的,就也有不少觉得法理上、规则上没什么需要过分苛责的:
“看来这社会上习惯人云亦云、道德绑架的人太多。不知道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太多了,脑子全是‘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一言九鼎、驷马难追’……要违约条款是干嘛用的?就是为了保障签约双方利益的,半岛酒业拿到了违约金,它的利益就得到了保障,同样,红荔支付了违约金,它也是执行了合同约定。这并不涉及诚信。在这次事件中,红荔只是做出了选择,它觉得终止合同支付违约金更合算。半岛酒业拿了违约金还觉得不平衡的话,当初就应该把违约金订高一点。但是半岛如果选择中止合同,也得照约支付。道理就跟足球世界里想要哪个厉害球员俱乐部不放,直接拿钱按违约金数额进行买断一个道理,没见哪个俱乐部要死要活的?也没见一家媒体声讨的?说到底,这跟诚信没半毛钱关系,这是生意,这是规则。”
“有必要给法盲普及一下,违约金也是合约的一部分,按约定额度支付违约金本身也是履行合约尊重契约的一种表现。这是基于商业需求权衡的选择,不存在不诚信。只不过,毫无疑问,在我们国家的文化氛围和思维习惯里,这件事对于红荔卫视乃至红荔广电传媒集团的企业形象是减分的,长远看得不偿失。”
然而,不知道真是“文化氛围思维习惯”的原因,还是部分人故意揣着明白当糊涂,看热闹不嫌事大,更多出现的还是类似以下很吓人的新闻标题和内容:
“《萧十一郎》收官夜无故更换集间广告!”
“红荔卫视《萧十一郎》公然违约换广告惹众怒!”
“《萧十一郎》此般结局,敢问‘义’字何存?”
“《萧十一郎》剧终‘广告门’: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在国产影视剧遭遇欧美日韩严峻挑战,年输出能力连创新低的低谷时刻,《萧十一郎》凭过硬口碑质量接连售出八国版权的壮举本来为国产影视剧带来了一抹珍贵的亮色。然而,不顾赞助商意愿违约更换大结局两集集中广告的行为却让人看到了他们‘重利轻义’的一面。也让这个本来创造了无数网络神话的现象级收视冠军有些黯然失色。”
“……尽管出现了这次的事情,我们还是应该看到,红荔卫视在过去几年里通过一系列高品质的影视剧为百姓带来了不少‘优质精神产品’,像这次的《萧十一郎》便是。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商业利益的追逐不能演变成对诚信、规则甚至法律的无视和背叛。”
……
邓铮最担心的就是这种情况——目前《萧十一郎》大热,为了新闻标题吸引人,大家不约而同都拿《萧十一郎》四字做引。况且这件事也确实发生在《萧十一郎》的大结局中,实在难以掰扯清楚。别人要这样取名,确实也无可厚非。
但是这种类似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非常大,尤其是对于很多不明白电视剧出品、制作、发行、播出、广告营收等流程关系的普通百姓。
大家本来就只记得这《萧十一郎》每集开头有很显眼的“侠之大者”LOGO,是“侠之大者”作品,监制、出品人、编剧一栏的第一个名字都是“金梁”……
再受这些很吸引人眼球故意似是而非的标题诱导,不少人想当然的,就把“广告门”这口大黑锅扣在了“侠之大者”和邓铮的背上。
经验丰富的徐涛副总一看不对,和邓铮沟通后,连夜召集钱世豪、额尔德特幻萍等人开会。积极商讨应对策略,最终决定:一方面紧急知会相关媒体严格注意标题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谨性,坚决杜绝捆绑《萧十一郎》吸引眼球;另一方面主动发出公告,详细普及电视剧制作出品方和电视台的权利义务关系,力证跟这次“广告门”没有关系!
可以说,这次应对非常及时。
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有些早就对“侠之大者”很不爽的同行正在虎视眈眈,就等着这样一个抹黑的机会!
实际上,当前在网络和新媒体的冲击下,电视媒体经营形势不佳。购剧经费吃紧。除了一线卫视凭着较为雄厚的老本仍能应对之外,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邓铮和“侠之大者”发明首创的“收视率对赌协议”摇身一变,竟成为很多电视台一种变相压价的手段。即电视台逼着制作公司签下协议,如果收视率不能达到某一个数值,就拒绝支付尾款。
你如果不签,人家电视台张口就是一句:“侠之大者”都能签,你凭什么不能签?!
但因为大部分制片公司并没有“侠之大者”这样强悍的实力,无法保证每一部电视剧都能收视率达标。所以这项对于“侠之大者”完全是好事的协议,倒成了电视台手里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子,很多公司成为这一协议的牺牲品,多部剧拿不到尾款,甚至有些已经处在破产的边缘。
这种情况下,大家如何能不对“始作俑者”——侠之大者恨得牙痒痒?!如何能放过这样一个恶心人的机会?!
于是很快,便有业内人士紧跟着爆出:“侠之大者”和金梁所述不实。《萧十一郎》跟红荔卫视签的是“对赌协议”,后续收益是跟电视台广告营收挂钩的,在收视率达标的情况下,需按比例分成。这次这么重大的事件,不可能完全不知情,没有一点干系。人类历史的无数史实证明,事情一出来,最急于撇清的往往最撇不清……
这则爆料在这个时候出现,绝对算是“诛心之论”。
因为“侠之大者”之前跟南国卫视的龃龉中,“对赌协议”大曝光,闹得满城风雨,甚至一定程度上撼动了整个电视圈,所以这次新签的“对赌协议”有单方面不能曝光的违约条款。而像这种东西,作为电视台方红荔肯定不会同意曝光,加上它现在正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这个。所以任凭徐涛再有经验和能力,也完全拿不出力证清白的干货来,只能很苍白很无力的保证:
“鉴于商业机密,暂无法拿出相关合约细则。但天地良心,‘侠之大者’跟此事毫无关系,更不知情。”
好在金梁和“侠之大者”的形象口碑一向顶呱呱,各种捐款赈灾义演都是走在最前列,所以形势不明的情况下,暂时也没什么人公然开喷。
然而紧接着,一群不知道是不是真粉丝的人突然窜出来,各种脑残不理智言论,一下子就把水给搅得更浑了:
“尼玛,明显是双方联合炒作,却硬是拖了我《萧十一郎》的后腿,还害我大金梁名誉受损!”
“半岛酒业算条毛,我大《萧十一郎》结局的集中插播广告位是你小小钱财就能买下的?把合同拿出来,看看是不是规定每集都要播放你的广告,如没规定,别的赞助商也有权放广告!”
“就是!大家都在讨论《萧十一郎》的成绩,就你们这些无良企业在这里胡咧咧乱炒作,扫不扫兴?!”
“早就说过,一枝独秀会被当出头鸟打。事实证明。实力打不过你金梁和侠之大者。就用其他手段来拖你下水抹黑你。”
“真TM事儿多,红荔卫视也真是的,不就临时想播自己集团新产品的广告嘛,随便加就是了,何必撤换掉别人的,现在让人揪着不放,白白影响我们《萧十一郎》的名声?!”
“脑残啊你!集中广告时间多长广电总局是有规定的,哪里是说加就加的?要真那么不值钱,哪家企业疯了肯花几十上百万每晚买你十几秒?!不过半岛酒业拿《萧十一郎》炒真JB可恶!一家卖酒的,有什么了不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