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载入史册

贪吃的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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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他们都是听说明兰如何,亲眼却是从来没有见过的,现在去寿安堂,也是基于这一点,想亲眼看看未来儿媳妇!

    陈国公,盛纮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朝着寿安堂走去。

    陈天宇那边。

    明兰小跑着返回侧屋,把礼物拿着回到了寿安堂内。

    陈天宇看着喘着气,额头隐隐冒着汗水的明兰,眉头微微皱起,有些心疼的埋怨道。

    “又不赶时间,干什么这样跑过来呀!”

    明兰看着陈天宇埋怨的样子,心里却是暖暖的,因为要过来见你,所以才是用跑着的!

    “这是我给你缝的护膝,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是用了黑色,里面我加了鸭绒,应该是挺暖和的!”

    明兰双手拿着护膝递给了陈天宇。

    陈天宇接过护膝,正想着仔细看看明兰给他做的护膝会是什么模样,可是下一秒,主屋的大门便是被敲响了。

    盛纮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

    “母亲,陈国公和郡主娘娘过来了!”

    “进来吧!”

    盛老太太看着旁若无人的陈天宇和明兰,正纠结自己不应该在这里呢,听得盛纮的声音,便是立马开口说道。

    随后,盛纮等人便是推开房门走了进来。

    映入视线,自然便都是看到了陈天宇和明兰互送礼物的一幕。

    郡主娘娘端详了片刻明兰,看着她秀丽的面庞,还有一旁陈天宇手中的护膝,脸上带起了几分笑容,快步便是走了过去。

    “天宇,这是明兰给你做的护膝呀?”

    陈天宇看着走来的郡主娘娘,还有她脸上带着的笑容,笑着便是点了点头,鼻音应和了一声。

    “绣工很是不错,上面加了鸭绒,还有天宇你的名字,看上去是费了不少心力的呀!”

    “不过明丫头,你这是为什么要绣这个护膝给天宇呀?”

    郡主娘娘称赞了一句,可却是有些困惑的询问出声。

    这话一出。

    盛纮,王大娘子,陈国公他们纷纷也是把目光投了过来,带起了几分好奇的神色。

    明兰看着这么多人的目光,却是没有任何胆怯的样子,轻笑着便是开口回道。

    “这天宇不是早上要上朝吗,我怕早上天冷湿气重,所以才特意做了这个护膝!”

    怕上朝早上天冷湿气重,做了这个护膝?

    盛纮脸上不禁带起了一抹苦笑,他倒是天天上朝,怎么从来没有人给他弄一个,就连他最心爱的林小娘也是从来没有想过。

    微微叹了口气,盛纮看向一旁的陈天宇,眼眸中带着些许的羡慕之意。

    郡主娘娘听得这番话,愣了片刻,看向明兰眼神中更是满意了些许。

    虽说家世差了一点,但其他所有方面,明兰似乎都是极好的!

    现在有了祖先的指引,家世那点算是彻底没有了,那明兰显然都能算得上是他们国公府最佳的儿媳妇人选了!

    要是及笄成婚后,能生下两个大胖小子,那就是更好的了!

    盛老太太自是也看到了郡主娘娘眼神中的满意,原本一直悬着的心算是彻底平了下来,这下子明兰在国公府有婆婆,天宇护着算是彻底无碍了!

    “天宇,你不是也准备了礼物给明兰吗,拿出来看看呢?”

    盛老太太放下心来,脸上笑容也是多了几分,有些好奇的便是开口提了一句。

    周围所有人又是把目光投了过来。

    不同于明兰,一众人对于陈天宇礼物的好奇却是多了许多的,原因无他,那一手自成一体,有大家风范的字体,那随便一句便是千古绝句的诗句,那弄一下便是突破了千年了禁锢弄出了制冰法,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奇迹!

    或许,这一次陈天宇又是会带来一场奇迹也是说不一定呢!

    其他所有人的目光,陈天宇都是没管,他满心满眼里只剩下了明兰,看着她脸上的好奇,笑着便是从衣裳中拿出了一个卷起来的卷轴。

    “喏,这就是我给你准备的惊喜!”

    说罢,陈天宇便是伸手把卷轴递给了明兰。

    卷轴?

    明兰眼眸中困惑不减,便是接过了这个卷轴。

    明兰依旧是困惑满满,可陈天宇掏出卷轴的刹那,郡主娘娘却是立马反应了过来。

    这些时日陈天宇老是挑灯弄这个,她都看到过多次,原来这个东西是给明兰的!

    把目光投向了明兰,郡主娘娘隐隐带起了几分羡慕之意,自家儿子天宇还从来没给她费这么大心思弄过东西呢,一直以来的宝贝儿子怕是要不见了。

    这就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吧........

    想着,郡主娘娘便是微微叹了口气。

    明兰也是看得了郡主娘娘眼眸中的羡慕,感慨之意,对于眼前这个卷轴期待更浓了些许,伸手便是当着所有人的面打了开来。

    映入视线,卷轴上刻满陈天宇独有的瘦金体,不过有意思的是,这些字中间却都是空心的!

    并且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字还隐隐组成了一首诗词。

    看着这首诗词,所有人更是震惊了几分。

    几乎所有在场女眷望着明兰,眼神中都带起了几分羡慕!

    这首诗词为《鹊桥仙.赠明兰》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过人间无数。

    .......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首诗词又是一首千古流传之词,想来明兰的名字也会随着这首词,一直一直流传下去。

    相比男人名载史册的难度,女人无疑是更高了些许,谁不想故去后,世人还能记得她们的名字,可这大多是做不到的,现在明兰都不需要任何动作,光是陈天宇这一首诗词便是帮她做到了这一点,这也就是她们大多羡慕的缘由。

    明兰看着一众女生满是羡慕的目光,也是知晓光是靠这首天宇的诗词,怕是她就能名载史册了!

    目光看向了陈天宇,脑袋微微向上昂起,眼眸中满满都是笑容,原本她一直都是不想着冒尖的,看来以后不想都是不行了,因为他,她怕是都要在整个汴京,乃至整个大宋都要冒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