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五十四章

路人小透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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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阅率不够  第七章

    结果, 一天就这么过去, 直到夜色被曙光取代, 恩奇都也没能向埃迪问出他之前颇为在意的问题。

    那些花都是什么花?叫什么名字,生长在哪里?是不是距离乌鲁克十分遥远,远到超出他曾经踏足过的土地。

    不是因为他不想问,或者说忘记了, 相反,恩奇都始终都记在心里。只不过别的事情的重要性高过了他的问题, 才会一直耽误下去。

    天亮了, 可埃迪和吉尔伽美什还没清醒。

    包括恩奇都在内, 他们三人都喝了相当多的酒,但最终的结果却是, 除了恩奇都以外的两个男人同时醉倒,以酒量为主题的比试到底没能分出胜负,打了一个平手。

    求胜心似乎打一开始就包含在男人们的友谊之中,这也不奇怪,因为他们本就是因为求胜之心而结识的。

    到了这里,吉尔伽美什早早地就不满于平民们畅饮的劣质酒水, 从自己的私库中取出了珍藏的美酒, 据说只半杯就能让一名酒量不错的成年男子晕头转向,醉得不省人事。

    于是, 在人们的见证之下, 王与他新结交的好友开始较劲似的痛饮, 彼此都不服输。

    半杯就可以让人醉倒的美酒不过一会儿就空了一杯又一杯, 恩奇都的速度比他们慢一些,刚抬起头,就见那两人眼里毫无醉意,只是面色有些微红,那股劲头反而越燃越浓,快要热烈地烧起来了。

    “这酒不错,比我老家的——不对,这么一对比,我老家的酒根本就算不上酒,比水还要寡淡……”

    “哼。”王的轻哼没有什么意义,说起自己拿出来分享的美酒倒是不掩骄傲之意:“不要小瞧了本王的珍藏啊。”

    “再好的酒,永远藏在宝库中也是浪费。若是遇到配得上的人,本王也不吝于拿出来,痛快地喝个干净。”

    “配得上的人啊。”埃迪随意地把酒杯捏在手里,眼帘半垂,从嘴角漏出了一点了然的笑意;“就是说恩奇都和我咯?哈哈,我也觉得,我当之无愧。”

    他这话说得也太自信了,一点也不谦虚。

    同样的台词换成另一个人说,绝对会起到让旁人觉得这家伙不自量力的不好的效果,可放在埃迪身上,就是有一种言之凿凿,并且确实挑不出任何毛病的感觉。

    “你们都很强大,不过,还是要比我差一点儿——哈哈哈,我可是最强的男人啊。”

    好了,之前还在说他自信十足,才过多久,似乎就在酒精的作用下毫不客气地得意起来了。

    吉尔伽美什微微眯眼,就算埃迪说的是事实,他,还有跟他并驾齐驱的恩奇都,确实比埃迪要差了那么一点,但也不影响他借着酒意想要打击埃迪。

    结果,刚打算开口。

    恩奇都:“嗯,你比我们强。”

    吉尔伽美什:“……”

    王的心里隐隐有点不爽。

    不爽的原因跟埃迪的实力是要比他强上一些无关,从他认可埃迪的那一刻就已经被高傲的王的承认了,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么,王忽然心情复杂,就跟恩奇都有关了。

    吉尔伽美什很少注意什么细节,以他的性子,能赏脸对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另眼相看就相当地不容易,更别说更进一步地去了解别人的想法。

    他只是隐约感觉,恩奇都身上出现了很微小的变化。

    只不过,为某件模糊的事情愁死根本不是王的作风。很快,吉尔伽美什就径自起身,眉头挑起,同时还把盘腿坐在地上给自己倒酒的埃迪提了起来。

    此时此刻已是深夜,前半夜还在为王与挚友们的欢庆呐喊助威的人们要么早已经支撑不住睡死,要么就是灌了一肚子酒,趴在酒馆内的桌上呼呼大睡。

    “埃迪,还走得动路么?醉了就醉了,可不要强撑。”

    “呸。”埃迪二话不说便站起,“不要强撑的是你,我肯定比你清醒。”

    “啧,那就好。”吉尔伽美什接着又叫起了一直就在他们旁边慢慢喝酒的恩奇都,“该换个地方了!这里实在是太狭窄了,本王喝也喝不畅快。”

    恩奇都:“你们俩已经喝得很畅快了吧……”

    他对喝不喝酒、换不换地方其实无所谓,但见那两人兴致高涨,便也赞同了。

    于是,成为朋友没多久的三人回到了王宫。就在宫殿前露天的平台席地而坐,黄金雕琢而成的杯盏琳琅满目,散乱在膝前,月光就在杯沿流转。

    前面提到过,恩奇都由于是人偶,怎么喝酒也喝不醉。

    而吉尔伽美什和埃迪,就算酒量再如何惊人,到底也是血肉之躯。再加上吉尔伽美什拿出来的酒实际上醉人得很,这两人在前半夜彼此都不退让地拼命灌酒,能够撑到后半夜的现在,惊人之余,也差不多该到极限了。

    于是,喝不醉的恩奇都就守在他们身边儿,先听到的是两个慢慢喝醉了的男人的酒语。

    “那到底是什么地方,连像样的,能够让你这样的勇士喝醉的酒——都拿不出来吗!”

