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她是棋子?

莲雨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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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你的棋盘上,算得个甚么棋子?”

    九明媚神色幽暗,眸中蕴着潜藏的怒意,让风千霁惊得心慌意乱。

    他从未将她当做过甚么棋子,他只当她是自个儿心尖尖上的小丫头。然而这样的甜言蜜语,他此刻却万般说不出口。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打从在鹤鸣山的悬崖峭壁间同她结了盟,他便一早认准她会是神女祭典最后的王牌。他并不愿将她做棋子,却还是将她掠入了自个儿的棋盘上。甚至压根儿没有问一问她愿不愿意,便已打定主意诱她回头参加神女祭典。

    风千霁干涩地笑了笑:“我们是……正义的同盟。”

    “同盟?”九明媚嗤笑一声儿,心里头万般的不痛快,“同盟自然是要有相同的奔头儿的,如今钟赤水已死,我寻到了柳春酿,在这岐国丹都还有甚么牵挂?做甚还要同你同盟?”

    “我答应过你,待我成了这岐国唯一的皇,定帮你贴皇榜,寻齐了仙徒……”

    “因了咱们是同根同源的师姐弟?”

    一股子火气窝在心口,被“师姐弟”这词儿一把挑破了天灵盖儿,窜得快要把脑袋给烧着了。风千霁猛地坐起身,大掌挥去身上碍事儿的枫叶,又惹得红叶飘飞漫天。

    “去他奶奶的师姐弟,去他奶奶的同盟,去他奶奶的神女祭典,去他奶奶……”他气得简直要跳脚了,完全没了平日里的笑面淡然。连珠炮似的出口成脏,却没一句能表达清楚他的心意。他晓得自个儿这模样很猥琐、很低能、很可笑、很无理取闹,却完完全全控制不了。

    噫,一个睿智多谋、身板儿强健、漂亮高大。关键还裸着上半身的大男人跳脚跳成这副模样儿,真真儿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还挺……挺可爱来哉。他的火气窜起来,倒是让她的怒气散尽了。

    九明媚“噗嗤”一声儿,笑得很是欢实:“‘他奶奶’又没招惹你,迁怒人家算个甚么好汉?”

    风千霁一顿,见她笑了,心里头囧得很。却又开心得直咧嘴。他不跳脚了。不骂人了,也不闹了,他只觉得媚儿笑了。天空便晴出了万丈光芒。唉,只怕这辈子就栽她手上了,为了她的笑而笑,为了她的怒而忧。为了她的一句话,就能瞬间变了跳梁小丑。小丑便小丑罢。只要能逗她乐上一乐,总也值得。

    “你不愿,我自然不肯强求于你。”风千霁软了心肠,道。“我已然将钟赤水魂飞魄散的消息告知了柳春酿,她确乎为风瑶大仇得报而欢喜,却没有流下血泪。若风瑶不是她心里头最重要之人。那更有可能是她那些被害死的亲人。近日我会促使刑部立即判定蔡庸和蔺环的死刑,再让风烈拟了圣旨。尽快了处决他们。彼时……彼时你便带了柳春酿,亲见斩刑,或许亲族大仇得报之时,便是酒弯弯重见天日之机。”

    九明媚点了点脑袋,翻身趴在枫叶铺就的“锦被”上,双手托着腮帮子,笑嘻嘻地问:“还有?”

    风千霁半跪下来,俯下身,伸手想要抚摸她的小脑袋,却只是将她头上的枫叶拈了下来:“你不愿参加神女祭典,便不参加。但既是我筹谋十年的计划,万般不会让它就此功亏一篑。”

    “谁说我不愿参加神女祭典了?”

    “啊?”

    九明媚呲了呲一口小白牙,笑得很是妖孽:“十年功夫,一朝闷棍。风烈从至高无上的一国之君,跌落污泥之底滚成小猪崽子,这样的好戏,不亲眼瞧一瞧,再掺一脚,岂不可惜?”

    风千霁傻了:“那你方才……”

    方才又是棋子,又是棋盘,又是怒意,又是师姐弟的,到底是个什么鬼?!

    九明媚撑起了身子,伸出纤细嫩白的指头,轻佻地勾起了他的下巴:“作为正义的同盟,对盟友藏着掖着,可不是好习惯。说罢,将你这十多年的悲欢离合,细细道来。我,会听到心眼儿里的。”

    风千霁的身体微微一震,她的指尖有种魔力,像一指春水,轻轻一点,便将干涸的心浇灌得微波荡漾。他终于明白,为何他特特打造得恁般呆板正经的八晌小子,会被这小丫头挑/逗得动了春心。

    风千霁勾起一弯魅惑的笑,紧紧握住她的手,置于唇边,轻轻印上一个吻。他愿意将这数十年,乃至他二十三年岁月中的点点滴滴,悉数说与她听。不管要说多久,不管要将自己的心剥开、裸/露到什么程度,他都会说与她听。因为,她总会听到心眼儿里的。

    他的母亲叔凝是叔歜族人,若是向上追溯,他们家也算得家世显赫。叔凝的祖辈曾做过叔歜族族长的右臣,是亲近的心腹。叔歜灭族之后,老族长被杀,少族长叔猎失踪,零星存活的族人四散奔逃,为了活下来只能隐姓埋名。到叔凝这一代,族人所剩无几,有些甚至已经与岐国人通婚,有了外族的血统。

    叔凝的父亲叔博是叔歜族人,母亲林氏子萍是岐国人,一家三口在岐国一个偏远的小乡村里,活得也算安宁。

    但是,风烈登基为帝之后,比前头几个皇帝更加疯狂地派遣巡羽军,全国范围内大肆追捕叔歜族人,连已有了岐国血统的人也不放过。

    巡羽军追捕到了这个小乡村,为了保住一家人的性命,特别是女儿叔凝的性命,叔博连夜带着妻子女儿,抄小道逃走。

    留在岐国,只有死路一条,左右都是死,倒不如回到故土,尚能死得有点儿尊严。

    他们一家三口逃去了大荒,在一个破落的小村子里落了脚。这个小镇子穷困得很,大都是在岐国呆不下去,想去别的国家逃难又不被接受,只好回到这干旱苦境熬日子的苦难人。

    村子里缺衣少食,只有一口井,那口井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才能溢出半桶水来。所以他们总要起得很早,去井口抢水喝。一天抢不到,两天抢不到……连着七天抢不到,就会变成井边的一具干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