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丢人比丢命强

飞翔的浪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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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旭觉得李顺才说的话,简直就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所想。

    “假使我从不知道自由,我本就可以忍受奴役。党项人如今这样的甘于堕落消沉,那由得他们,我李顺才即便今后成了脱了毛的鹰,也不会和一群待宰的锦鸡为伍。”

    赵旭听的热血沸腾:“李叔叔不要先将经书送到龙泉寺?”

    李顺才手里抓着一块石头猛地扔了出去,石头“呼”的飞出,也不知道落到了何处,说:“书是死的,没有人看,书写的再好,又有何用!”

    “好,我和李叔一起到太原!”赵旭大声说道:“杀高云翔!杀谢乐迪!”

    李顺才猛然的看着赵旭的腿问:“你的腿上是不是有负重?”

    赵旭脸一红,拉起外衣让李顺才看自己的腿。

    王若熙也瞧了过去,看到赵旭腿上绑着一个扁平的布袋一样的东西,里面鼓囊囊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见到思德兄行动敏捷……他言说,他在大悲寺每天挑水,日积月累,水桶越来越大,他的行动也越来越是轻捷……”

    “……我是想……”

    这个心思深沉,比自己遇到的同龄人成熟的多的赵旭,竟然还会不好意思。王若熙觉得自己看到了赵旭的不同面。

    李顺才已经明白了赵旭的意思:“思德身轻,虽然和挑水有关,但主要还是因为家族血统。我的父亲,我的兄长皆是如此,都是天生跑得快。”

    李顺才眼神变得有些黯然:“跑得快,似乎有用,但跑来跑去,到处漂泊,哪天是个头?”

    李顺才从个人的“轻身”引喻到了族人的颠仆流离。赵旭心说难道我做的都是没用的努力?

    赵旭从打定主意起,这两只腿上绑缚的铁砂袋就从没离身,即便平时睡觉,即便救王若熙的时候落水,即便这一路餐风露宿,都没有解开过。

    “你也不要失望。但凡用心,付诸精力,总会有收获。”李顺才说着跳到了残墙外面,让赵旭过来打自己。

    赵旭知道李顺才有心试自己的本领,但这会用刀已经不妥,就从沙土里捡了一支木棍当做刀,使出全力对着李顺才劈去。

    “嘭!”李顺才躲都没躲,提腿一脚,踹中了赵旭的胸口,一下就将赵旭给踹的倒飞出去,仰天摔倒在地上。

    赵旭暗自咬牙,腾身而起,再次拿着木棍对着李顺才刺了过去,李顺才侧腿,又是一脚,踢在赵旭的手腕上,赵旭登时手臂发麻,将木棍给丢了。

    “啊!”赵旭猛地大叫一声,全力对着李顺才扑过去,快到李顺才身边的时候,脚尖挑起沙子,朝着李顺才脸上蓬,而后倏然倒地,双脚对着李顺才的裆部猛踢。

    “嘭!”几乎没看清李顺才的动作,赵旭右腿腿弯又被踢中,整个人在沙子上溜出很远。

    完蛋了。

    自己真是没用。

    赵旭十分的沮丧。李顺才用两只不一样的眼睛看着赵旭,问:“你最拿手的本领,是什么?”

    赵旭听了瞠目结舌。

    我最拿手的本领,是什么?

    我有最拿手的本领吗?

    李顺才又问:“如果你现在遇到仇敌,你准备用什么方法、什么手段去杀死他?”

    我用什么方法?

    我有什么手段?

    没有!

    完全没有!

    赵旭猛然的一身冷汗,感觉自己能活到现在,纯粹的是靠运气。

    用刀,自己杀伤杀过几个人,用箭,自己射死射中过几个人,用别的方法,自己也伤过杀过几个人,可是到底哪种方式,才是自己最厉害的防身之术呢?

    自己哪有什么一技之长!

    似乎自己什么都会,可是什么都不精通,每次遇到危险,逮住什么用什么,一旦碰到了如刘知远和高云翔这样的人,就相形见绌,不是一星半点的不及,简直就是立刻就要逃之夭夭才行。

    “像我这样跑得很快的人,不是很多,”李顺才说道:“艺,贵精不贵多,我认为,杀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箭。”

    赵旭问:“用箭?”

    “是,用箭。为什么说用箭,因为弓箭的射程远,只要你瞄的准,力道足,一箭中的,目标就或死或伤,而你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你站的远,等有人追你的时候,只要箭矢还有,你还能再射。况且,你已经达到目的,就可以跑开了。”

    “而且,要想成为好射手,就要勤练臂力,当你的臂力练得足够强,你的手劲必然也就大,即便你在远方射敌,若敌方派人追上了你,寻常人能抵得过你挥刀一砍吗?”

    赵旭想说,要是像你这样的,我刀还没砍出,你就将我先踹飞了。

    李顺才像是知道赵旭在想什么,问:“假如,你将弓箭已经练成了随心所欲,箭不虚发的程度,即便我快,我能快过你手里的长弓利箭?”

    “我只怕还没有近你的身,就被你的连珠箭给射成了刺猬。”

    “还是那句话,你臂力强劲,万一我追上你,就算我很快,只要你不死,只要你砍中我一刀,你说,我会如何?”

    赵旭听了,眼睛猛地亮了。

    会的再多,不如有一技之长。是的,只要自己的箭射的准,远远达到杀伤的目的,就行了,而且还不用以身犯险……

    “近身搏斗,技能虽然重要,但一力降十会,你双臂力大无比,寻常人谁能挡得住你全力以赴的一刀?”

