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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厉太太红着脸咨询了一些庞佳一。
然后第二天早上,收到了庞佳一寄来的快件。
厉太太打开后,红着脸将东西!!到了卧室。
晚上,厉先生洗完澡出来,就瞧见厉太太穿着一件黑色性感的丝绸睡衣,靠在床头看书,见他出来,抬眸勾起唇角,“老公,睡觉吧。”
厉先生心里像是被羽毛撩了一下一样,痒痒的,有些难耐,眼神也深了几分。
他随手将浴袍丢到一边,坐到厉太太哦昂便,手指轻轻勾起她的下巴,低头正要吻上去,厉太太突然红着脸抵住他的胸口,小声道,“等等。”
厉先生皱了皱眉,有些不满。
厉太太坐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一盒东西,递给厉先生。
“你先吃粒这个吧。”
厉先生一怔,接过一看,顿时黑了脸,那药盒上一行烫金大字《白云山金戈》。
“一一说,挺管用的,延……延时……”
厉先生一把将东西丢开,压上去,捏起她的下巴,眯着眸子道,“你想要的,我都会满足,不必这么麻烦。”说着就吻住了她的唇。
“我,唔——不——”
厉先生眼神幽暗,呼吸有些重,声音沙哑道,“每次都会担心你受不住,提前结束,看来是我多虑了……”
于是,那天晚上,厉太太终于体会到质疑一个男人能力是什么下场,也幸运的那晚之后怀上了厉妹妹……
莫烟在下面等了好久,才瞧见李湛从筒子楼里出来。
上了车,李湛将照片传给了莫烟。
“这应该就是之前厉先生要我调查的人,他云安市的户口是去年刚办的,所以我一直还没查出来他的底细。”
莫烟滑动着照片,眉心皱得很深,良久才道,“何彩姗在云安市的户口是我爸让人帮忙办的,她户籍上的曾用名那一栏,填写的就是何云这个名字。”
她说着慢慢握紧手机,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如果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么多年,她其实一直都是以两个人的身份充当着两个家庭的女主人?”
李湛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或许,我们可以从季节身上入手。”
莫烟翻到季节那一页,上面的少女不过十七八岁,长得清秀漂亮,那双眼睛跟何彩姗十分相似。
莫烟赶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莫诺这几天,在他朋友的酒吧帮忙看场子,一般都是深夜才会下班,她刚从何彩姗呆的地方过来,所以何彩姗不在家,她一点儿都不意外。
偌大的别墅,只有莫珩一个人在,他坐在客厅里,戴着一副眼镜,翻着手里的手,她开门的声音那么大,都没有惊动他,莫烟知道,不是他看书太认真,而是他的听力大不如从前了,她的父亲……老了。
她心里泛起浓浓的心疼,她以前因为莫珩二婚而恨过他,那时候,她太小,对爱情的认识,就是一辈子得一人终老,后来,随着自己长大,阅历的积累,感情的沉淀,她才明白,她的母亲其实是幸福的。
因为无论经过多少年,她的音容笑貌,她的一切,都活在莫珩的记忆里,这么多年,有关她母亲的一切,他其实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生日,他们的几婚纪念日,甚至连她最喜欢的书,每个一段时间,他都会拿出来晒一晒,看一看,她慢慢地明白,她的父亲,深爱着她的母亲。
莫烟轻轻地唤了一声。
莫珩一愣,抬起头瞧见她,笑了笑,摘掉眼镜,“回来了。”
莫烟走过去,挨着他坐下,低声道,“爸,你喜欢何阿姨吗?”
莫珩怔了怔,笑得有些不自在,“你这孩子,怎么问起这事儿来了,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喜不喜欢。”
他顿了顿又道,“我知道,你跟小诺都不喜欢她,但是人心肉是肉长的,我跟她毕竟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甚至,比跟你母亲相处的时间还长,她能回来,踏踏实实过日子,我也不想计较以前的事。”
莫烟紧了紧手指,忍不住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爸,你还记得何彩姗说厉家来劝我跟景煜分手的事吗?她之前一直挺支持我嫁给厉景煜,您就没怀疑过她为什么突然转变注意,劝我分手?”
莫珩皱起眉,他不是没怀疑过,只是看不透里面的端倪,才就此揭过。
“因为厉家给了她两千万。”
莫烟平静地道出事实,“莫家会不会翻身是个未知数,但是钱却是实实在在的,因为她缺钱。”
莫烟将手机里的照片拿给莫珩看,“爸,你伤心也好,难过也罢,这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何彩姗,也就是何云,她在嫁给你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并且没有离婚,她那一任丈夫那儿还有她一个女儿,她早就做过结扎手术,又怎么可能因为流/产而不能生育。”
莫珩盯着照片上,久久没有说话。
“既然她已经拿到钱,为什么还会呆在莫家?”
“这也是我不懂的地方。”
莫烟想了想,问道,“我想,我们家,是不是还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我总感觉她在找什么东西。”
“手札。”
莫诺抿起唇角,“你母亲留下来的手札。”
莫家药妆延绵近百年,每一任莫家家主,都是调药高手,但是莫家本身人丁单薄,到了莫珩这一代,莫家就只有他一个儿子,而莫珩本身其实对药妆没有太大的天赋,但是他踏实勤奋,所以当年她祖父为了帮他找一位能在他事业上有所辅助的妻子,也着实费了不少功夫。
莫烟的母亲,书香门第出身,大学学的也是中医学,年纪又跟莫珩相近,两人初次见面,就互生好感,而她最吸引莫烟祖父的,就是对药妆极高的悟性,两个人的婚姻,非常的顺理成章。
莫氏药妆最火的那几年,就是她母亲在世的那会儿,她母亲去世后,莫珩消沉了好一阵,整个莫氏,也不复以往的兴旺,渐渐地,开始走下坡路。
她母亲有及手札的习惯,但是那手札,她却从未见过,在她记忆里,总共记得有三次,有人找到公司,开出高价,要那份手札,但是莫珩一直都没有卖,这几年,没有人再提,她其实已经忘了这事儿了,此刻,经莫珩这么一说,再联想起何彩姗的种种行为,似乎都能说得通了。
反倒是莫珩这番风轻云淡的堂子,好像一早就知道这件事。