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流浪记》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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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现在,《流浪记》已经写的差不多了, 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 是因为见到了那些四处流浪的孩子的悲惨生活, 更是为了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民国时期的书, 这些书很多都写的非常好, 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百姓生活状况之类详细写下的。

    而他写的《流浪记》,还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穆琼觉得, 《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后世研究民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至于《流浪记》完结后的新书……穆琼打算写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了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 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 他穿越来这个世界, 已经一年了。

    一年前, 他穷困潦倒, 一年后的今天,却有了房子,身边也有了不少钱。

    当然了, 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的缘故, 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时间,但就算这样,也不曾像这一年一样,过得这么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的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后, 觉得好看的,就会选出来,最后统一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一一看过,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的好的,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了再出书。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分他的心的情况下,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后,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的结尾。

    《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的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了能暖和一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躲在饭店后厨的烟囱下取暖。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们翻到了一包大户人家的旧衣服。

    为了不让别人捡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还是将破衣服一抢而空,也就一条给小女孩穿的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一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了蕾丝,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

    就这么一条裙子,还是剪坏了的裙子,被豆豆抢到了。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结果被人当成了女孩子,然后脑筋一转,干脆仔细地拆下上面的蕾丝去卖。

    有个姑娘买下他的蕾丝,缝在枕套上,最后做成了一个漂亮的嫁妆,倒也刚刚好。

    ……

    豆豆按照现代的话来说,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他虽然一直在流浪,但依然会努力帮助别人,就算再艰难,也不会放弃希望,而是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别人因为生活困苦,懒得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在自己住的桥洞旁边撒了花种。

    在别人觉得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过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他会学着写店铺招牌上的字。

    他还不止一次地向别人自荐,说他能干活,愿意干活,希望有人能给他一个工作。

    然而他太小了,又营养不良没什么力气,压根就没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的,另外招个年纪比较大能干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的学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

    这个冬天,豆豆过得格外艰难。

    而他又冷又饿,身上只剩下半个馒头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比他小,快要饿死的孩子……他把馒头给了这个孩子,又带着这个孩子,和一只黄狗抱在一起取暖,戏称自己盖上了自动发热的皮毛毯子。

    但就算心里再乐观,冷和饿还是挡不住的。

    这天,下起了大雪,豆豆只能带着自己捡来的弟弟和大黄狗,蜷缩在一个垃圾房里。

    第二天,有人看到了待在垃圾房里的他们,叫来了巡捕房的人。

    “我们还没死。”豆豆以为对方是来捡尸体的,努力张开自己僵硬的嘴巴说话。

    “知道你们还没死……你们愿意干活吗?”那人问。

    “愿意。”豆豆立刻就道。

    “愿意干活的话,有地方可以收留你们。”那人道。

    豆豆被带到了一个孤儿院里,他和其他的孩子住在一起,他们吃的并不好,但能吃饱,他们需要干活,但至少不用被冻死……

    在这里,温柔的院长会照顾他们,还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可以去工厂工作,当然了,孤儿院养了他们,他们以后也要回报孤儿院,他们在孤儿院住了几年,将来就要把几年的工资,送还给孤儿院。

    这里并不是仙境,但却是豆豆活下去的希望!

    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大雪融化了。

    慢慢地,春天也来了。

    《流浪记》写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

    穆琼最后写的孤儿院,就是以霍英开的平安孤儿院为原型的。

    霍英开的孤儿院一开始连个名字都没有,后来金怀来说,既然孤儿院开在平安中学旁边,附近还有个平安医院,干脆就叫平安孤儿院……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字。

    穆琼在《流浪记》里写到孤儿院的时候,没将孤儿院写的太好,毕竟真要将孤儿院的情况如实写出,指不定有些人家,会故意扔了孩子。

    但就算这样,这个孤儿院也算不错了。

    穆琼写完了《流浪记》,但没有动笔去写新书,他想写的新书跟丝绸生意有关,需要查了相关资料再写。

    一下午写了很多字,纵然穆琼这一年里已经习惯了手写,胳膊依旧有点酸。

    他正揉着自己的胳膊,傅蕴安来了。

    自从得知朱婉婉已经知道了他和穆琼的关系,傅蕴安就开始了每天傍晚来找穆琼,然后和穆琼一起去孤儿院那边吃饭的生活。

    而这么去多了之后,朱婉婉对他的态度越来越自然,再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冷着个脸……傅蕴安对此挺满意的。

    “你的胳膊又酸了?”傅蕴安看到穆琼在揉胳膊,当即问道。

    “是啊,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穆琼笑道:“你帮我揉揉?”

