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四章 十年来最强新秀?

沉默的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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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九十四章十年来最强新秀?

    “醒醒,瞌睡虫。”

    莫蒙尘睁开眼睛,看见以法莲的笑脸。

    莫蒙尘一直说以法莲具备莫妮卡·贝鲁奇级别的盛世美颜,一方面是她的五官如仙女般精致漂亮,另一方面,是她的容貌保质期不像其他的白女一样短暂。

    她就像莫妮卡·贝鲁奇本人一样,年纪大了以后,反而愈发漂亮。

    要知道,莫妮卡·贝鲁奇出演《西西里的美丽传说》的时候已经36岁了。

    看见这张脸,莫蒙尘很快就从睡梦中清醒过来,问道:“几点了?”

    “九点,你可真能睡。”以法莲把衣服放到床上,“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这个时候已经过了莫蒙尘每日第一餐的用餐时间。

    大多数运动员都是一天多餐的定量,尤其是莫蒙尘这种需要控制体重的人,饮食更是不能马虎。

    一般,他会在早上八点吃第一餐。

    现在已经迟到了一小时,迟迟没能工作的胃开始发出反应。由于胃里空了,胃的收缩逐渐加强。空胃猛烈收缩的冲动通过神经传至大脑,引起饥饿感觉,种猛烈的胃收缩运动被称为饥饿收缩。

    当胃进行饥饿收缩时,胃内的液体和吞咽下去的气体在胃内不得安宁,一会儿被挤到东,一会儿又被挤到西,结果就会发出“咕咕”的声音。

    莫蒙尘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但他的第一反应是称体重。

    昨晚打完比赛,连夜赶回底特律,再到家里,一顿早餐没吃,他的体重掉了一斤。

    这也是多亏了他昨晚睡觉前小补了一顿宵夜,不然可能会掉更多的体重。

    莫蒙尘快速地洗漱完,走到客厅,拿起以法莲准备的早餐。

    由于活塞夺冠,底特律全城有一半的工厂放假,全城人一同庆祝。

    莫蒙尘本人倒不关心这些事,他一边吃早餐,一边打开电视看看有什么新闻。

    一些没什么渠道的媒体只能继续报道昨晚的比赛,像ESPN这种体育界的龙头大鳄,已经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来说就是过去式,他们除了象征性的快速播报一遍昨晚的比赛,就要直接翻篇了。

    他们的目标是十天之后的选秀大会。

    首先出现在电视上的,是关于热门新星的报道。

    詹姆斯占据了大量的篇幅,这名天才高中生宣布跳过大学参加选秀之后,耐克公司欣然送上一份耸人听闻的天价球鞋合同。

    像耐克这么专业的公司,如果他们如此对待一位还没在大学篮坛证明过自己,直接就要加入NBA的新秀,足以证明他有多被看好。

    “勒布朗的天赋无需置疑,他就是十年来最好的新秀。”

    ESPN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采访到了詹姆斯的经纪人,名不见经传的里奇·保罗。

    正常来说,像詹姆斯这种天皇巨星苗子,都会挑选那些手腕通天的大经纪人为自己打理身边事。詹姆斯却选择了保罗。

    此时,没有人知道里奇·保罗将会搅弄出多大的风云。

    关于里奇·保罗和詹姆斯,他们流传最广的故事,无疑是前者用一件球衣与后者结下了一生之缘。

    詹姆斯早在高中时期就已经名满天下,注定要在NBA闯出一番事业。而保罗只是一个贩卖复古球衣的小贩。

    机缘巧合,两人相遇。

    保罗那天没有穿自己平时爱穿的Polo衫,而是穿了一件NFL传奇四分卫沃伦·穆恩的球衣。

    最巧的是,詹姆斯当时穿的是另一位著名四分卫迈克尔·维克的球衣。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两人一对视,一生的交集就此发生了。

    只不过,保罗身上的球衣是原版,詹姆斯身上的球衣是复制版。

    没人知道当时两人是否有过尴尬,又是以怎样的方式开场。反正最终的结果是,詹姆斯从保罗手上买了球衣,而保罗则和詹姆斯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后来保罗回忆,詹姆斯当场就表示出很想要球衣,保罗没有犹豫,直接就给了他。

    众所周知,像詹皇这种心机深重,目光长远的家伙,喜欢办事情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的人。

    保罗有着令人惊讶的聪明才智,但他现在作为经纪人也只是个菜鸟。

    当着采访的面如此宣扬詹姆斯,声称他是十年来最强新秀,绝不是明智的选择。

    十年来?这是什么概念?

    从1993年算起,NBA涌入了多少豪杰?希尔、基德、Dor.Mo、加内特、艾弗森、科比、邓肯...

