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喜欢林叔叔

玉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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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沉默了半天。才又问道:“你跟这个女人认识很久了吗?”

    林越霖对女人的占有欲一向很恐怖,况且秦霏对于他来说比其他女人要特别,哪怕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不能觊觎分毫。

    他皱了皱眉:“认识好几年了。”他并没有告诉他,这个女人也是七年前消失的。他觉得这些都是属于他和秦霏的故事,他不愿意分享给其他人。

    “她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名字?”加贝一直盯着秦霏的档案上那张寸照,除去眼镜,放下头发,这个人不就是自己找了七年的女人吗?

    况且秦安霏和秦霏之间之差一个字,这天下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

    还是说她就是她。

    会是这样吗?

    加贝一直在忐忑,可还是忍不住向林越霖征询。

    “你问这个干什么”林越霖心里那股不安的情绪越来越强烈。

    加贝无奈地说道:“你知道吗,我找了七年的那个女人跟这个女人长得非常像。”

    他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女人眼神仍旧温柔如水。

    秦霏根本没有结婚,也不会有孩子。这个女人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他真的是对她有些疯魔了,想见她到稍微有些像的女人都以为是她了。

    加贝自嘲地笑了笑,喉头涌现出一缕苦涩的味道。

    林越霖亲眼见证这七年来,加贝是如何疯狂地寻找那个女人,也自然是知道那个女人在加贝心里的地位。

    他握着手机的手大汗:“那你要找的女人叫什么名字?”

    “秦霏。”加贝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她的名字,一直默默寻找着,这还是他第一次跟林越霖说起她的名字,“你看,她们连名字都这么相像。”

    秦霏?

    林越霖的瞳孔赫然睁大,他的不安终于变成了现实。

    加贝找了七年的女人竟然就是自己七年前寻找的女人。

    怎么会这样?

    林越霖记得自己和加贝喜欢女人的款式不一样啊。

    对了,自己喜欢胸大细腰的,但是加贝喜欢眉眼清雅的,秦霏属于后者。明明不是他喜欢的款,他为什么会对她那么执着呢。

    想来想去想不通,林越霖不由得邪魅一笑,不得不说这个女人还真是有点本事,能够同时得到他们两兄弟的青睐。

    这要是换做B城任何一个女人要是拥有这样的待遇,一定高兴得晕厥。

    他脸上的笑容很快敛去。声如冰雪:“你是觉得这个叫做秦安霏的女人就是你找了七年的秦霏吗,你这份资料还不够详细,要不要看看我的?”

    林越霖此时此刻有些紧张,他其实是在打赌,赌加贝不会去看。如果不看的话,那他就不会知道秦安霏和秦霏就是同一个人。如果他看的话,那他就会和他公平竞争。

    他并没有阻止加贝知道真相,只是让他做出一个选择而已。加贝算是他的情敌,他可还是第一次对待情敌这么宽恕,就因为这是自己最好的兄弟。

    加贝良久没有说话,林越霖屏住呼吸等待着,心跳得如擂鼓。

    “算了吧,我应该要放弃了。”加贝叹了叹气,“你什么时候回B城,我请你吃饭,再叫上上官雪。”

    “到时候再说。”林越霖利索地挂断了电话,手机已经是湿漉漉的了。

    秦霏这个女人还真是让他欢喜让他忧啊。

    好不容易没有老公了吧,现在又变成自己好兄弟喜欢的女人。

    不能怪他不厚道,不将事实真相告诉加贝。秦霏已经在他的酒店工作了好几年,他竟然都没有发现,就说明他们两个没有缘分。既然这样,那他就不能辜负老天爷的安排,死死地把这个女人抓在手里。

    林越霖心里因为加贝产生的愧疚感瞬间就烟消云散。

    毕竟就算加贝在这里,也不能改变他要得到秦霏的决心。

    不管是斗智还是斗勇,加贝都不是他的对手。

    什么都能够互相谦让,但是女人不行。

    林越霖早就将秦霏了解透彻了,但是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伪装很成功,都跟在他身边这么久了,他竟然都还没有认出她来。

    快要到下班的时间,秦霏的心早就已经不在工作上了,而是飞到了家里。

    她从来没有跟自己的两个宝贝这么长的时间没见过,尤其想念。

    秦霏以为林越霖那么忙,只会派司机接送她,竟然没有想到他会在下班的那一刻跟着她一起坐上了停在公司外面的黑色卡宴。

    虽然刚才在电梯里她已经拒绝过了,但是林越霖坚持起来就像一头拉不回去的牛,如果她非不让他去,那么结果会糟糕得她或许晚上不能回家了。

    秦霏都已经答应儿子了,可不能食言,就只能让他送了。

    车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幼稚园门口,秦霏麻溜地下了车,对着司机和林越霖挥手告别:“林先生,谢谢你们,我去接我的儿子女儿了,你们先离开吧。”

    即将要见到自己的孩子,秦霏踏进幼稚园的脚步都变得轻快。

    林越霖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他的嘴角也不自觉地扬起灿烂的笑,

    “老板,我们要离开吗?”