    李顺才说完,见赵旭陷入了沉思,他走到断墙的一边,不知道想什么去了。

    赵旭心里将李顺才刚才的话翻来覆去的想,越想越是觉得有道理,登时觉得自己似乎拨云见日,终于找到了一个让自己强大起来的契机,找到了一个可能和明确的努力方向。

    关于高云翔,自己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看家本领,那个刘知远,当时在曲沃村,遥遥的射了自己的那一没带箭头的箭,足够自己心惊胆寒一段时间了。

    他刘知远能那么强,自己为何不可以!

    王若熙看到面容恐怖的李顺才对着族人旧迹在怀念往昔,虽然明知他对自己没威胁,但里到底有些害怕。想要到赵旭身边,可是看到赵旭一直的坐在沙地上,很久很久的都没有动一下,就忍着呆在原地。

    又过了一会,李顺才还是站在那里,赵旭也还坐在地上,那只骆驼竟然也没跑,王若熙左瞧右看,自己去休息了。

    天色微明,李顺才看到赵旭靠在一处墙上,手里拿起一颗又一颗的石块往远处的一个圈里投掷,那个圈里已经被投掷了大大小小几百颗石块,知道他这样做了一夜,心里想这孩子倒是有股韧劲,嘴上问:“你知道凉州的‘温末’吗?”

    赵旭听了起身,看着站在有半截人高墙体上的李顺才,摇头说:“李叔,这个我却是不知。”

    “凉州是吐蕃人国都。前唐广德二年,也就是七六四年,凉州被吐蕃占领,‘温末’的本质是吐蕃部与河西节度使后裔和凉州世族的联合体。”

    李顺才望着远处,好的那只眼眯了起来,另外那一只却仍旧。这样子要是放在昨天,赵旭必然大惊失色,但是过了昨夜,如今他将李顺才当成了自己的叔父。

    李顺才看着远处不说话,赵旭也那样站着。

    朝霞初升,阳光很快的投射过来,将天地和景物上都挥洒的明亮起来。李顺才徐徐说道:“墓地里埋葬的都是年轻又自负的人。人要是不行,那就是不行,起码自己不要欺骗自己,丢人比丢命强。”

    “血气方刚似乎是好事,但对于和对手厮杀而言,那只是你即将比你的对手先死的同义词。”

    “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看清自己的处境。要取强而补拙,手段永远都是为目的服务的。”

    李顺才的话绝对是经验之谈,赵旭肃然说道:“是,李叔。”

    在去往凉州的半途中遇到了李顺才,赵旭的送经计划算是完成,对普济临终所托,终于有了交待。而李顺才要去太原收殓普济尸身,赵旭必然是一同返回。

    这样既可以将王若熙送回王家,再有,以李顺才的身手,纵使遇到了高云翔和谢乐迪等人,谅那些人也不是李顺才的对手。

    赵旭和李顺才就这样站在断壁残垣那里看着太阳升起。又过了一会,王若熙醒来,她看着这一老一少,觉得这两人之间似乎存在某种神秘的默契。

    猛然,李顺才纵身跳上了骆驼,两脚站在驼峰上往远处眺望,而后跳下来,让赵旭带着王若熙赶紧离开。

    赵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能让李顺才有些慌张,但听总是没错的,于是跑到王若熙那里急忙的整理。

    等到两人收拾停当过来,李顺才已经重新将自己的头脸蒙住,说:“有一队人马往这里过来了,看样子是吐蕃人,我们快些离开。”

    双拳难敌四只手,吐蕃人来了好些人,不跑才是傻瓜。

    李顺才让王若熙和赵旭上了骆驼,他自己在后面跟着。李顺才说吐蕃人是从西北方向来的,三人就往东北方向走,但是走了一会后,李顺才又让赵旭停住,他再次登高远眺,对赵旭说:“这边又来了契丹军队。我们往南方去,那边有山。”

    怎么?一边是吐蕃人,一边是契丹人,难道他们要开战?自己三个怎么就到了这样的夹缝中!

    总之赶紧离开才对。

    赵旭赶着骆驼狂奔起来。但骆驼的优势只是在沙地里行走稳健,跑的速度无论如何比不过马,要是比马和骆驼哪个能走的更远,骆驼可能就会获胜。

    三人没跑出多远,果然吐蕃和契丹两路军队都到了他们身后。吐蕃军和契丹军彼此发出了“嗷嗷”的叫声,千万人同时呼喊,声音宏大而低沉,如同低空雷鸣,让从来没有见过两军对垒的赵旭产生了一种自己何其渺小的感觉,更是想着要尽快离开这里。

    王若熙早就被这样的场景给吓得有些懵了,她耳朵里听着那些如狼似虎的啸叫声,眼睛紧闭着,只盼赵旭昨夜收的骆驼神勇。

    李顺才和赵旭王若熙三人终于冲进山岭之中,山外对垒的吐蕃和契丹军队已经开始战斗。赵旭看到的是腥风血雨刀箭起飞,王若熙看到的是磨牙吮血杀人如麻。

    战场内的形式一会一个样,一会赵旭瞧见左边有一伙人一边厮杀,一边骑着马往自己三人这个方向而来,王若熙脸色已经惨白,李顺才说:“尽力往山里跑。快!”

    但是片刻之间,那一群人已经到了山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