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流浪记

决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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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是大年夜,还要回家守岁, 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 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 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 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 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 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

    过年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怀安虽然答应了穆琼要翻译《安徒生童话》,但也没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着自己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压岁钱,多买些鞭炮请自己的同学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怀安硬是没敢出门去玩。

    既然不出门,就只能呆在家里了。

    那些小说他都已经看过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没别的事情做,干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话》杠上了。

    他一个个单词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发誓一定要翻译点什么出来……而这么死盯着学久了,他竟然还真学出一点感觉来,以前那个洋人曾经教过他的一些东西,也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还发现,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现在正在看的这个,写的是一个女孩子只有拇指大小……

    傅怀安抓耳挠腮地想知道这故事到底讲了什么!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继续研究。

    正研究着,一只手突然抽走了他面前的书。

    傅怀安的书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户开着,他抬头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书。

    他连忙把自己正要脱口而出的骂人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道:“二……二哥。”

    “知道用功了啊……”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我就随便看看……”

    “这么紧张做什么?这书多看看挺好的。”在霍英放下书,拍了拍傅怀安的肩膀:“好好看。”

    他说完就走了,走出一段路,又回过身,朝着傅怀安咧嘴一笑:“毕竟这是国外的女孩子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傅怀安:“……”这书是国外的女孩子看的?不会吧?!

    傅怀安郁闷的很,特别想问问傅蕴安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然而有霍英在,他根本接近不了傅蕴安。

    傅怀安只能郁闷地继续跟《安徒生童话》较劲。

    霍英逗过傅怀安,就去了傅蕴安那里。

    傅蕴安正在看原文书,霍英一看到那书,就觉得头大。

    他也不去打扰傅蕴安,从旁边的书架上取下穆琼送的那本《留学》看起来。

    他一翻开,就看到了扉页上穆琼的签名。

    虽然他弟弟让他别管这个穆琼的事情,但他还是琢磨着,要找机会见一见这个穆琼。

    兴许这人也喜欢男人呢!

    他弟弟看上的人,总要弄回来!

    毕竟要不是他弟弟,他估计早就没命了。

    这么想着,霍英又看向自己的右手。

    他不管是抽走傅怀安的书,还是拿《留学》来看,他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废了。

    那场绑架,绑匪帮了他和大哥,还有母亲小妹。

    绑架了他们之后,绑匪说是要砍几根手指头给他爸看,还让他娘选人……他娘选了他。

    他的右手只剩下一根大拇指,不仅如此,他的右臂因为被打断过,又没好好接受治疗,虽然伤口愈合了,里面的骨头却是歪的。

    霍英早就调查过穆琼了,但对穆琼写的小说,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跟他大哥一样,当初要不是傅蕴安逼着,肯定认字都不乐意。

    但这本《留学》,他看着看着,倒是看出点滋味来了,尤其是在里面看到一些眼熟的情节之后,心情更是莫名地变好了。

    “这书写得挺天真的,国外哪有那么简单?”霍英道:“不过确实挺好看……他写这书,问了你很多事情吧?”

    傅蕴安道:“他不了解国外的情况,专门问过我。”

    “你们感情倒是不错。”霍英又道。

    傅蕴安:“……”

    初四这天早上,霍英从傅蕴安这里离开,去了他位于上海的宅子。

    他的宅子是上海最贵的房子之一,那一条街上住的基本都是洋人,鲜少有他这样的中国人能住进来。

    他能买到这里的宅子,全靠在国外的时候多认识了一些人。

    而今天晚上,他会在自己的宅子里举办宴会,还邀请了很多生意上的伙伴过来。

    霍英对这场宴会并不上心,他喜欢赚钱,但实际上并不喜欢交际,不过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做的。

    他们当初在国外,就发誓一定要做人上人,自然也要为此努力。

    初四是接财神的日子,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家,晚上都会准备一桌饭菜来迎财神,家里人一般还会聚在一起拜一拜。

    但今天,好些生意人都没有待在家里迎财神。

    虚无缥缈的财神爷他们今天没空去迎,倒是要见见那位来了上海的,真正的财神爷。

    如今局势不明,但总归波及不到这位的父亲,这位的地位稳得很,他的生意更稳得很。

    宴会是办在晚上的,但天还没黑,众人就纷纷出发了。

    穆琼也是其中之一。

    这天一大早,他去裁缝铺拿了自己定做的西装,又去理了个发,然后就换上崭新的衣服,早早出发去了平安中安。

    接着,他又和魏亭一起,叫了黄包车前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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