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6章

深海月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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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不止是老鼠这一种生物,其他很多同样从原始社会一路繁衍下来的生物群,只有人类的进化是最完整最彻底的,同时也是进化速度最快的。

    所以人类号称为万灵之长,是整个自然生物界的宠儿,更是生物进化史上的奇迹,并不是人类自己的夸夸其谈,而是事实如此。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

    即使如今的人类进化已经远远超出了动物的行列,可是人终究是从动物进化而来,有些刻在基因里的生物本能依然顽强的存在,并不是那么容易舍弃的。

    在各种条件都相对来说不错的情况下,人和动物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至少大部分人都是有文明有道德廉耻观念的,自然不会去做那种连畜生都不如的事情。

    可是一旦到了极端环境下,当一个人连自己的基本性命都保不住的时候,那些属于文明社会的道德廉耻,很多人就顾不上了,反而很容易暴露出骨子里的偏激和自私,和一只彻头彻尾的畜生也没区别,绞尽脑汁都只想着让自己活下去,甚至为了让自己活着,不惜用杀死别人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生存几率。

    这或许就是人类埋藏在基因里的动物本性,和自然界里那些弱肉强食的畜生也没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动物的天性是本能,无可指责,但人类的心性却是自我选择,没什么理由可以推脱。

    打个比方说……

    老虎吃人是一种猎食本能,哪怕它把人活活咬死了,也不会有人指责它丧心病狂。因为谁都知道老虎天生就是肉食动物,不可能像人一样控制自己的本能。

    如果有人非要不长眼的跑到老虎面前晃悠,被老虎咬死了也只能说他活该。

    但是……人就不一样的。

    如果有人杀了人,还把死者的尸体吃掉了,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人人都会咒骂这种神经病疯子,觉得这种人罪大恶极,就应该枪/毙/处死,再没有同情心的人也不会觉得被这种疯子杀死是受害者活该。

    同样是夺人性命,老虎杀人是出于猎取食物的本能,但是人杀人……显然就是一种自我选择了。

    杀/人/犯是有罪的,没有人可以否认他们剥夺别人生命的过错,就如同他们杀人的时候,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最终狠下杀手的选择都是他们自己做出来的。

    没有人可以逼迫另一个人心甘情愿的去杀/人,尤其是在现代的文明社会里。

    这是法律的底线,也应该是做人的底线,如果有人因为某些原因,心甘情愿的去突破这种底线,那么只能说,在他选择夺走另一个人生命的时候,他已经放弃了做人的资格。

    “不配为人”这个词,就是对人最高的羞辱和贬低。

    当然了,任何事情都会有例外的情况,杀/人这种事也不例外。

    比如说在战乱背景下,军人杀敌护国,那就不是罪过,而是荣耀和责任;

    再比如说,警方为了保护无辜群众,对穷凶极恶的凶徒下杀手,同样也不是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