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美洲大草原(2)

龙吟森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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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哈萨帕伊,意思是黑脚苏人的首领,在西部苏人的语言里,希哈萨帕是黑脚苏人的意思,而“伊”则是大首领的意思,合起来便是黑脚苏人/西部苏人的大首领、大酋长之意。

    现任的希哈萨帕伊是第三代拥有这个姓名的首领,今年才二十岁,拥有从后世加拿大草原三省之一的萨斯喀彻温省的全部以及美国蒙大拿、北达科他州的一部分,领地相当广阔,几乎有五十万平方公里,不过他只是苏人三部之一,实际上是黑脚人与苏人的混血种,否则也不会叫希哈萨帕伊。

    这片深处北美内陆的领地上,从北面的针叶林到中间的草原,以及南面的高原,密布着数量极其庞大的野牛群以及几乎与野牛群形影不离的叉角羚群,希哈萨帕伊的下面有大约三万户,分布在北面的萨斯喀彻温河流域,以及南面的密苏里河流域。

    作为部落大首领,希哈萨帕伊还有一个外号,叫“骑牛者”,也就是说,他手下有一支将驯化的野牛(当然是从小驯化的,野牛长大后鲜有被驯化的例子)当做坐骑的部族。

    希哈萨帕伊的老巢设在密苏里河的支流蜜河(后世牛奶河)与“蜂河”(后世蜜蜂河)汇流之处(后世蒙大拿的哈弗镇),他将老巢设在这里,很是有着与大明朱棣将都城设在北京,“天子守国门”的意思,因为这里是苏人、黑脚人、内兹佩尔人都能涉及到的地方。

    当然了,光是这个原因还不足以让西部苏人冒着危险将核心部族驻扎在这里。

    刚才说了,这里有两条河,一条叫蜜河,一条叫蜂河,说明这附近蜂蜜很多,土人苦寒,除了猎杀野牛、野羊吃肉外,对于盐、糖的需求更是巨大无比,而这里的野生蜂蜜产量位居后世美国西北草原各州之冠。

    就像犹他人就算拼掉最后一人(在实力相差无几的情况下,遇到大夏人这种变态另说)是不会将大盐湖让出去的一样,西部苏人绝对是不会将蜜河与蜂河让出去的。

    况且,这时的土人虽然依旧很原始,尚处于石器氏族时代,不过都各有自保之道,比如平头族的水土让他们能有四十岁以上的寿命,而西部苏人由于长期服用蜂蜜,相比周边其他草原部族这身体、寿命也好一些。

    加上独自拥有广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地,牛羊不缺,丁口不缺,于是,西部苏人在苏人三部中最为强大,最为剽悍。

    不过前不久塔坦卡率领西内兹佩尔人杀入东部大草原吞并东内兹佩尔人,并将领土范围扩展到靠近蜂河之地让希哈萨帕伊非常不爽。

    处于原始状态的部落自然没有退避三舍的说法,他当即组织了三千青壮南下去攻打塔坦卡,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塔坦卡手下有拿着比黑曜石还厉害的铁质长矛的一千青壮。

    那一仗,塔坦卡以三百弓手突前射击,以七百有着铁矛头的长矛手突击,大破希哈萨帕伊,当场斩杀千余西部苏人青壮。

    不过塔坦卡在得胜后也不敢追赶,他刚刚吞并东内兹佩尔人不久,内部还不稳定呢,作为当地土人,他自然知晓苏人强大,希哈萨帕伊带领的不过是本部位于蜂河、蜜河流域的青壮,若是将境内全部隶属于自己的苏人汇聚起来,自己就算有一千有着铁器的勇士也不是对手。

    于是,他赶紧北上联络黑脚人,结果黑脚人的首领一听就同意了,双方约定在塔坦卡打败希哈萨帕伊的基础上一鼓作气将其逐出两河流域(蜜河、蜂河),由黑脚人、内兹佩尔人取而代之,自然是由黑脚人占据蜜河,南边的内兹佩尔人占据蜂河。

    实际上,塔坦卡心里是最热切的,得知此处大量出产蜂蜜后,他心里便有了一个想法。

    到了眼下这个时候,大夏人对于皮子的需求就不像以前那样热切了,虽然还在继续收购,不过价钱却比以前差了许多,他塔坦卡急需寻找另外的物品来取代牛皮,以换取更多的兵器。

    打败大夏人?

    塔坦卡知晓自己这一代已经没了机会,用更多的物品向大夏人换取铁器,就像以前尼堪说的那样,征服更多的部落,搜罗更多的人口,以后就算不得不与大夏人为敌,也能用人海优势将其湮没。

    于是,他与黑脚人约好了,在一个月以后在蜂河汇合,袭击西部苏人。

    在尼堪抵达黑脚人老巢时,他们出发已经二十日了,不过黑脚人族里的勇士一个也没有返回,老头正是黑脚人大首领的叔叔,心中不安,一看尼堪他们竟然拥有如此多的神兽,赶紧央求起来。

    尼堪却在想着,“黑脚人、内兹佩尔人与苏人打仗,又关我何事?”

