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九章 迷路

东城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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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黄沙,无尽沙丘。这是荒漠独有的风景和独有的气势,任你是何等的滔天修为,一旦踏足荒漠都会由衷的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被黄沙包围,仿佛岁月和时间都停顿。天地之间,只有自己的孤独感会让人疯狂。

    而行走在荒漠最最可怕的折磨不是孤独,而是食物和水源。宁月在卷宗之中有限的线索都表明,曾经那些行走在这条商路上的商人,虽然一来一回都赚取了可观的利润,但无一例外的将这条商道视为死亡之路。

    其中有一个短小的故事让宁月对商道的残酷有了直观的认识。就说父子二人,行走在商道之上已经十数年,每一次都平安的往返。但是,在最后一次,他们遇到了沙暴。

    父子二人在沙暴中挣扎了一夜都成功的活了过来。但是,儿子的水袋却不幸被沙暴卷走了。原本父子二人每人带着一个水袋,但现在却只剩下一个。

    但后来,无论儿子如何苦苦哀求,父亲都没有将水分给儿子喝。直到眼睁睁的看着儿子被渴死葬身于沙漠之中。父亲一个人,拖着车走出了沙漠。

    当他回到中原,对儿子之死闭口不谈。唯有一次喝醉说漏了嘴被儿媳听到。一时间,老人受到了所有人的谴责谩骂。

    把货物卖掉,赚到钱之后,将钱财交给了妻子叮嘱她一定要将孙子养育成人。之后,只身一人再次走向荒漠再也没有回来。这个小故事,也许是带着批判的意味,但宁月却看到了荒漠的残酷和水源的宝贵。

    所以这一次,宁月带着整整半车的清水。而所谓贸易的货物,却只是象征性的带了一点点。毕竟,商人只是他们的伪装,前往雷狱救人才是真正的目的。

    拉车的是三头骆驼,在大周皇朝,骆驼的价格是战马的数倍。而且还是有价无市。这三头骆驼,还是宁月从荒州的一家餐馆抢来的。要是晚了一会儿,这三头骆驼都会成为一盘盘端上餐桌的菜肴。

    骆驼虽然行走的很慢,但他们毕竟是沙漠的主宰。有人说,在沙漠之中要是迷失了方向,那就跟着骆驼走。因为人会迷失但骆驼绝对不会。

    但现在,宁月可以万分确定,这句话是骗人的。他们第二天就进入了荒漠,经过了十天长途跋涉之后,他们终于在无尽的荒漠中迷失了。而宁月所能依仗的骆驼,竟然比他们还要路痴。

    因为宁月忘了,这三头即将被端上餐桌的骆驼,根本从出生到长大都没有离开过栅栏,特么他们是家养的!

    宁月轻轻地拿着脖间的毛巾,粗犷的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满脸幽怨的别过头,看着坐在自己身边打着盹的不老神仙。在出发前,这个老家伙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说当年自己就是从雷狱出来的,去雷狱的路闭着眼睛都能找到。

    但是,在他真的闭眼打盹的时候,睁开眼却问宁月这是什么地方?宁月这辈子都没踏足过荒漠,他怎么知道什么地方?早知道如此,还不如请段海带路呢。

    迷路原本并不可怕,但那也要看在什么地方迷路。如果是在荒漠迷路,那么恭喜你,离死已经不远了。而现在,宁月都急得满头大汗的时候,不老神仙竟然还有心情继续睡觉。

    气候越来越阴沉,哪怕是深秋,荒漠白天的温度依旧如此的可怕。但更可怕的不是白天,而是等到太阳落下之后突然间的降温。虽然宁月三人都已经寒暑不侵,可是骆驼却受不了啊。一旦骆驼被冻死,那拉车的只能是宁月了。

    太阳越来越西斜,宁月猛然间再一次一拉缰绳。拉车的骆驼再一次停下了步伐。但是,宁月悲剧的发现,特么又回到原点了。自己之前做下的标记就在眼前似乎在嘲笑这宁月的徒劳。

    一种名为心灰意冷的丧气在宁月的心底流转,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一头瘫倒仰望着蔚蓝的天空。

    “夫君,还是走不出去么?”马车之中,千暮雪的声音幽幽的响起。

    “暮雪,你别担心,夫君一定能想到办法的!”宁月故作轻松的安慰道,但心底却已经越来越烦躁了。虽然前世记得教过在荒漠之中辨识方向的法门。但是……这些记忆都已经太过久远,宁月早已经忘得干净了。

    而且,这一次的迷路和方向没有关系,哪怕一直朝着太阳走,但依旧回到了原点。仿佛是一个不断回档的时间轮。

    正在愁眉紧锁的时候,身边的不老神仙突然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望着太阳下山的方向露出了一声惊疑。宁月顿时大喜,连忙转过头,“师傅,你老人家终于认识路了?”

