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生辰

鲜肉粽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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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我……”

    “我从不信誓言。”俞云清看着温柔举起的右手,打断了她即将出口的话,“我从不信誓言,谁的都不信。”

    俞云清说完便将二人打发走了,直到房门关上,俞云清才打开暗匣,取出一支浅青色绣有松间白鹤的荷包放在手中轻轻抚摸:“十五年了!薛域,想要刻意忘记吗?我又怎能如你所愿!”

    “主子,沐先生回城了。”黑衣人跪在地上,恭敬道。

    灯染,凤凰卫现任副统领,一个铁血而冷艳的女子。俞云清需要贴身暗卫,这本应该由凤凰卫现任统领来担任,但因为统领烛华是个男人,许多事上不方便,便由作为副统领的灯染来代替了。

    俞云清眸中闪过片刻惊喜,随之,却是迟疑。俞云清张开自己的手,仿佛看到殷殷鲜血染满了自己的双手……

    她的手指几不可见地动了动,先生不喜血腥,可如今自己的事闹得天下皆知,手上已不知间接害死了多少人命,先生那边恐怕……最终,俞云清点了点头:“下去吧!”

    九月初十,重阳节的第二天,也就是荀卓文的生辰。由于是夜宴,俞云清提前补了眠,直到夜幕渐沉才动身往王府赶。

    化齐王府本是前朝行宫,占地极广,奢华自不必说,光这千百年来沉积的帝王家的底蕴便已能稳稳压住场面。夜已深,整个王府都点起了灯,灿金色的光晕更是将这座宫殿衬得格外神圣庄严。

    夜宴设在王府的宴乐厅。

    行宫向来是帝王出巡游玩的暂居之处,除了帝王寝居,耗工耗材最大的便是这宴乐厅了,丝毫不比大邺皇宫的宴厅逊色。

    其实这行宫与皇宫皆是经历了数个朝代,经过一代代的整修,大抵的布置也差不太多,这化齐王府的宴乐厅更是与大邺皇宫的宴厅有七分相似。

    远看着,竟有些恍惚。

    仿佛又回到几年前三王回京那一晚,那时还不曾战乱,父亲还在,长姐还在,礼安老侯爷还会和她逗乐儿,哄她开心,那时……

    “俞夷府俞云清到!”

    礼官接过拜帖,高呼一声,拉回了俞云清漂游的思绪。俞云清收了收神,勾起红唇,换上无可挑剔的笑容,轻移脚步踏进宴乐厅的大门。

    宴乐厅里大多数人家已然到场,正处于彼此热络之时,忽然听这一声传报倒是十分响亮,想来拿礼官是收了俞云清不少银子。

    说来也是,化齐王寿宴是俞云清此次回辽歌第一次在正式场合现身,花点银子买个口彩,不亏!

    况且,好戏还在后头呢!今日她要的可是万众瞩目。

    俞云清前一次露面还是在杨妍的宴会上,不过毕竟只是小辈,这次到场的则全是各家主事之人,是一场权谋之夜。

    俞云清几乎不出门,加之外界传言,愈加使人觉得她行事神秘,更是勾起了人的猎奇心,这一声响亮的通传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坐上杨肇夫妇对视一笑,梁紫霄兄妹亦将目光投向了门口,不远处的楼阁上,荀卓文捏着酒杯微微一怔,将目光移向门口……

    秀发一半轻垂,一半高挽于顶,用花冠束定,配以几根金钗衬饰,钗头点缀着几颗细碎的红宝石,正与耳上那对红宝石耳坠相称,将一张小脸衬得明艳异常。

    俞云清的手轻轻叠放在小腹前,修长纤细的手指上套着一枚翠绿色的指环,隐约闪着点点金光,沉静却不敛锋芒。

    女子身后跟着两名姿色不俗的女子,左侧之人一袭简约的素白长裙,外搭淡青色的广袖长衫,下摆绣着淡雅的兰花。这女子绾着朝云近香髻,粉黛轻施,素妆恬淡,几根简单的玉簪更是添了几分雅致的味道,端庄而沉静。

    右侧之人一袭湖蓝色束腰长裙,披着一件纯色夹金丝的半透明薄纱,腕上戴了两只成色上好的玉镯,腰间隐约缀着一只荷包。她梳着垂鬟分肖髻,头上只别一只累丝珠钗,耳上亦是挂着一对圆润饱满的粉珍珠,将十六七岁少女的美好刻画得完美无缺,烂漫而明丽。

    “贱人!”林琦娟咬着唇,恨恨的骂了一声。

    “如此风华,当真旁人学不来!”梁紫苏心头有些失落,身份、地位,她确实比不过俞云清。梁紫苏遥遥往阁楼上看了一眼,她知道荀卓文一定在那,看着这样的一幕,不知他心中又是如何。

    荀卓文看着宴厅中央那风华无限的女子,无奈地摇头笑道:“果真是半分不肯输人的性子。”

    俞云清无论何时都是骄傲自信的,只要她想,她永远都是光芒的中心,可以让所有人围着他旋转。

    光芒越多,招来的是非也就越多。其实,俞云清这样的性格,若刻意为之,亦可让人忘记她的存在,然而,她的身份注定了她必须绽放光芒。

    高贵是她的外衣,心机是她的武器,捍卫着那颗害怕受伤的心。

    俞云清总是能给人以惊艳之感,而这一次更是格外让人眼前一亮,一想到她为了参加自己的生辰宴而精心装扮,荀卓文勾起唇角,以手支颐撑着栏杆:“开心点,好好玩。”

    “这才是真正的世家女子啊!”梁紫霄握着一把洒金折扇,放在手中把玩着。

    “梁公子何出此言?”薛远不解问道。

    “长安不曾听过那样一句话吗?美则美矣,少一份风骨。风骨这俞西……”梁紫霄摇了摇头,“这世间不缺美人,尤其此类宴会,不仅是这些世家小姐,连一个粗使婢女都是精心挑选,姿色不俗,但又有几个能让人惊艳?”

