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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这个前提下, 如果替代她的人, 能把自己的女儿教得不惧世俗名声,活得像顾轻舟那样自在, 那就更好了。
顾妩就是这么被召唤来的。
她轻轻地揉了揉太阳穴,暗道:合着这还是个重生者?
说句不好听的,这真是史上最惨的重生者了。
一辈子都没过几天好日子, 连死了, 都死得不明不白的。
怪不得宁肯献祭了自己的灵魂,也要求自己教她的女儿不惧名声, 活得自在呢。
她可不就是死在了女子世世代代, 口耳相传的名声上吗?
那些条条框框的东西, 教会了她以夫为天,教会了她孝悌善信,教会了她礼义廉耻, 却没有教会她该怎么在受到伤害的同时撇开这些,自由自在的活着。
这要是真换个礼义廉耻没那么入心的女人。
我管你妈的!
大不了抱着孩子跟李肇源死磕,你他么说没睡就没睡啊, 我还说你屁股上有个痣呢。
你说你亲女儿是野种?
对啊,我承认的, 你不是不行吗?可不就生不出来嘛。
不过既然这样, 只要以后你一有孩子了,铁定是野种没问题,你不说, 我都要为你打call宣传的。
爱好带绿帽子这种事儿,你个大才子都不怕丢脸,我个村妇怕什么?大不了一起出名一起玩完喽。
可别忘了,这个时代是尊重文人,但民众们却更乐意听才子佳人们的八卦逸事。
要不然那几位大拿们真真假假的情感纠葛,也不会到现在还有人时时提起,津津乐道呢。
至于那几个白眼狼?
呵呵,我个离过婚的人不怕名声不好听,可你们未婚的小闺女呢?
敢阴我,整不死你丫的。
保准日后大家一提起李家一门,立马就知道这一窝子人,大大小小的,全她么男盗女娼的,没一个好东西。
所以这世上啊!
太善良入心的人总是活得最累。
…
顾妩一捞自己脚底下的小婴儿,把自己早就破口了的手指塞进了她嘴里。
小丫头连忙使劲地撮了起来,可吸了两口,就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喝到,张口无声地抽了抽。
这可怜见儿的。
摸着这孩子的情况实在不好,顾妩赶紧调动灵泉水,顺着小指头慢慢地往下流。
小丫头察觉到有什么顺着自己的喉咙里流下去了,也顾不上干嚎了。
一个还没牙的小婴儿,硬喝出了狼吞虎咽的感觉。
顾妩笑着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小绒毛,心想,这时候你努力活着的样子可真可爱啊!
但愿你长大了,也能永远这么生机勃勃的。
小丫头喝饱啊水,吧唧吧唧小嘴,心满意足地睡了,顾妩见状,悄悄往自己嘴里也喂了两口灵泉水。
这头水刚咽进嘴里,李秀秀立马就顾不上装睡了,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嫂子你在吃什么啊?”
顾妩没理她。
李秀秀咽了口唾沫,又再接再厉:“嫂子我好饿啊!”
她这话一出口,其他两个孩子也不装了,一骨碌地爬了起来,眼巴巴地盯着她瞧,生怕她真的背着他们偷吃什么好东西。
顾妩坐起身,摸了摸还在发烧昏迷的李肇东,咬破自己的手指,和着灵泉水给他喂下去了。
才转头问那三头白眼狼:“我的血,喝吗?”
说完她也不等三人回复,就自顾自地道:“你们也是大孩子了,装病硬喝侄女儿的奶水,我就不说什么了。
但血这个东西,我自己也没多少,还得留着救你们二哥的命,要是实在想喝……”
顾妩看着三人咽口水的样子,冷冷地笑了笑:“那就喝自己的吧!”
看着样子,他们已经完全懂得卖/身对于原主来说有多难受了,可他们就这么逼着眼睛装蒜。
看来这三个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三个人被她这笑吓得往后一缩,张口想解释,但看她清透的眼神,悻悻地转身捉蚂蚱去了。
可他们也不敢走远,只在顾妩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见她们走了,顾妩旁边的小媳妇儿才慢悠悠地挪了过来,拿手指虚点了顾妩的眉心几下,才小声道:“你啊你,那丫头昨天捉到的蚂蚱,都自己一个人偷偷吃了,给你留一根腿没?你可好……可当心养出一群白眼狼来。”
顾妩被她逗笑了:“我要一根蚂蚱腿干啥?还不够我塞牙缝的。”
蚂蚱(蝗虫)这玩意儿蛋白质含量很高,但能留下来的,总共也就成人的指肚子大小。
一根腿儿是真不够塞牙缝。
再说这玩意儿身上带着数不清的寄生虫,这要是烤了吃,当然没问题,但生嚼……
以这年代医院里对于寄生虫的防治……算了,还是让李秀秀吃独食吧!