    一个高中生,何德何能敢自诩十年内最强?

    保罗对詹姆斯的吹捧,自然而然地引起了ESPN专家史蒂芬·A·史密斯当场就对詹姆斯产生了十分的恶感,碍于自己的职业,没有当场表现出来,但这不妨碍他从此走上詹黑道路。

    就一个很有名气的高中生,反了天了还?君不见达柳斯·迈尔斯那傻帽乎?天赋能当饭吃吗?

    之后的篇幅属于安东尼,这位近年来罕见的超级大一新生,新秀赛季就以绝对核心带队夺冠,这在NCAA历史上都是罕见的。

    NBA已经迎来了追求天赋的时代,辍学生数不胜数,安东尼这种一年级就放弃学业宣布参加选秀的超级新秀更是屡见不鲜。

    当记者问到最想去哪支球队效力时,安东尼答道:“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在赢球,我想去一支可以赢球的球队。”

    但凡是握有乐透签的球队多是烂队,唯一一支乐透强队是谁呢?答案呼之欲出。

    安东尼的采访,给了一个意向。

    “卡梅隆想去底特律?”

    电视机前的莫蒙尘也有些意外,如果安东尼脑子没有进水的话,他应该知道,来活塞的他得从替补打起。

    而且他的情况和埃迪·库里不同。

    库里的竞争对手是布拉德·米勒,而他的竞争对手是希尔和吉诺比利。

    从位置上来说,安东尼是完完全全的三号位,所以,他的直接竞争对手是希尔,只有竞争不过的时候,才会像当初的里基·戴维斯一样瞄准首发二号位。

    希尔刚完成了双一阵+FMVP的赛季,年方31岁,按照正常轨迹,只要不遭遇大伤,35岁之前,他都能保持不错的战力。

    安东尼能在希尔35岁之前反超并取而代之吗?

    应该说,很有可能。

    希尔将会进入下滑期,只要安东尼自己不出现问题,两三年内,就算他不提出首发要求,希尔也会效仿当年的乔·杜马斯让位莫蒙尘,让出首发。

    这个家伙一定会这么做。

    连莫蒙尘自己都没发现,他的思维已经慢慢从选择安东尼还是韦德,逐渐变成安东尼来了之后,应该如何安置他。

    明明韦德才是更妥当的选择,但莫蒙尘之前已经改造过戴维斯和库里以及兰多夫,为什么不能改造一下本身就具备实力,只是路走歪了的安东尼?

    这个想法越来越强烈。

    吃完早餐,他离开家,前往亨利福特训练中心。

    赛季结束,球员都放假了,教练组和管理层以及球探组正紧张地工作中。

    赛季结束的第一天,也是活塞大举试训新秀的第一天。

    今天前来试训的新秀中,就有热门新秀T-J·福特。

    如果说,安东尼是2003届最成功的大一生,那么福特便是最成功的大二生。

    队内得分王、助攻王和抢断王,带领德克达斯大学打进最终四强,德大上一次打进最终四强的时候,二战刚结束两年。至于他本人更是荣誉满身:奈史密斯年度最佳大学球员、约翰·伍登奖、体育画报、体育新闻和CBS在线体育共同评选出来的年度最佳大学球员,风头无二。

    他的经纪人团队号称他是更快的阿伦·艾弗森。

    至于他的速度,亲眼见证的莫蒙尘也不由点头:“比我还快。”

    弗劳赛斯笑问:“你确定?”

    “我和他非亲非故,不至于贬低自己抬高他。”莫蒙尘说,“确实比我还快。”

    福特的天赋无需多言,就这场试训来看,他绝对是这届选秀潜力最好的一号位,如果不遭遇伤病,全明星只是他的下限。

    可惜了,福特最终毁于脊背伤。

    这场伤势源自于意外,莫蒙尘不能把球队的未来赌在他身上。

    “这么说,你很看重他?”弗劳赛斯问。

    如果莫蒙尘看重福特,活塞的第五顺位完全可以选中他。

    福特虽然满身荣誉,但大学时期的成功和NBA是两个概念。

    NBA更看重潜力。

    福特在天才如云的选秀大会上有前十的选秀行情,如果莫蒙尘看重他,活塞可以把他拿下。

    “不,我们不需要。”莫蒙尘的目光一转,飘向远处正在练习投篮的白人。

    里德注定要离队的话,他们必须补充一位射手。

    2003届的新秀,没有比凯尔·科沃尔更好的射手。

    “我觉得他不错。”莫蒙尘的目光落到远处的科沃尔身上,“值得一选。”

    弗劳赛斯跟着看过去,同样盯着科沃尔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