    看薛远陷入思索,梁紫霄又道:“所谓风骨,深植于骨髓,由内而外,不自觉中流露,身处于万美之中,亦能一眼辨出。如今这世道,莫说普通女子,便是许多世家女子,都缺少那一份风骨。你放眼瞧去,能抓住你这双眼的能有几个?”

    梁紫霄哥俩儿好地勾着薛远的脖子,另一只手扣着他的脸将宴厅环视了一遭,梁紫苏按了按眉心,无奈的长叹一声:“哥哥。”

    杨肇在一旁有些看不下去,轻咳道:“阿霄,注意身份。”

    别给殿下丢人!

    当然这句话杨肇没说出口,但言外之意也很明确。

    作为荀卓文的左膀右臂,杨肇与梁紫霄关系自然不错,两人在军中并无职位,却能插手所有的事情,因而很得人敬重。

    杨肇生性温和儒雅,不需别人操心,相反,还要时刻操心荀卓文和梁紫霄。这两人一个要美人不要江山,动辄就要离家出走,四处闯祸;一个生性不羁风流,以职务之名天天往香楼里钻,视礼教规矩如无物,整日和人称兄道弟勾肩搭背,不分场合不分人,性子倒与同是江湖出身的明景有几分相似。

    梁紫霄被兄弟和妹妹两面夹击,无奈地拿扇子敲着头直叹气。

    薛远如言看了一圈,发现确实如此,俞云清此女不算漂亮,但确实总能往人眼前闯,不过薛远还是道:“不过是那身衣裳出彩,不是说人靠衣装嘛。”

    梁紫霄恨铁不成钢地用折扇敲了敲薛远的头:“整日和林二混在一处也没将你教好,真不知是他笨还是你蠢!你呀你呀,被你那没趣的兄长害惨喽!”

    “那分明是教坏!”梁紫苏轻声嘟囔。

    “紫苏你……总拆哥哥的台!男人嘛,风流一点也是正常的,你个小孩子懂什么,不要胡乱插嘴。”

    “紫苏,来这里。”文韵实在看不过,便唤了一声。梁紫苏应了一声,看了一眼自家哥哥,满心无可奈何。

    梁紫霄看着远去的妹妹,故作伤心道:“被抛弃了呢,啧啧,我辛苦养大的妹妹呀,为何就不能谅解哥哥的辛苦呢!”

    “梁公子,方才的话……”

    “笨小子,去问林二!”梁紫霄三言两语将薛远轰走了,随即目光转向场中的俞云清。

    俞云清此时正与几位大家族的家主交谈,笑容温婉,举止端庄,配上那一身出尽风头的华衣,既有名门闺秀的优雅,又有决策者的睿智与从容。荀卓文为这样一个女人折服也情有可原,但是听肇说,这个女人可不好对付。

    梁紫霄的目光变的探寻:“有时候,衣服更挑人呢!”

    梁紫霄笑了笑,黑色、金色、深蓝色、正紫色、正红色,是最能彰显尊贵的五种颜色。细看俞云清今日这身衣服,内紫外黑,点缀以金色,甚至连首饰都以金红二色相衬,如此大胆的尝试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因为最尊贵的颜色也是最俗气的颜色,稍有不慎,这衣服穿在身上便会显得俗不可耐,而且这绣样竟然是大朵大朵的金牡丹。

    牡丹雍容华贵,是花中之最,是最常见的花样,但果真能将这牡丹绣纹穿出其华贵味道的女人,真的不多。

    贵妇小姐们参加宴会时对这五种颜色使用极为谨慎,更有甚者,大多数人只会关注衣服美丽与否,不会偏重其尊贵意味。一来是没有足够的自信,二来根本没有此类意识。

    梁紫霄敢断定,遍观整个辽歌,甚至整个化齐郡,都没有哪家成衣店会做这样的衣服,因为卖不出去。这件衣服很衬人,也很挑人,想必是俞云清亲自吩咐制作,旁人不会大胆到如此程度。

    俞云清刻意为之,可不是只为出彩。今晚不知会有多少人想剥掉她这层华丽的衣裳,她这是要立威,为俞夷府立威,更是为自己立威,今日可有得瞧了!

    “云清见过孙世伯、李世伯、温世伯。”

    “世侄女免礼。”三人急忙来扶,俞云清手上戴着的那枚翠绿色指环,那可是俞氏家主的信物。

    外人看来,俞云清闭门不出,除了杨家那一宴也不曾露过面,一直声称养病,其实暗地里,俞云清早给几位有世交的大族族长背写过帖子,称正在养病不宜上门拜见,以帖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