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哪里有菩斯曲蛇

啃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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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来如山倒是最正常不过,千变万化更防不胜防,是人连九五至尊都避不开。南涧镇周边有不少穷人拖着无钱治病,不是不怕把小病拖成大病,但多半还是能拖一时是一时。秦朝给穷人家免费治病,公开的要求只一个,就是别上门打扰龚家酒楼的正常生意。不然酒楼改医馆,再扩建十层都装不下闻风而来的病人,医术最高都忙不来。换个角度想,不要钱,医生也可以帮忙免费实验和实习,对比千年后的医院,这可是求之不得的美差!如此病人和医生两方都不觉得自己吃亏,只当是自己占了不小的便宜。

    这当然是最理想也不过。

    病去如抽丝,费时费力费神费钱……

    穷苦人家的日子秦朝早就享受过,很清楚穷人本身并不是很怕穷,平时反不如富人越富越怕穷,一病不起才是最折磨穷人的恶魔。是穷人想不怕都不行,越怕越拖越重越难治。富人虽然也怕得要命,但至少有钱治病。穷人没钱只能拖,一不留神小病就会倾斜大病,危及生命,祸害家人。治又不一定能治得好,宫中的御医都不敢担保。不治又太伤身,每一秒都更难过,一天比一天误事!!!

    秦朝免费治病的主要目的,最初更多地是为方便研究武学,期望能借此提升医术。落在了别人眼里,则几乎完全成了一种莫大的善举,很快便在南涧镇附近风传开。

    《寻秦记》也一起声名鹊起。

    大理国世子段誉亦慕名而来。

    他这么一来,现实偏离开原著更远了。

    他没再跟普洱大茶商马五德同路,换了个小美女马秀秀。

    马秀秀是马五德的女儿,在江湖上没什么名气,书中连面都没露。马五德豪富好客,颇有孟尝之风,人称‘马孟尝’。江湖上落魄的武师前去投奔,他必竭诚相待,因此人缘甚佳。

    武功却是平平。

    秦朝受小说影响,大大低估了马五德的影响力,小瞧了马秀秀的厉害。不知是因为马秀秀,《寻秦记》才倍受段誉的关注,从此想忘记都难。

    马秀秀比段誉更用心关注秦朝。不过主要不是关注他的医术,而是注意到他那新奇怪异的说书。马秀秀一直想在书画市场上干出一番成就,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人才,就连段誉也一样被盯上。又因在家中一直没办法攻克他,再加上对秦朝的憧憬,才愿意陪他离开家,一起游山玩水。《寻秦记》的出现,让马秀秀眼前一亮。这一亮等待已久。

    早就迫不及待。

    也就更加佩服。

    发自内心地欣赏,想要更深入了解作者,看情况再决定是否拉秦朝入伙。现在已经拉了九个同事入伙,全是年青貌美的大家闺秀。还准确成立一个组织帮派,但因为一直收支不平衡,入不敷出,不好公开。正因为吃够了志气太大的苦,受够了不用男人的错,才终于决定不再只找女的入伙,将男的全排除在外,正准备找男的加入试试。

    秦朝和段誉恰逢其会,展露出过人才华。马秀秀看他俩都是落魄书生,自信不管是凭实力还是凭魅力,都能轻而易举将他们拿下。这一路用尽心机,越来越奇怪,这段大才子怎么还不入套?相比马秀秀不知内情地拉段誉入伙,秦朝知道却从未有亲眼见过,还没见就已不知想过多少次,将段誉比作秦始皇,打算学历史上吕不韦奇货可居。

    《寻秦记》原主角项少龙也这样。

    《寻秦记》新主角秦龙也不例外。

    马秀秀行动异常干脆,至今还没成功成鲁莽。秦朝的行动如书生造反般拖拉,左思右想仍犹豫不决。主要是觉得功利心害人,连自己都有些瞧不起自己,更别说别人。

    心想:段誉最怎么瞒着家人出走在外,也是大理国皇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本就瞒不过那些有心之人。想占段誉的便宜,可别闹得和书中那些配角一个下场,一个接一个都反被占去便宜。就连那吐蕃的国师鸠摩智,身份、名声、智力、武功和江湖经验都表明了远在段誉之上,不也等于给段誉创造了占更大便宜的机会吗!

    有时候,老天就是有这么不讲理。

    比原书作者还不讲理。吕不韦最怎么私心为恶,项少龙最怎么公心为善,最后不都还是便宜了秦始皇吗!秦朝最怎么自高自大也不会认为,现在的自己就能比那鸠摩智、吕不韦和项少龙都厉害。要么一开始就杀了秦始皇,杀了段誉,不给他们机会成长为主角。要么一开始就别想占什么便宜,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自身拥有的越多,吃亏也越大。杀了都还要吃亏,因为还有别的主角来占去便宜,因为这就是配角的命。

    若命中注定了自己不是配角,是主角,也就更没必要考虑这些。不考虑,主角依然是主角,像书中段誉不想学武也有绝世武功送上门,想不要都拒绝不了。

    不好是,想不杀人都控制不住。

    配角依旧是配角。

    事实上,段誉真要想大公无私,完全可以学书中无涯子。传多了不必,将多得控制不好的内力传入到别人体内就够。不传又不是绝对不能传,按理有的是办法,不知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不传。要是觉得那样太吃亏,可以优先考虑身边的亲人——父母、妻儿、妹妹、伯父、伯母等,每个都多传一些,最多内力都不怕,是不是?

