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这是我们的家

枪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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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站在山下,仰脸看着已是近在眼前的目的地,脸上的表情却是各异。

    今天的天气,却是入冬以来罕见的好,虽然冷风嗖嗖的依然似乎能吹浸到骨头里,但太阳却当空高照,虽然没有多少力度,但却让人心里觉得暖洋洋的,似乎并不那么冷了。

    依然是万里银装素裹,但在这天上地下似乎连成一片的雪白之中,太平城却宛如一粒耀眼的黑珍珠一般矗立在山巅。

    太平城建城基本上用得都是石料,完全是就地取材,黑色的石头是这山上的特产,质地坚硬,挖石建城,顺便也将城里房屋的地基挖出来了,算是一举两得。与上京城那些地方比起来,太平城自然是不值一提,但在这样的雪景之中,耸立着这样一处黑色的点缀,对比感却是异常的强烈。特别是从他们这个地方看上去,这样的一座黑城,四周基乎全都是悬崖峭壁,而城墙却是紧挨着悬崖的边儿建起来的,这种感觉就更让人震憾了。

    一群人中,除开杨致,几乎所有人都来过这里,神色之间便显得习以为常的淡然,只有杨致,瞪着眼睛看着远处的城池,眼珠子几乎要掉出来。

    “秦风,这便是你建起来的太平城?”怀里抱着小武的杨致指着远处的城池,问道。

    “看起来还不错吧?”秦风心里充满着得意,两年时间,这样一座雄伟的城市便拔地而起,现在城中,常住人口便有数万人,如果加上依附着太平城生活的周围的村民,已是足足超过了十万人。

    杨致的脸上是一个大写的服气。两年时间,他在挣命,人家却创下了这偌大的家业,早已成了这风云变幻的大陆上一股重要的势力。这一路之上,他与郭九龄的攀谈之中,也对现在太平军的微妙形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太平军现在与周遭的势力相比,仍然是弱势的。但是却正在成为这些博弈力量之中一颗微妙的棋子。越国不必说,现在主力正与秦国对峙,无力来对付太平军,齐国人有力量灭了秦风,却因为楚国在宝清的上岸,而不得不利用太平军来对付楚军,随着楚人与齐人的全面开战,秦风的动向尤其显得重要。而楚国,则更城要太平军的力量来站稳脚跟,以图开辟第二战场,给齐人重重一击。

    太平军身处在几大势力的夹缝之中,看似危若累卵,实际却是极为安全,他偏向那一边,立即就会让另一边在战略之上处于一个极被动的局面。

    这样的局面,给了秦风从从容容的发展壮大的机会。每过一天,他的太平军便会强壮一分,对齐楚的吸引力便会更大一分。争取他也就成了两国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束辉策划抢夺秦风的一儿一女,便是基于这个考虑,虽然齐国与在与秦风暂时形成了联盟之势,但双方都清楚,这个盟药是极其脆弱的,如果能拿住秦风的软肋,便不怕秦风反水。岂料人算不如天算,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让双方友谊的小般有了倾覆的危险。这却是束辉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

    “为什么要叫做太平城?”杨致问道。

    “我愿天下太平!”秦风简单的答道。

    杨致眉毛一跳,哧的笑了出来:“你走到哪里,那里就血流成河,你完全就是一个杀神,还天下太平?”

    “如要天下太平,我就先得变成杀神。”秦风笑道:“李清大帝当年不也是如此吗?但随着大帝一统天下,四方朝拜,这天下终究是太平了近千年。老百姓过了近千年的好日子,没有当初大帝的大杀四方,何来后来的千年和平!”

    “你是想学李清大帝!”杨致身体微震,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秦风,这是秦风第一次真正的袒露心迹,一时之间,倒让杨致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我们在路上!”秦风微笑着看着杨致,“你也是。”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杨致点了点头,“你说得不错,我们正在路上。”

    两人正说着话,队伍之中沉默着的洛一水,突然从队伍里闪身而出,犹如一道闪电,在山道之上一阵跳跃,顷刻之间就没了影子。这些天,随着越来越靠近太平城,洛一水是越来越沉默了。

    他失忆两年,但前些日子,却因为齐楚两军对垒,他深深铭刻于内心的那些激情澎湃的战争记忆被那震天的战鼓,飞舞的旌旗,激烈的搏杀所激发,不管不顾的投身于战场,投入到与一生的敌人,齐国军队的忘情搏杀之中。