    “也不能这么说,在这之前,我只喝过一次酒啊。因为要离开,临走之前,从已经没人了的村子里找到了一瓶不知放了多久的麦酒——酸死人!大概其他地方有可以与你这个媲美的好酒,但是,说再多也是废话,现在不可能找到了。”

    在酒量上面,他们分不出胜负。

    对话是含糊的,没过多久,王似是不满地说了一句“乌鲁克有足够多的好酒,绝对不比你的国家的酒差”,而后面的话没能说完,他就沉沉地闭上眼,睡着了。

    埃迪也睡着了。

    只是,在那之前,他显然听到了吉尔伽美什的呢喃,也看到了正静静地注视着他们的恩奇都。

    他也没有说话,只是勾唇冲恩奇都笑了笑。

    恩奇都平静得近乎空洞的眸子,就是在这时候浮出了些许波澜。

    “这又是为什么而笑呢?”恩奇都问。

    埃迪还是没有回答。

    因为,他的眼帘已经合上了。

    背靠着同样睡过去了的吉尔伽美什,银发和王的金发有一部分交织在一起,别说,编织出的色彩还挺好看。

    恩奇都顿了顿,没有硬要把他们叫醒。

    “睡吧。”

    他轻声说。

    然后,继续静静地等待。

    就这样,一直等到了最开始的——天光乍现。

    不知何时,有一道黑影在头顶盘旋了半天,终于悄然降落。

    恩奇都扭头,看到了喜滋滋地蹭到他身边来的卢卡斯。

    这只鹰啊,在好看的人类面前就表现得格外乖巧,而且,大抵是知道埃迪总是要给它善后的,嘴里又叼起了一颗亮晶晶的石头,放到了恩奇都的手心里。

    恩奇都:“这个是……唔。”

    毫无疑问,等埃迪醒了,又要满城去找被卢卡斯抢走东西的无辜路人了,同样,卢卡斯又得被他揍。

    可那是“醒后”的事。

    现在,恩奇都还在等待他们醒来。

    心里似乎悄然一动,掺杂了些许的无奈。他摸了摸卢卡斯光滑油亮、果然十分坚硬的羽毛,心想:

    再等等。

    “那个问题”,待会儿再问吧。

    “他不是外乡人,他是来自异世,无所归依的流浪者。”

    “王啊,切莫让他留下。”

    “我得到了来自于尊贵神明的启示的声音。这个男人不能在任何地方停留,如若让他长久逗留,就会为乌鲁克带来灾祸。”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

    虽说他在这里并不认为人们谈论的事物跟埃迪有关,但不知为何,心中忽有些微动。

    这时,人们发现停在街头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们欣喜地一拥而来时,稍显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灾祸’?”

    “这个——”

    应答的话尚未说完,就有人惊呼:“来了!”

    “来了!这就来了!恩奇都大人,‘那个’,就是我们说的,会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绿的眸子里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为黑影飞掠的速度太快,让身形变得虚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见地庞大,并且行动矫健,宛如一阵漆黑的狂风,笔直地俯冲下来——

    对准的目标,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绿发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识地抬手,双眼紧锁着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质让他紧绷起手臂,目光锐利,只需要一瞬——在黑影扑到他面前时,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它抓住,继而重重地甩到地面。

    然而——

    恩奇都忽然轻咦了一声。

    他的手臂仍没有放下,但动作却是强行停住,变成单纯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终于来了。

    是一只鹰。

    先前有多么来势汹汹,那么,现在它就有多么乖巧温顺。

    比寻常所见的鹰大了不止一圈的鹰收敛起足有半人长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间,同时,本应骇人锐利的鹰眼眨了眨,讨好一般地缩起头,在恩奇都的脸上蹭了蹭。

    恩奇都:“……这是你的鹰吗,埃迪?”

    “啊,别在意。”

    后面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鹰说的了。

    “没出息的家伙。过来,卢卡斯!”

    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在附近悠悠地响起,却是在呵斥。

    “这家伙最喜欢美人了,这一点,比我还过分啊。”

    埃迪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自己目前是在一个阴暗的地牢里。

    整间监牢是由石头砌成,就只在墙面的高处留了一块砖大小的缝隙当做窗,能让稀少的光亮钻入其中。此外,牢房里没有床,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就只有铺在地上的几层烂草根,还有——才从烂草根堆上睡醒的他。

    对于这里的恶劣环境,埃迪表示很介意。

    他当初仰头倒下就睡过去了,对自己醒来之后会怎样毫无担心,当然,也更不担心自己直接睡在没有遮拦的野外会被野兽或者猛禽当做尸体吃掉。

    现在醒了,发现自己没在野外,而是在不知位处于哪儿的“室内”,埃迪盘腿坐起来,只一想,就猜出了个大概。

    “唔,恩奇都不舍得让我流浪街头,才把我带回来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随后,神色又严肃了起来。拧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对某个路人的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