……
说起来,这小媳妇就是李秀秀嘴里的王家娘娘了。
她家里是自家男人带着两个亲兄弟,小两口膝下还有两个男孩儿。
除了她都个顶个的能吃。
本来他们是打算上上海投奔亲戚的,但出来才半个月,口粮就吃得精光了。
这旮沓离上海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可这一路上,吃得要被蝗虫们祸祸光了。
这剩下的东西,也禁不住一帮子灾民们挖天翻地地乱吃。
这可不,没几天她男人就饿倒了。
说实话,这逃荒的路上,见得多了的都知道。
这有存粮还好,没存粮的话。饿倒的人绝对先是家里的小丫头片子们,接着就轮到了底下的媳妇儿,然后是老人,再然后是男孩儿。
最后,才能轮的上当家的男人们。
不管这顺序究竟是怎么排的,但大家都默认当家的男人一定不能倒下,要不然就算有了粮食,剩下的一老弱病残,也绝对活不下来。
这王家上这没老下没闺女的,按理说先饿倒的,绝对就是这小媳妇了。
等她真饿死了,家里人还能借着她再熬一段时间呢。
可现在她家的男人却先倒了,这是为啥呢?
还不是因为这男的实在太稀罕自己媳妇儿了,宁肯自己饿死了,也不让她先饿死。
这男的情深义重,这小媳妇也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当天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出去了,回来时带了大半袋子的生米。
这男人明明都饿得不成了,可水米一到嘴里就吐,边吐还边哭,一个大男人,哭得让人心慌。
小媳妇儿也跟着他哭,可她一边哭,还一边用嘴给男人喂饭。
就这么折腾了两三天,男人终于挨不住了,张口咽了三天以来的第一口吃食。
等他能起身以后,也不说话,只是钻天入地地找吃喝,一回来就抱着媳妇儿不说话。
只是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装着不吃了,就怕自己再倒了,他的小丫头再出去谋食。
但眼下这光景,他再坚持得狠,该找不到吃的,照样找不到。
所以他家就维持了眼下这种状态——能爬起来的时候,男人就拼了命的找吃的,实在找不到,人就饿倒了,到时候小媳妇就出去找救命粮。
然后以一种极为惨烈地方式进食。
原主就见过那男人吃救命粮的样子——一边往下咽,一边满脸的青筋暴起。
那样子看起来,跟咽刀片儿也没什么两样儿。
就这么循环往复,一直维持到他们找到了活路。
顾妩穿越前是个学生崽,每天最操心的东西,就是背书背不进去了。
长期和平的生存状态,让她对各种天灾兵祸都没什么深刻地印象。
所以宁肯打仗,也不愿意背书这样的傻话也说过。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系统绑定。
可真到这个时候了,她才意识到“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
真的是从头浸到脚的苦啊!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时代里,更苦的人还比比皆是。
……
那小媳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在意的是一根蚂蚱腿儿吗,不,那是心意,她要是有心,再小的腿儿……”说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才接着说“问一声总能吧,她就不,你还是自己留个心眼儿吧。”
这傻姑娘居然想卖自己养活一大帮子人,是不是缺心眼儿。
自己赚得吃食,她男人和孩子还能吃一大半儿呢,分到兄弟手上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的量。
就这样,他们都心满意足了。
哪像这傻丫头,亲生闺女的口粮都被骗了个精光,还不听劝,现在好了吧,孩子都饿成这色(sei)儿了。
哎!
这小丫头的脸色怎么转过来了?
王家小媳妇奇怪地看了看,顾妩靠了过去,给她手里塞了一把燕麦片:“这是我用压箱底儿的嫁妆,从刚才那个货郎里换回来的,就剩下这点儿了,给你家那位顶两口。”
他能多一口吃的,这小媳妇就能少出去一趟儿。
原主上辈子,就是全靠着这一家子,才全全乎乎地到了上海。
自己既然占了她的身体,能还掉的恩情,还是顺手还了吧。
王家小媳妇的身子陡得僵了,不可置信地看了顾妩一眼,也没说别的话,颠儿颠儿地就跑了。
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那种轻挪轻放节省体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