    “等他们出来。”说罢,林越霖就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

    大约十分钟的样子,秦霏便一手牵着一个孩子从大门口走出来。

    秦笙一天没有见到妈妈,感觉有一肚子的话要对她说,就算冷漠的秦陌也笑得一脸暖软,比之前的冷酷比起来要萌了许多。

    “秦小姐,带着两个小朋友上车吧,老板说要送你们回家。”

    秦霏许久没有见自己的孩子,自从接上两个小朋友之后,视线一直都盯着他们两个,完全没有看到林越霖的车竟然还停留在原地,而此时此刻自己正被司机先生拦住了去路。

    秦霏有些为难:“这个有些不好吧。”

    她从心底里不想自己的孩子跟林越霖有过多的交集,毕竟这个月工作完之后,她就要带着他们离开了。

    分明是单向玻璃,外面根本就看不清车里的景象,但是秦霏就是能够感觉到林越霖那刺人的目光透过厚厚的玻璃一点点扎在她身上成千上万个毛孔里,让她觉得火辣辣的疼。

    她根据这几天的相处虽说看不透林越霖这个人,但还是对他有些了解的。她深刻的知道要是这次她不上车,极其有可能惹恼他,并且将他们刚刚建立起来的和谐关系推导,那么以后她的工作就又不能顺利地进行下去。

    所以傻子都会选坐车的,反正她又不吃亏。

    见司机先生已经打开了门,秦霏就让两个孩子先上车,她最后才上车。

    “这个叔叔是妈妈的工作对象,他人很好,知道我要来接你们放学,所以送我来,还送我们回去。这个时候,你们要对叔叔说什么呢?”秦霏没有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多了不起的人物,但是他们一定要内心善良,是个讲礼貌的好孩子。

    很显然在这方面的教育。秦霏是成功的。

    她的话刚说完,秦笙就率先笑着说道:“谢谢叔叔,你真是个大好人。”

    “谢谢叔叔。”秦陌不喜欢跟陌生人说很多话,但是也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

    秦陌突然转向妈妈:“妈妈,你不是说今天晚上要给我和笙笙做红烧排骨吗,等我们回到家菜市场都没菜了,我们得在幼儿园附近这个超市买点排骨回去。”

    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

    “对不起啊,陌陌,妈妈给忘了。”秦霏显然已经想起来了。

    秦笙是吃货中的战斗机,只要给她东西吃,她能自己徒步十公里。所以对于她来说,除了陌陌和妈妈,就再没有什么东西比吃重要了。本来她还觉得叔叔的车很帅,但是跟妈妈的红烧排骨比起来还是逊色了不少。所以她宁愿跟妈妈走着去超市,然后走着回去,也不愿意因为坐车而吃不到红烧排骨。

    这是作为一个吃货应有的觉悟。

    秦陌拉着秦霏的手,摇了摇,说:“妈妈我们可能不能坐叔叔的车了,我们家附近就幼儿园这里有个大超市。”

    秦霏看了看林越霖,又看了看自己天真可爱又充满期待地看着她的孩子。突然觉得自己进了一个为难的境地。

    作为一个母亲来说,就算再为难,她也还是想顺着自己的孩子。

    她盯着林先生越渐难看的脸色,犹犹豫豫半天还是开口:“林先生,实在是对不住了……”

    秦霏的话还没有说完,林先生的脸色已经黑得不能看了。

    “叔叔,你跟我们一起去买菜吧,然后去我家吃饭。我妈妈做的红烧排骨是世界上最好吃最好吃的美味了,你如果不试一试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秦笙为了给这个长得帅的叔叔制造诱惑,夸张得面部表情都有些扭曲了。

    小孩子特别是小女孩都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这果真是真理。秦笙看到林越霖的第一眼就被迷得五晕七素的。她觉得李瑶瑶的爸爸就已经帅惨了,这位叔叔的出现打破了她的看法,她终于知道了电视剧里常说的惊为天人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