    傅蕴安一愣,随即笑道:“好。”

    他搬了个凳子坐在穆琼面前,给穆琼揉胳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穆琼的时候,这人特别瘦,这一年大概是吃得好养得好,又没少做运动,现在胳膊上的肉都硬了……

    “蕴安……”

    “什么?”傅蕴安抬头看向穆琼。

    “我的手已经好了,我也给你揉揉?”穆琼笑着抓住了傅蕴安的手。

    他和傅蕴安确定关系已经很久,却没什么实质进展……这一来是傅蕴安有些保守,二来,则是他这具身体,有点小了。

    还要过几个月,他才满十八岁,现在都没成年!

    虽说在这个时代,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结婚很正常,但穆琼觉得,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还是不要太早做少儿不宜的事情为好。

    所以,暂时就只牵牵手好了,好好享受一下恋爱也不错。

    他以前都没恋爱过。

    这么想着,穆琼抓着傅蕴安的手,仔细看起来。

    傅蕴安的手很瘦,手指很长,但保养的并不好,略有些粗糙,手上还有一些疤痕……或者不能说保养的不好,应该是他以前干活很多才会这样,至于疤痕,有些像是手术刀割出来的。

    穆琼有些心疼。

    傅蕴安却有些僵硬,他长这么大,还没被人翻来覆去看过手。

    而穆琼脸上的珍视,更是让他的心情莫名地变好。

    只可惜,穆琼把玩傅蕴安的手没多久,楼梯那边突然传来声音……

    傅蕴安抽回手,穆琼拿起了笔。

    上来的是盛朝辉。

    盛朝辉这两个月不仅身无分文,还被两个护卫看着,没机会再接触鸦片,倒是把鸦片瘾戒了,不仅如此,他还黑了壮了。

    中间他回过盛家,这才知道他父亲没把他因为抽大烟被赶出家门的事情告诉他的母亲,只说他最近比较忙,才没空回家。

    当然了,他父亲还说已经给了他许多钱,因而不许家里的女人再给他钱。

    盛朝辉没拿到来自母亲和奶奶的补贴,但松了一口气,然后依旧过着穷困潦倒靠穆琼“接济”的生活。

    “穆琼,你好了没?”盛朝辉一上楼就问。

    “好了。”穆琼道:“我们去吃饭。”自从开始跟着黄杨二人练武,他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好,但胃口最好的是盛朝辉,盛朝辉如今每顿的饭量,是他从前的两倍不止,还一点不挑食了!

    现在他这么着急,估计是饿了。

    一行人来到孤儿院,朱婉婉已经做好饭了。

    天气凉下来之后,地里的蔬菜越来越多,今天的饭菜挺丰盛。

    不过,朱婉婉准备的饭菜,再丰盛也就只是家常菜,山西霍家就不一样了。

    霍大帅家的饭桌上,菜色稀奇多了。

    今天,霍大帅和霍少帅一起回家吃饭,厨子可不得用尽自己全部的本事来做饭?

    这日霍家的桌上,摆了许多平日里见不到的吃食,就连这边极为少见的螃蟹都有。

    此时的螃蟹并不肥美,厨子就拿来炒了年糕,满满当当的装了一盘子。

    可惜,这盘菜并不受霍大帅的喜爱。

    霍大帅专心吃烤羊腿吃炖猪肉,看都不看那些精致的菜肴。

    霍少帅跟霍大帅一脉相承,筷子也一直往肉碗里伸,不过那些新式菜肴,他好歹尝了尝。比如螃蟹炒年糕,他就夹了一筷子。

    然后不管是年糕还是螃蟹,他都嚼吧嚼吧整个吃了。

    霍大帅和霍少帅飞快地吃饱喝足,这时候,霍大帅才看向妻子:“最近家里还好吧?”

    前些日子,霍大帅和霍少帅去了北京,今天刚回来。

    “挺好的,对了,大江……霍英他让人捎了一封信回来,是给你的。”霍夫人道:“你可一定要管管他,让他快些回来!他都二十四了,快点结婚生个孩子,才是正经事!”

    “你懂什么?”霍大帅看了妻子一眼,让人把信拿来。

    霍英一直都有跟他通电报,为什么还要写信?霍大帅觉得挺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