    饶是如此,他在心里也做着推演。

    “内兹佩尔人有一千有着铁兵器的青壮,黑脚人长期与许都贸易,手里头应该也有不少铁制兵器,按照许都的做法,彼等最多有一两百,不过那西部苏人手里头可是连一件都没有的,不过都是冷兵器,铁器虽然厉害,与黑曜石相比,还没有处于碾压状态,除非双方人数相等”

    “希哈萨帕伊败退之后已经过去四个月了,这四个月,他也不会干等着,肯定会大量召集部族青壮以图再战”

    “内兹佩尔人最多出动三千青壮,而黑脚人能出动五千青壮,西部苏人恐怕能出动上万的青壮,双方大战起来这胜负恐怕很难说,自己这一千骑的加入,肯定会大败任何一方”

    “问题是,自己帮助哪一方更为有利?”

    “若是继续协助内兹佩尔人,自然能大败苏人,不过若是让塔坦卡独霸蜂河、蜜河流域,他完全有能力再败黑脚人,一统后世的蒙大拿以及加拿大艾伯塔省,恐怕连许都也站不住脚”

    “不过,让他们大战一场,自己再出现从中调和,然后将蜂河、蜜河一分为三,既能让西部苏人不至于损失太多的土地,又能让内兹佩尔人、黑脚人占得便宜,还在三族之中埋下深仇大恨,这倒是一个好的法子”

    “何况,许都既然参加了这场战役,他肯定有一些利益在里面,他想取得什么利益呢?这倒是让人浮想联翩”

    ……

    尼堪东去了。

    五日后,他发现了三三两两的溃兵——自然是内兹佩尔的溃兵,尼堪心理一凛,“内兹佩尔人居然败了?”

    又过了一日,又碰到不少内兹佩尔以及黑脚人的溃兵,不过并没有碰到许都。

    第七日,尼堪抵达蜂河流域,这才知晓一件事。

    许都赢了!

    尼堪碰到了塔坦卡,他在先前的战斗中受伤了,不过见到尼堪后,他还是将战斗的经过讲了出来。

    “一开始,希哈萨帕伊点燃了他们驯养野牛的尾巴,他自己还骑在一头野牛上驱赶着牛群冲向我们”

    “陛下,他点燃了大约三百头成年公牛的尾巴,并带着不到百人能骑牛的勇士跟在后面,当时,我内兹佩尔人与黑脚人挤在一起,他们有五千人,我这里有三千人,八千人的一个紧密阵型,对方的希哈萨帕伊最多只有五千人”

    “不过当火牛冲过来后,虽然我等都是捕牛族,碰到这些发疯的火牛也没法子,都四散逃走,希哈萨帕伊非常狡猾,他让他手下举着黑曜石长矛以及简陋弓箭的青壮跟在火牛群的后面,对着我们就是一阵乱杀,最后……联军大败”

    “我也跑了,本来勇士们都是士气高昂的,一旦溃跑,便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我部族里的青壮损失了大约千人,黑脚人更多,估计有两千人,损失如此之大,我们肯定不能再战了,虽然此时火牛尾巴上的火早就灭了也无济于事”

    “幸亏希哈萨帕伊没有骑兵,否则我等还会败得更惨”

    “我垂头丧气地领着部属准备返回密苏里河,此时有两个骑兵追了上来,此时,我才知晓许都打败了希哈萨帕伊!”

    “哦?”

    “我回到蜂河后,见到了同样返回来的黑脚人大首领,听他一讲,才知晓了来龙去脉”

    “当我等大败后不久,第二日的上午,希哈萨帕伊还在后面紧追不舍,兴许是他觉得我内兹佩尔部更加危险,故此全部南下追赶我们,路过许都埋伏的那座小山时,许都带着骑兵出现了,苏人从未见过马匹,自然对骑兵惊慌失措,结果他这几千人竟然被许都五十骑大败,最后连家眷也顾不上了,放弃了蜂河、蜜河回到密苏里下游去了”

    “许都呢?”

    “去追希哈萨帕伊去了”

    “追?按说以骑兵的实力,希哈萨帕伊完全跑不掉啊”

    “谁说不是呢,陛下,不过当时天色已晚,等第二日天明时,希哈萨帕伊又祭出了火牛群以及骑在野牛身上的战术,不过这一次他失算了,许都那五十骑有人手上有长着三只眼睛的火铳,点燃火绳后能鸣响三次,当时就把火牛群吓得调转牛头往回跑,结果连希哈萨帕伊也被疯狂退回来的牛群撞倒了地上”

    “希哈萨帕伊死了?”

    “没死,不过受了重伤”

    “许都杀了他?”

    “没有”

    “哦?”

    “我也很纳闷,许都不仅放了他,还与他结拜成兄弟,眼下他还在密苏里河下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