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张潮与蒲松龄(3)

酒中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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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城内,有一豪宅,上书偌大“张府”二字。

    这家的主人,却是安徽歙县人张习孔。

    顺治六年张习孔考中进士,做了三年山东提学之后,因为目睹乡人罹难,于是遂以家母亡故回家守孝为名,辞官不做。

    张习孔隐居扬州,一心经营家业,不过是十数年间,竟然做成了远近闻名的大贾。

    五年前,听闻旧主明廷皇帝永历竟然被吴三桂用弓弦勒死,张习孔一病不起,未几就撒手去了。

    家业遂落到了长子张潮的肩上。

    张潮虽然出身大家,却颖异绝伦,好读书,博通经史百家言,弱冠补诸生,以文名大江南北。

    他参加过几次科考,却不知为何竟然不中,于是遂花钱买了一个翰林的官职,算作是自己的护身符,其后就无心官场了。

    此人不喜与官绅、富豪、贤士大夫交往,唯有怡情山色的世外居士,才能与他共饮。

    天色已经昏暗,张潮刚刚与一老道畅饮,这会道士醉了,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房。

    书童红袖知道自家大少爷的习惯,每每从旁人处听得怀才不遇之人的际遇,总是要将它记述下来。

    这些年来,大少爷竟然集齐了厚厚的一本,已经有几十个活灵活现的人物故事了。

    能够陪在张潮身边的书童,自然也是饱学之士。

    书童红袖也明白,自家少爷的这一本《虞初新志》,与市面上的虞初志都不一样。

    (虞初,就是小说的雅称。)

    市面上的虞初志,大都或是虚假人物,或是隋唐故事,内容假大空,让人读之无趣。

    自家少爷的这一本,每一篇都是采取的近代人物,每个人都是活灵活现的真实故事。

    难能可贵的是,自家少爷不顾风险,将一个个遗民的悲惨遭遇,也记述其中……

    “红袖,磨墨,本少爷我又听到了一个口技者的故事,且让我先记下来!”

    张潮喝的头昏脑涨的,却犹自记着自己的虞初新志。

    红袖只得朝墨砚里倒了水,然后三指捏起墨锭,细心的研磨起来。

    不一会,墨水就磨好了,红袖拿起毛笔,用笔尖吸了墨,在墨砚上刮了刮笔锋,这才将毛笔双手递给张潮:

    “大少爷,您的笔。”

    张潮拿过毛笔,翻开记录了厚厚一本的定装空白书籍,提起笔在上面书写起来。

    他的文字,每一个都宛若蝇头大小,字体虽小,每一笔每一画都清晰可见,字体俊逸不凡,甚至酒醉之下写出的文字,微微带着一分潦草,竟然有一种压抑着的狂野之美:

    “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

    遥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伸,摇其夫语猥亵事……

    夫呓语,初不甚应,妇摇之不止,则二人语渐间杂,床又从中戛戛……

    既而儿醒,大啼。夫令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

    ……

    忽一人大呼:‘火起!’……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如故。”

    (之所以贴出来,是因为人教版的口技有删减修改。张潮原版我初闻即倾心不已,古人开车之技艺,自愧不如。我只能伸颈,侧目,微笑,嘿叹,以为妙绝也。……)

    张潮借着酒劲,一口气写完了最后一个字,“啪”的一声,将毛笔拍在笔架上,然后头一歪,趴在桌子上已经沉沉睡去。

    红袖还来不及收拾残局,便听闻自家少爷已经发出了鼾声。

    “哼—咙—呼,哼—咙—呼……”

    红袖摇头苦笑,自家少爷这一幕,他已经习惯了。

    红袖伸手抱起张潮,放在床上,给他掖好了被子,这才走到了书桌边,拿起张潮写了一半的虞初新志,叹息了一声。

    朝廷残暴!

    前年明史案牵连甚广,丢掉性命者近百人,上千人因此被流放宁古塔……自家大少爷写的这虞初新志里面,可是太多实事啊!

    甚至,便是江阴之事,也收入了书中……

    怕是早晚有一天,要成为一件祸事啊!

    ……

    张潮写下了名动千古的《口技》,而千里之外的山东淄川蒲家庄,蒲松龄正在与妻子刘氏闲谈。

    蒲松龄已经二十八岁了,他19岁就中了秀才,正是全县闻名的大才子,谁曾想接连两次应试,竟然都名落孙山。

    蒲松龄并不知道,这会是自己一生的写照,他从二十岁开始考举,直到六十三岁最后一次参考,都名落孙山。

    这里面最大的原因,却是因为他写下了狐怪鬼神故事,被冠以乖张之名,致使长达四十余年的考举时间,竟然屡试不中,甚至,数次被废黜成绩……

    刘氏也是本地大家闺秀,虽然相对于官宦世家,蒲家、刘家都上不了台面,但是,这两家却也不是寻常百姓可以比拟的。

    因为明末清初的战乱,蒲家家业衰落,这些年,供养蒲松龄兄弟读书,已经很吃力了。

    “夫君,委屈你了。”

    刘氏削了一个苹果,递给蒲松龄。

    自家夫君是有才华的,这一点刘氏清清楚楚地知道。

    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初稿,她已经看过了,那文笔简直没的说。

    “倒是娘子你跟着我,却是吃苦了。”

    蒲松龄笑了笑,伸手捋平了刘氏耳畔有些毛躁的散发。

    刘氏很喜欢丈夫的亲昵,她们两个成婚十年时间了,还从来没有吵过架、红过脸。

    刘氏侧耳倾听一番,见到周围没有声音,这才低声道:

    “相公,教书的活,会牵扯你大量的尽力,对你学业不利,家里又急需银钱,却也不能供你继续苦读……”

    蒲松龄笑着摆摆手:“无妨,我教那些娃娃们,也算给自己温习了一遍不是,再说了,爹娘都已经年迈,箬儿年幼,家里总不能指望你一个弱女子吧!”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刘氏竖起葱白手指,在嘴畔做了禁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