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二四章 金钱面前,亲人都能反目

北域神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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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元关于神罗香水的构思,虽然只是初步,还需要上董事会讨论。

    不过说实话,这所谓的董事会,张天元一个人占的股份都超过九成了。

    而且他并不打算让公司上市,因为没那个必要,只有缺钱的公司才会拼命想要上市圈钱。

    他的神罗集团规模很大,但却从不缺少资金。

    也就没有上市的必要。

    这样一来,他也能够将公司紧紧掌握在自己手中。

    至于他百年之后如何,那不是现在需要考虑的,他还很年轻,不是吗?

    再说了,他的身体经过地气的不断改造调理,如今竟然有点逆生长的样子。

    原本已经快要三十的人了,可是看起来简直就跟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似得。

    以至于出门在外,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毛头小伙子,谁也不敢相信这个年轻人竟然就是鼎鼎大名的神罗集团的董事长,大老板。

    “我说你小子,简直就是小说里所谓的那气运加身之人啊。

    如果让你穿越到玄幻世界之中,谁的运气比得上你?”

    聂震感慨道:“你这一次明明只是来救我,可是先发现了大量的紫檀木,紧接着有发现了这沉香丛林,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发现的?”

    “象墓!”

    张天元喃喃道。

    虽然发现了沉香丛林,已经让他非常满意。

    但人就是这样,一想到象墓的传说,他这心里头就有些痒痒的,总觉得应该好好去找一找。

    或许真得能找到呢?

    如果真得找到了象墓,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发现呢。

    毕竟从古至今,虽然象墓的传说有很多,可真正发现象墓的事情,却从来没有过。

    张天元之所以认为自己能发现,那是因为从古至今,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拥有六字真诀和地气。

    象牙的珍贵,自不必说。

    尤其是这些死亡之后的象牙,那就更加弥足珍贵了。

    毕竟现在猎杀大象很不人道,但如果能找到象墓,便能够解决象牙需求和不能猎杀大象的矛盾了。

    只是如今,他在沉香丛林里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现在早已经失去了那受伤野象的踪迹。

    根本没法找吧。

    再说了,即使没有失去踪迹,他觉得寻找也不容易。

    像这种方法,他能想到,别人肯定也能想到。

    他甚至听说过有人故意将大象弄个半死,然后跟着大象的足迹去寻找象墓,但还是失败了。

    因此很多人都得出结论说这世上根本没有象墓。

    或许真如这些人所说,象墓本身就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吧。

    张天元耸了耸肩,沉香林可以寻找,但象墓,只能看运气是否向着他了。

    他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些碎奇楠给了聂震和柳若寒道:“天色也不晚了,咱们就别聊了,都回去睡觉吧。”

    “不是,你给也要给好一点的吧,给这种碎渣渣,太不够意思了吧?”

    聂震没好气道。

    “蠢啊,我是让你点着用,好的我可不舍得,这热带雨林的晚上蚊虫太多,奇楠点燃之后,是可以驱虫的。”

    张天元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以为你这家伙能瞬间理解了,看起来我真得高估了你的智商。”

    “去你的,我当然知道了,逗你玩的。”

    聂震笑骂道:“行了,就只当这玩意儿是驱虫用的吧,不然让那些阿三知道了,可是会有麻烦的。

    财帛动人心啊,这年头,为了金钱,亲生父子都能反目成仇,更何况这么贵重的沉香。

    现在人都说:谈钱伤感情,往往重感情的人都没钱。

    有时候感情和金钱真的是对立的,就像借钱,借的好的就好,不好的就借成仇人了。

    中国这种环境下,敢于借钱给别人的,那可是真的勇士啊。

    当年我一干姐姐刚毕业,借了3万3给她亲弟弟。

    那时候她工资才1500,这笔钱是他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的老公借给她的。

    她弟弟还了1万9,她妈就不许她弟弟还了。

    她爸爸还帮她弟弟挣面子,说我这干姐姐是个糊涂东西,这笔账都不清楚。

    后来我干姐姐生孩子,她弟媳说她房东要建门面,找我干姐姐借2万元,干姐姐说没钱,她生孩子回家,她父母只差没当场赶她出门。

    说我这干姐姐生个孩子用掉八九千。

    可我这干姐姐是高危妊娠,剖腹产啊!

    还说她那弟媳就可怜了,只花了七八百,可人家那是顺产啊,还有合疗呢。

    说我干姐姐不友爱兄弟自作自受。

    瞧瞧这德性,这就是亲人,为了钱,真得是什么话都说的出,什么事儿都干得出。

    也是我这干姐姐活该,人太善良。

    她有个同学,她老公借了5000元给这人,三四年了,这人竟然没主动提过还钱,我干姐姐的老公也不好催他。

    还有干姐姐一个邻居兼远亲,急用5000元,给干姐姐说第二年就还,现在可能是第三年了,干姐姐也催过几次,那人总是说没有,估计也会赖账不还了。

    还有个侄子,是我干姐姐她表哥的儿子,以前当兵时总请我干姐姐买点东西或者寄点零花钱,有时表嫂也要求给他付点大宗的费用说以后还钱给我干姐姐。

    比如退伍后交过两次电大的学费,现在一算也差不多八九千了,也没人提还钱,这侄子还不时找我干姐姐江湖救急。

    总之,谈钱伤感情,最好不借钱。

    借钱给别人,不仅仅是损失钱,还损失感情啊。”

    听到这里,张天元没好气道:“你那干姐姐也是活该,这种脾气的人,活该被人欺负。

    就跟那欢乐颂里的蒋欣似得,哼,自作自受,别人都那样对你了,别人都不把亲情友情当回事儿,你倒是大方啊。

    既然你想借,想给,那就别总唠叨说别人不还。”

    “呵呵,你这话说得对,我也同意。

    不过说到底啊,还是这个社会缺乏安全感,很多人素质忒低,根本不要脸。

    要放到一个道德高尚的社会,我这干姐姐所做的事儿,那就是好事儿。

    问人家借钱的人,借了人家的钱答应人家什么时候还就必须要做到,不然借什么钱?

    就算你答应的日子还不出,也要跟人家说个好话因为什么原因一下子还不出,我想愿意借你钱的人总还是跟你关系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