    “不是,我想说沙暴要来了!”不老神仙望着西方漫不经心的回道。

    “啥?沙暴?”宁月瞪大了眼睛,一口冷气提到嗓门口顿时有种想要咽气的冲动,“完了,我们完了……沙暴一来,我们都无路可逃啊。”

    “逃?逃什么?小小沙暴,不足挂齿!”不老神仙一副尽在掌握之中的神态悠闲的说道,“渴了,拿一坛酒来给为师解解渴。”

    “你就是因为喝了西风烈才睡着的,现在搞得我们都被困死在这里了,你还要喝酒?这里有水,你还是……”话还没说完,宁月就闭嘴了。因为此刻的不老神仙手中正捧着一坛西风烈。

    “你喝吧,喝醉了等沙暴来了把你吹回九州才好。”宁月有些不快的碎碎念说道。

    “哎呀徒弟,别这么一肚子怨气嘛,今朝有酒今朝醉,船到桥头自然直。就算找不到雷部,但我们回九州还是没有问题的不是么?我记得雷部应该就是在这个方圆三百里之内,虽然找不是标记,但应该不会差。”

    “师傅,你其实可以将范围说的再大一点的,我不介意的。三百里……都半个江州了!算了,现在怎么办?沙暴要来了我们是不是找个地方躲一躲?”

    “躲?这里漫无天际的都是黄沙,往哪里躲都是一样的。就停在这里吧,等沙暴过去了再出发。”不老神仙似乎很有经验的伸了一个懒腰,漫不经心的说道。

    宁月看过九州夜空的星斗,非常繁茂。也看过草原上的星空,比中原九州的更加明亮璀璨。但是,草原上的星空和荒漠上的星空比起来,却是差了很多。此刻的宁月楼着千暮雪一起看着天上的星辰,甚至有很多星辰,是宁月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这一幕很温馨,也很感人。但似乎深深的刺激到了不老神仙。不老神仙一声不吭的坐在一旁喝着酒吃着肉,就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一开始宁月心底还有点过意不去,但转念一想师傅他做了单身狗已经一百年了,应该不介意被撒狗粮,所以也就不管了。倒是这个傲娇的老头子在一边哼哼唧唧似乎很不痛快似的。

    “师傅啊,你心底有什么话就直说,弟子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宁月默默的回头,有些不忍心的问道。

    这一回头,却着实将宁月吓了一大跳。不老神仙竟然也是仰望着天空,两行眼泪沿着眼角缓缓的滑落。

    “师傅,你咋哭了?”

    “没有!”不老神仙傲娇的瘪了瘪嘴,用力的擦去眼角的泪水。

    “说吧,,有什么伤心的事,说出来让弟子高兴一下……”话来没说完,宁月就被不老神仙踹了一脚。不过这一脚很轻,就连宁月的身体都没晃动一下。

    “师傅这是怎么了?”千暮雪从宁月的怀中抬起头,满脸好奇的问道。

    “没事,为师响起了一百年前,那时候,为师也是风华正茂,而小翠,也是芳华绝代。小翠是咱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甚至比暮雪还要漂亮……”

    “啧啧啧——师傅,你说这话你就不觉得心底虚么?”宁月不屑的瘪了瘪嘴,因为他压根不信,世上有谁会比千暮雪更美。

    不老神仙的老脸一红,“反正小翠在为师的心底是最漂亮的。她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是当年我家里穷,而小翠的爹也和我说,要想娶小翠,必须要拿十两银子作为聘礼,因为头天早上,王员外的媒婆上门提亲也是说十两银子。那一天夜里……”

    “你禽兽了?”

    “滚犊子,那天夜里,也和小翠也像你们这样偎依着看星星。那个时侯,我向小翠发誓,我一定会娶她,一定会。但是,我只是一个樵夫啊,只懂得砍柴。

    但是刚巧,那时候山里有野狼出没,衙门里说,只要打死一只野狼,就可以去衙门领取三两银子。虽然很多人心动,但那群野狼狡猾的很。人多了,他们就不出来,专门等人少的时候下手。

    第二天,我拿着柴刀就进山了,为了小翠,我啥都敢做。但是,就算就我一个人,那群野狼都没有出现,我一个人在山里转悠,直到天黑了都一无所获。

    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却不小心崴了脚,从山上滚了下来昏了过去。等到半夜醒来的时候,却发现在我的不远处有一个狼窝。那里面,有一只母狼在生产,而且已经难产了。

    我当时啥都没想,就惦记着十两银子。趁母狼难产,我就手起刀落将母狼杀了。然后拖着母狼尸体,一瘸一拐的出了山,连夜跑到了县衙。

    等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领了赏。因为杀了一只母狼外带五只小狼崽,县太爷大方的给了我十两银子。我捧着十两银子兴匆匆的回到村子打算去向李叔提亲。但是,等我走到村子的时候,都傻眼了。

    全村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被野狼给咬死了。在之前,野狼虽然常来偷牲口却从来没伤过人啊。但是就一夜之间,全村都没了。是我害死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