    小说中找不找得到原因都可以不说,现实中可以不说吗?真要狠下心不说,是不是还是要如小说所说,要反过来吸收自家人的内力,使他们多年的苦修毁于一旦?

    如果这就是聪明,秦朝情愿傻上一辈子。

    如果这就是主角,秦朝情愿配角一辈子。

    不管这世界还受不受小说中的命运影响,秦朝都不想在没什么把握时就去找主角展开生死之战,吃力不讨好,但也绝甘心配角一辈子不反攻主角。不穿越都不甘心。

    没资格的时候不甘心,有了资格后更不甘心。

    拥有的资本多了不甘心,资本少了也不甘心。

    不苦心有什么用?

    且顺其自然,省出心思,有时间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再说。

    逍遥派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为本,招式为末。

    秦朝不想在招式上耗费太多时间,‘凌波微步’都只一天修炼四五遍,偶尔六七遍。其实单是每天四遍所耗费的时间合在一起都已经很吓人,因为‘凌波微步’的修炼与应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不过这秘密是自悟,没被写在秘笈上。一般人一般情况是走得越慢越容易用错力。书中段誉最开始修炼的时候,也曾用错力,身体因而瘫痪过一阵。秦朝亲自试验过一次,瘫痪了比触电还糟糕,感觉尝试过一次就已足够。

    再不想拿自己做那试验。

    为什么要慢?

    为什么要动?

    不动,就连躺在床上躺久了都会躺成瘫痪。

    说站马步要不动如山,站得越久越厉害,武功最高都还是外行。马要动,人也要动。既要动,又不能动快了,动快了比躺久了更容易伤身。秦朝小时候有学‘太极拳’,便分练法和打法,一慢一快,一柔一刚,一外调内养,一伤人伤己,跟这儿的武学本质相同,发展方向和程度不同。那儿最厉害的内家拳都修炼不出内力,有内力都成了明劲、暗劲、化劲。这儿随便找一门武功都脱离不了内功体系,离不开内力。

    “两者结合在一起,不知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问题一个接一个……

    有太多地方需要静下心来仔细研究,在酒楼说书却是越热闹越好。

    再说一个人最怎么研究,精力都十分有限。另一个时空再经过千年发展,是能把全天下人都网在一起,研究却还是需要静下心来。不然成果最大都不叫研究,而叫作抄袭。

    说书人最习惯抄袭。

    一遍两遍还不够。

    秦朝暗笑自己,最不喜欢抄袭都还在大量抄袭。常对自己说不说了还说,说久了来听书的常客日渐增多,日渐熟悉。其中最亲近的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习惯了当众用毒蛇喂养小貂,手里各种毒蛇层出不穷,五步蛇、竹叶青、赤练蛇、金环蛇、银环蛇……既吓跑了不少胆小的客人,亦吸引了不少好奇心重的客人逗留不走。

    醉翁之意不在酒。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少女最美是一双特别特别会说话的眼睛。

    一个个既不敢太接近,又不想轻易放弃,想得最美也只是个美梦。

    秦朝第一次都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敢接近,暗中给自己打气道:“表现的机会来了。无论实际情况是否雷同,像不像小说《天龙八部》,错了大不了就说错几句话而已。”

    “钟灵你小名灵儿,家在‘万劫谷’。‘马王神’钟万仇是你爹,‘俏药叉’甘宝宝是你娘,怀中小貂叫‘闪电貂’,今年四岁,最听你的话,连你父母的话都不怎么听……”

    在脑海中想好了一句又一句,张嘴好几次半字未吐。有想过故作神秘,却不想突然惊坏了钟灵。最不想不是吓坏了钟灵,是担心因此而被‘闪电貂’那毒嘴咬上一口。

    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人跑来对自己故作神秘说道:“你来自‘地球’,中国,XX省,XX市……你姓秦,名朝……你爹……你妈……”那时自己会怎么反应?

    如果说自己来自地球的那人是木婉清、是秦红棉、是甘宝宝、是王语嫣、是龚光杰、是段誉、是虚竹、是乔峰、是无名老僧……很难想象自己会有什么反应,该有什么反应?

    说都不敢说,以后还管不管别人那么多,真能改变得了书中那众多不幸吗?

    段誉的不幸,阿朱的不幸,乔峰的不幸,虚竹的不幸,他们父母的不幸……

    秦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最后还是忍不住要说。但为了保险起见,没有直接说钟灵。故事的主角被换成闪电貂,但名字不再叫闪电貂。故事中来了个大杂合,主要是加入了《神雕侠侣》,多了那神雕,多了四不像,当然还少不了做一些小改。相比起《寻秦记》,篇幅小得多,改动却更大。‘神雕大侠’杨过成了独臂的维纳斯女神,神雕的年龄缩小成四岁,神雕的嘴变得比闪电貂还毒。谈及神雕食用的‘菩斯曲蛇’,对比闪电貂所吃毒蛇,秦朝不由拿自己比段誉。脑海中冒出不少想法,嘴上仍说个不停。

    听众一听那‘菩斯曲蛇’的蛇胆有增长内力之效,口水不由落一地。

    “哪里有‘菩斯曲蛇’!?”那少女第一个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