    惨烈的搏杀将他的记忆一定定唤醒,战事结束,他也从一个任事不懂的傻子,重新变成了当年那个睿智的大将军。

    不,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心里总是有些异样的东西再牵挂着他。

    “他怎么啦?”杨致惊讶地道。

    秦风耸耸肩,这两年洛一水在山上的一点一滴,他当然是清楚的,洛一水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或者只有他自己才明白。

    在高湖的时候,秦风大大方的延揽杨致,想将这位九级高手拉入太平军中,哪怕两人过去有再多的不和,但现在,却有着共同的敌人,共同的目标,而且看起来,他也很喜欢小武。

    但对于洛一水,秦风却并没有开口说这个话。

    他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浅滩,至少现在是这样,而洛一水却是大海之中的蛟龙,浅滩难留蛟龙,小庙难容大神。

    即不延请,亦不送客,何去可从,便由他自己决定。这便秦风的决定,虽然郭九龄曾数次跟秦风说,如果能拉得洛一水入伙,对于太平军的发展将有着巨大的帮助,但秦风却只是摇头。

    他不得不考虑另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洛一水在越国可谓是家喻户晓,威望很高,又因为抵抗齐人而家破人亡,更是博得了无数人的同情,如果洛一水加入太平军,那自己与他之间,到底是谁为主,谁为客?

    秦风可不想为他人从嫁衣裳。

    他不请,主动性便在他的手中,而选择权交给洛一水,留下,可以,但得接受现实,离开,也行,如今太平城中高手众多,特别是瑛姑的到来,更是让太平军的顶尖战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可不像以前那样单薄了。

    急骤的马蹄之声从前方传来,邹正从马上一跃而下,向着秦风行了一礼:“将军。”

    “你怎么来啦?”秦风看着邹正,问道。邹正是邹明的心腹,也是驻扎在太平城的霹雳营的重要将领。

    “将军,丰县将将军,呃,还有夫人平安归来的消息快马送回到了太平城,王郡守,葛城主等人都是大喜若狂,太平城中已经准备了盛大的欢迎仪式,特地让末将前来报信。”邹正喜气洋洋的道,看了一眼秦风身边的昭华公主,先前了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称呼闵若兮为夫人,而不是公主殿下。

    “老王就是多事,搞什么欢迎仪式嘛。”秦风眉梢之间都是喜意,嘴里说出来的却是另一套。

    邹正笑道:“今天可是太平军的大喜日子,夫人还有公子,小姐一齐回家,怎么不好好的庆贺一番?不仅是城中,便是周边各村也都派出了人呢,现在太平城中可是人满为患了!”

    秦风看了一眼闵若兮,她的脸上虽然微笑着,但眉梢却仍然藏着淡淡的哀伤。闵若诚之死,给她的打击看起来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大,想想也是,闵若兮重情重义,是那种典型的看起来坚强,其实内心极柔软的那种女人,这样的事,只怕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平缓过来。王厚大操大办也好,用喜气冲冲她的哀怨,转移一下她的注意力也是好的。

    望山跑死马,看着太平城近在眼前,但他们却足足走了半个时辰,才终于到了太平城脚下,一条虽然蜿蜒曲折,但却足足有好几米宽的大道便出现在众人的眼前,道路之上一尘不染,道路两边却是堆满了积雪,显然是刚刚清扫过,而更让众人震撼的是,是两道两边,一排排的百姓从山脚顺着大路一直延伸到了顶部。

    穿新衣,戴新帽,本来准备着过年才穿的新衣,今天全都翻了出来,穿戴整齐,赶到太平城欢迎秦风和他的夫人孩子。

    这些人中有很多是周边村落的,原本的这些难民,来到太平城中之后,生活安定下来,两年的时间,他们从一无所有到现在成了小康之家,农忙时种田,农闲时也有做不完的活儿,口袋里有钱,太平城里也是物资丰富,大家如今都过得前所未有的舒适。

    喝水不忘挖井人,老百姓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却是最质朴的那一群人,谁对他们好,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便感激谁,敬佩谁。

    听说秦风迎回了夫人还有俩宝贝孩子,太平城要大肆庆祝,一声招呼,众人便从四面八方蜂涌而至。

    这等场面,便是见惯了大场合的闵若兮也是微微有些惊到了。

    说人心,道人心,这便是人心了。那些人脸上最质朴,最真挚的笑容,却是装不来的。侧脸看了一下秦风,心中终是骄傲起来,自己选的男人,原本就不是池中之物。

    “兮儿,这里,以后便是我们的家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