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渐冻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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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嘘,小声点,别让金老头听到了。”

    卫道唐神色紧张,看了一眼厨房,没发现什么异状,这才扭头望着郑翼晨,完全理解他心中的感受,叹气说道:“现在你明白了,为什么他们都不肯来这里。做大事的人,眼光很高远,不会被儿女私情所羁绊。可是……这种畸恋孽情,不管多大度的人,都受不了。”

    郑翼晨经过一开始的错愕,早已恢复正常,笑着说道:“原来风华绝代的人,是雷大叔啊!我有些好奇,不知道金老头到底是一个攻,还是一个受,抑或是攻受一体……”

    说话间,厨房内锅碗瓢盆翻动之声大作,如同一场盛大的交响盛乐,过了一会儿,金老头一脸漠然,左手拿着一个油锅,右手拿着一个木制托盘,盘上放着两个瓷碗和两只勺子,一个碗的碗沿,缺了一道口子。

    金老头将托盘重重放在桌上,右手掂起油锅上的饭勺,将金黄的米饭分成两份,勺到碗中,放下勺子,用手指挖了挖鼻孔,弹飞一块鼻屎,恶霸霸说了一句:“吃吧!”

    说完转身回到柜台,继续斗地主去了。

    “这……就是能做出世界上最好吃的蛋炒饭的世外高人,基友大叔吗?”郑翼晨心里刚刚闪过这个念头,一股饭香扑鼻而来,将他的思绪和目光完完全全吸引住了!

    金黄的炒蛋渗入每一粒米饭中,浑然天成,颗粒饱满,如同一大簇长势喜人的麦穗,堆放在洁白的瓷碗中,黄白相映,流光溢彩,看得人食指大动。

    郑翼晨双眼一亮,如同着了魔一般,忘记了说话,呆呆看着碗中的蛋炒饭,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蛋炒饭。

    第一口下肚,就再也停不下来!

    一碗平淡无奇的蛋炒饭,竟比山珍海味,鲍鱼鱼翅都好吃上百倍。

    “好吃,实在太好吃了!”

    他吃得太急,嚼得起劲,咬破了自己的舌根,丝丝鲜血从嘴角泌出,疼痛让他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

    卫道唐递给他一张纸巾,郑翼晨红着脸接过,擦干血迹。

    卫道唐用一种理解的语气说道:“你不用觉得丢脸,我第一次吃到金老头的蛋炒饭,也是咬破了舌头。”他斜眼瞥了柜台的老人,“现在你该知道我的介绍没错了吧?”

    郑翼晨连连点头,口中塞满炒饭,含糊不清说道:“没……没错。”

    他想了想,叹了口气:“这样的炒饭,就算是天天吃,也不会厌。可惜啊,吃了一次,就要等半年才能吃到,这个条件,未免太严苛了!”

    卫道唐笑道:“天天都能吃到的话,就显示不出这碗炒饭的弥足珍贵。告诉你,每一粒饭的价值,都等同于相同体积的黄金!”

    郑翼晨如遭重击,结结巴巴问道:“你……你在和我开玩笑吧?不带你这么幽默的。”

    如果卫道唐所说属实,那他面前这碗饭,至少价值上百万了!

    金老头突然冷哼一声,语气傲然:“姓卫的,别把我的炒饭跟金钱相提并论,沾染上铜臭味,太掉身价了!老子如果不乐意,你就算放一千万在我面前,都别想吃到我煮的一粒饭!”

    他说出这句话时,神情睥睨,不可一世,郑翼晨终于从老头身上见识到了一丝高人的风范,不过转念一想,这个老头曾经迷恋雷动,和董爱玲抢过男人,好不容易积累下的一丝好感,荡然无存。

    他低头吃多几口饭,突然抬起头来,弱弱问了一句:“我……我能不能吃剩一点,打包回家吃?”

    卫道唐摇摇头:“不行,金老头有很多规矩,不准吃剩打包带走,他会认为是对自己的炒饭最大的亵渎。”

    郑翼晨大失所望,只好尽量减缓吃饭的速度,卫道唐又好心提醒他一句:“金老头还有一个规矩,蛋炒饭要趁热吃,一次用餐,绝对不能超过十分钟。超时的话,这辈子都吃不到他的饭了。”

    郑翼晨恨声骂道:“臭老头,规矩真多!”一面骂金老头,一面狼吞虎咽,狂吃炒饭。

    两人吃完饭后,卫道唐又卷起衣袖,收拾好碗筷,拿到厨房清洗干净,回到大厅,对金老头说道:“我们还要说点事,不介意我们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吧?”

    金老头翻着白眼,淡淡说道:“不要打扰我玩游戏就行。”

    郑翼晨等卫道唐回到座位,主动开口说道:“卫先生,你两次出手救了我,又带我过来吃这么好吃的炒饭,我欠了你很多人情啊!一时半会儿都不知道能不能还清。”

    卫道唐认真说道:“我是个孤儿,从小是师父抚养我长大,他就相当于我的父亲。你救了他的命,对我来说,是天大的恩情,应该是我欠你才对!”他说话时,刻意压低嗓子,免得金老头听到雷动的消息,动起花花心肠。

    郑翼晨笑道:“既然这样,那我们欠对方的人情,就两相抵消,谁也不欠谁,你看这样可好?”

    卫道唐轻轻鼓掌,笑容满面:“说的太好了。”

    他放下手掌,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盯着郑翼晨说道:“我想请教你一件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种叫做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疾病?”

    郑翼晨点点头,表示自己对这种病有一定的了解。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又称渐冻人症,是运动神经元病的一种。

    这是一种累及上运动神经元,又影响到下运动神经元及其支配的躯干、四肢和头面部肌肉的一种慢性进行性变性疾病。

    临床上常表现为上、下运动神经元合并受损的混合性瘫痪。

    写出《时间简史》的霍金,就是得了这种怪病,以致要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这种病,目前只能延缓发病的进程,并没有治愈的方法,西医研究多年,对渐冻人症的了解,仅限于有限的几点,甚至连发病的病因都搞不清楚!这是一种绝症,得了这种病的人,除了感受自己的肢体渐渐僵硬,不听使唤之外,再做不到其他事了。郑翼晨终于知道卫道唐找上自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